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举指怪异。
今天王鑫确实举指怪异,先不说那些小细节,就说说这一下午的操作就让她的好朋友感觉到一种诡异的陌生感。
一夜之间王鑫仿佛变了一个人,性格大大咧咧的不说,还给人一种生分感,不是天天和这家伙一起住,一起上下学,刘淑南都不敢认这个人。
也许是王鑫也察觉到了自己行为上的不妥,不知道为什么她有些心慌,头一天的她感觉自己是在做梦,毕竟发生了这种事情让她有一种不真实感,再说王鑫前世是怎么没的,难道是吃泡面噎死的,如果真是这样那就太扯淡了。
第一天是在做梦,这第二天也是在做梦,这第三天第四天也不可能是在做梦吧!,连续四天王鑫都没有从梦中醒过来,仿佛男生的自己是假的现在的自己才是真的,重生加变身这种狗血剧情居然会发在自己身上,有一瞬间王鑫感觉这个世界都是假的。
时间犹如白驹过隙,她在写作文时实在没词后就会搬出来这句话,在加上一些莫名其妙的句子用来感慨时间的流失。
时间在眨眼之间就过了好几个星期,别看这短短的几个星期,时间的力量能改变一个人。
在以前王鑫听说过一句话,这句话就是屁股决定脑袋,这句话用在这里一点都不为过,以前是男生的时候怎么样都可以,不用穿文胸,不用随身带着卫生纸,不用梳理那长至腰间的长发,不用考虑吃多了会长胖,也不用时时刻刻地提防着自己因为动作太大而走光。
几个星期以来王鑫学会了保养皮肤,每天洗澡用洗面奶细心揉搓自己的脸颊,涂抹各种各样的护肤品,甚至还吃一种叫《美白精华》的胶囊药品,这几个星期她学会了区分自己的保养品,知道什么是,眼线、口红、防晒霜,隔离霜,还捡回了以前读大学时候的跑步运动。
几个星期让王鑫改变了很多,也让王鑫认清了现实,反正回不去了不如就好好享受一番,虽然不知道自己前世是怎么没的,但是她知道现在她是一位有钱人家的女儿,说是千金小姐也不为过,与其去烦劳那些还不如过好当下。
过了几个星期王鑫最大的感慨就是 人可真是一种适应力非常强的动物,还记得第一次因为没注意细节,在吃饭时没有用手按住衣领而走光,让几个男人大饱眼福时她的那种卧槽的奇妙心情。
以前就只是看见女生吃饭时都喜欢用手捂着胸口,还以为那是矫情,没想到这其中学问大大的有呀!,反正在哪次吃了闷亏后,王鑫就时时刻刻地记着弯腰时要捂住自己的胸口,不为别的就怕走光,曾经作为男人她可是知道,那道白嫩迷人的事业线是有多吸引人,虽然有人说贫胸万岁但是从基因遗传的角度来看,为了能更好的繁育后代,男人都会对女人的身体发育有着一定的要求,这想来也正常的,要是个贫胸孩子生下来哪来的奶水喂给她,而胸越大就证明生产能力越强,能储存的粮草也就越多。
不说那些题外话,王鑫已经变成大小姐有一段时间了,期间家里面打来过一次电话询问王鑫过的怎么样,在第一次接到这个身体父母的电话时,王鑫的小心肝是紧张的,就如同穷凶极恶的小偷被警察怀疑了一样,即使警察并没有证据证明她就是小偷,她也会忍不住心里打颤。
在那一瞬间王鑫像了很多,最害怕的就是被老爸老妈听出来什么,万一让他们知道自己的女儿已经不知名原因翘脚了,现在的这位是居住在你女儿身体中的猥琐宅男,不知道自己会不会被活剐了,但是事实上她就是杞人忧天,这种事情说出来恐怕都没人信,也许是心虚在这以后王鑫就老实多了,不但重新翻阅了一遍那些原来主人留下的一下支离破碎得记忆,这些记忆虽然杂乱无章,还有些断片丢失的,只不过这些记忆也给了她一大助力,至少她不用装磕着脑袋然后失忆了。
这几个星期王鑫都在尽量让自己变得安静起来尽量与原主契合,现在的女性也没有那些规矩,要装扮起来也很简单,只要做到寡言少语,在学些女性化的动作,比如撩头发什么的就能轻松地装扮成一位淑女。
当然这几个星期得变化也让她的好基因大吃一惊,因为她发现自家闺蜜居然在装淑女,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但是对于王鑫的举动也没多说什么,但是这种装淑女还没有装多少天就被王鑫主动放弃了,不为了别的她就是觉得成天演戏,别人你觉得累她自己都觉得累。
再说她装淑女的深层原因是怕别人发现些什么,但是后来王鑫发现她不装别人也不会往那个方面想,更重要的是刘淑南小美女觉得王鑫太假了,她不喜欢,所以王鑫装了几天以后就没有在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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