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想象吗?一个人在短短几分钟之内快速完全地掌握一本书的知识。
常人纵然一跃成为了天才,也绝对不可能做到这个地步的,小说里都不敢这样写的。
但,如果是超能力,是超越自然的异能,特别是在这个人是萧瑾的情况下呢?
她的手指在键盘上飞速跳动着,一个又一个文字化作了星星点点的光符,打在了电脑屏幕上,组成了一大段寻人启事的话。
甚至,她还在寻人启事后面附上了自己的照片。
原本一个压根不懂得怎么用电脑的人,居然在这么快的时间内就学会了如何用电脑自拍!
现实中平常哪里能轻易见到这样的人啊!老板看得都呆住了,直呼了一句天才啊!
这个世界是一个信息发达的世界,巧得很,初夏一发帖出去,温客行很快在电脑上就看到了,他看了看发帖的地址是定位在商业街附近的某一家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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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初夏没有最基本的身份证,老板是没有办法让她留下来,打工做兼职的。
不过,见识过了这姑娘的过目不忘和记性有多好,老板倒是乐得拿出了一瓶矿泉水和一块面包给她。
她总算是吃到了醒来之后的第一餐!感动!
吃完之后学着别人是怎么扔垃圾的,她踩着垃圾桶的脚翘板,桶盖就开了,她把矿泉水瓶和面包的外包装丢进了垃圾桶里。
这街上人来人往,三两结伴,唯有她是一个人,显得莫名的孤寂,她究竟是谁呢?她究竟忘记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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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啊,总得走的,总不可能像个木头一样一直杵在那里,总也不可能有人会主动来找她的吧!
初夏走到了一处公用的洗水池边,伸出两手,捧着清凉的流水。
这时候,林溪源大白天的穿着一身黑色皮衣,留着一头过了肩膀的头发,戴着一张面具,遮住了大半张的脸,怎么看都是和常人不太一样。
他躲在一棵树后,眼睛盯着初夏的身影,按耐不住的恨意从心中升腾上来!
这个世界上最该死的,除了萧瑾,再也没有别人了!她在三年前就该死了!
超能力在林溪源手中凝结起来,形成了一圈深蓝色的光团。
恍然间,他的脑子里又想起三年前在野雾岭里的记忆来了!
那时候,都怪他们大意了!
他们两个人和萧瑾经过了一场惨烈的厮杀,萧瑾终于成了一具躺在地上一动都不会再动的尸体,林溪源对龙宇说道。
林溪源:没想到萧瑾的力量居然这么强大,幸亏她死了,否则还不知道有多少超能力者要遭她的毒手。
龙宇:嗯,算是个结束了,萧瑾已经死了,我们走吧!
论在敌人死后,给对手补刀的重要性!这简直是血淋淋的教训啊!
林溪源和龙宇转身离开,孰知地上的那一具尸体,突然睁开了眼睛,眸光透着凶狠的戾气。
像萧瑾这样的人,她和蓝浅风性格的相似度其实是很高的。
哪怕是到了穷途末路,只要给她一口气,她都能绝地反杀。
她就算是真的要死了,一定要拉着对手同归于尽,让对手死也要给她垫背,她哪里会这样悄无声息、默默无闻地死在地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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