王鹤棣带着人拐了个弯,看了看她脚上的高跟鞋,从路边邻居那撒娇卖乖陪笑脸地借了个自行车——看得出来这一片的人都很喜欢他,调笑间什么都会依了他。
也是,阳光大男孩,在长辈眼里会来事,嘴巴又甜,谁会不喜欢?
他推着自行车过来,“我载你去吧,你这鞋也挺贵的,坏了不好。”
阿笙扬了扬眉,微微翘了翘脚,“认识?”
他不好意思地摸摸头,“之前在杂志上看过。是、是时尚杂志,我看男装,顺手翻到的。”
“哦。”阿笙不置可否地笑了笑,“我又没说什么,你慌什么?”
“没有慌啊!”他赶紧转移话题,“你这身衣服不能去吃火锅,我可没吃过一顿十几万的火锅,咱们去吃西餐吧。”
阿笙其实更想吃火锅,她倒是不在意这几万的鞋和几万的裙子,但……“好吧。”
安静的地方应该更适合交流。
西餐代替了原定的火锅,虽然不是热火朝天地吃,但是却是热火朝天地聊了——王鹤棣单方面的。
他极尽地主之谊地把他觉得好的餐厅给阿笙讲了一遍,还贴心地给了推荐等级,哪里适合搞气氛,哪里适合谈事情……
阿笙只是偶尔给个回应,点点头或者给个鼓励的眼神,就足够他继续噼里啪啦讲下去了。
一顿饭下来,阿笙除了知道了乐山所有上的了榜的餐厅,还得出一个再明显不过的结论:王鹤棣这人……很social……
那时候还没有“社交牛逼症”这种说法,后来阿笙知道了这个词之后,觉得再没有比王鹤棣更符合的人了。
回程路上,吃饱了的阿笙有些昏昏欲睡,却不敢睡,她的裙子及踝,稍不留神就可能被绞到车链里,她只好打起精神留意着,抓着裙摆。
可乐山实际上路特别不平坦,根本不适合骑自行车,要不是路途不远,骑自行车才是真的找罪受。
这不,才想着呢,就颠簸了一下,她一慌,右手往前一抱,抱住了少年紧实的腰腹……
王鹤棣蹬车的脚霎时一顿,感觉一股热流直冲上脸,没敢回头,拿着红通通的耳朵对着坐在后座的人,“没事吧?刚刚路上有个坑,我没绕开……抱歉啊。”
阿笙理了理头发,瞧了瞧少年通红的耳尖,想到刚刚手臂的触感,给他解围,“我没事,你好像骑车有点儿累,耳朵都热红了。是不是我太重了?”
王鹤棣:……
“瞎说,你轻的像羽毛!”话落,他重新蹬起车,吓得阿笙抓紧了他的衣服同时又在想:嘴是挺讨喜的。
*
把人送到楼下,王鹤棣单手扶车,一腿微屈,随意一站就有耍帅的嫌疑,“今天拗不过你,下次我请。”
“本就是我有事求你帮忙,应该的。”
“说好了,下次我请。”他不管不顾地下了结论。
“那下次我要吃你说的那个超好吃的火锅。”阿笙笑了笑,算是应了下一次的约会。
“好嘞!一定让你吃到最好吃的火锅!”他得意洋洋,“我很会吃火锅的,调料碟一把好手!”
“下次给你露一手。”
“好。”
对话结束,王鹤棣却还是站在那没有想走的意思,他低头看着她,仿佛现在才发现她即使穿着高跟鞋也比自己矮十几公分,气场强大到让他一时忽略了她也是一个娇弱的女孩子。
“站着挺累的。你还穿的高跟鞋,赶紧回去吧。”他体贴道。
“好。拜拜。”阿笙摆摆手,踩着高跟鞋回公寓,等踏上电梯转身的时候,看到他还扶着车站在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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