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朝中召选天下大儒辩经,年满十八的袁慎代师论经第一次见到霍卿越。
当年满堂文武被自己怼地哑口无言,那御史大夫左大人将一直未吭声的曦禾郡王推至风口浪尖。
袁慎原以为这个郡王同那些人一样,一定会输给他,却不料只有这个曦禾郡王同他打为平手,还是与其相反的观点。
那时霍卿越才十六岁。
袁慎是白鹿山第一大才子,还从未有人能在才情上胜过他,而这个郡王的出现让他第一次有了一丝危机感。
霍卿越就像一颗耀眼的明珠,皎皎如月,灼灼如晖。
不得不承认,袁慎欣赏他。
如今在这荒郊野岭再遇,二人皆是不敢相信。
随从惊诧:“这…这…宫里的郡王怎么在这?公子…咱们救是不救?”
“想什么呢,自然是要救。”
袁慎说罢将地上的人打横抱起,竟没来由的发现这个郡王浑身上下都软绵绵的,一个大男人他竟也能轻而易举的抱起来,就像捧着一团棉花在怀里那般轻盈。
袁慎: “赶紧去找一个能落脚的地方。”
他将人靠在马车的软榻上,瞧着那根插入胸前的箭矢周围还在往外溢着鲜血,开始犯难,自己素来是用笔竿子走天下的文人,哪里见过这般场面。
无论如何得先把血止住,别还没到地方,就失血不治了。
他从马车里取出一方棉帕,又倒了些金疮药,可是隔着衣物根本无法上药。
殿下,得罪了。
他默默念完这句话,伸手将对方的衣领解开,直至解到里衣,里面竟然还穿着厚厚的白布。
他怎么穿这么多层? 当下正值秋高气爽之际,袁慎实是不解。
却是在解到还剩最后一层的时候,袁慎霎时如触电般缩回了手,面色红的滴血,一直蔓延到了耳根,慌乱的直接从坐塌上摔了下去。
那根本不是什么衣服,而是一层又一层的裹胸布。
闻名都城的曦禾殿下竟是女儿身。
昔日的霍卿越眉眼清冷,气质孤傲,仿若空谷幽兰,而现在就静静地靠在那里,双眉微蹙,竟是越发的我见犹怜。
男人喉结微微滚动,侧过头凭感觉将金疮药倒了上去,手抖个不停。
直到随从赶过来仍是将袁慎吓了一跳。
“公子,你的脸怎么了?”
“热…热的。”袁慎自知双颊烫的要命,结巴道。连忙转移话题:“找到落脚的地方了?”
随从点点头:“这般偏僻之处找落脚处实是不容易,我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找到了那么一处人家。”
袁慎:“里面是什么人?”
随从 :“好像只有两个女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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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矮破旧的农家小院处处尽显衰朽的景象,岁月斑斓的白墙上刻画的是年迈的裂痕,连阳光在这里都是停滞的。
屋里更是简陋的不得了,屈指可数的几件家具,一张极其简陋的床塌和几张布满各种残痕的桌椅。
这些已是这个院子的全部家当,虽然没有华贵的摆设,倒也干净整洁。
程少商和莲房二人正摸着肚子趴在桌上有气无力,饿了好几日了,二叔母葛氏这回怕是真想将她给活活饿死。
——咚咚咚——
外面这突然的敲门声,惹得莲房惊喜至极:
“女公子,是不是程府派人来送吃食了?”
她欢快迎了出去,刚拉开那吱呀作响的木门,却被眼前一幕惊呆,惊叫声骤起,朝着屋内喊道:
“啊!女公子!!!”
…
袁慎躲在不远处的墙后看着霍卿越被那两人抬进院中,稍稍松了口气。
随从不解:“他是郡王,公子救了他便可加官晋爵,为何要将此功拱手让与他人?”
袁慎唇角边勾起一抹好看的弧度:
“我袁氏昌盛绵延,我袁善见不用靠任何人,照样也能加官晋爵。”
“我救她,并不因为她是郡王,就算是其他人我也会救。”
“而且此地离都城二十余里,她如今重伤,受不住这般折腾的。”
袁慎说罢才将目光收回,转过身:
“况且,我们还有别的事要做。”
堂堂曦禾郡王失踪,这会儿宫里怕是已经炸开锅了。
作者:媆媆实惨,开局马甲就没捂住,被袁善见知道了!
作者:接下来,天上掉下了个郡王“男友”,被嫋嫋白白捡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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