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207年,秦
那时的贏阴嫚正值十三芳华,正如史书中所记载的那样,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绫罗绸缎,金银珠宝,享之不尽,用之不竭。
可若说她与史书有何不同,那就是她的体内多了一抹菊子的灵魂而已,只不过菊子已前尘尽忘,或许这便是融合的代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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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要因为刘邦,被写到了官奴的名册里,而此时的阴嫚也向往宫外的生活,于是,在秦始皇的侧允之下,乔装打扮跟着宫内的太监总管,也来到了这个地方。
阴嫚:前面是什么人?怎么都聚到了一处?
不知什么原因,人群竟然都聚到了一处,挡住了阴嫚的马车,从未出过宫的阴嫚好奇极了,以为是什么有趣的事情,于是急忙下了马车,往人群中挤去
阴嫚:住手
不知名角色:【官兵】你是什么人?胆敢阻挡我们办事,信不信我连你一起打!
那官兵说着就要挥起手中的鞭子,幸亏此时,太监总管追了上来,忙喝道
不知名角色:【太监总管】:大胆,竟敢对公主无礼
官兵一听,连忙下跪求饶
不知名角色:【官兵】:公主殿下饶命,是小的有眼不识泰山,望公主殿下恕罪
阴嫚:罢了,想来他也是无心之失,这次便饶了他吧!
不知名角色:【太监总管】:诺!还不快谢公主殿下饶命之恩
不知名角色:【官兵】:多谢公主殿下,多谢公主殿下……
此时阴嫚没有在搭理那个跪在地上的官兵,而是慢慢走向那个被打趴在地上之人,她向他伸出了手
阴嫚:你没事吧?
阴嫚:还能站起来吗?
在高要眼里,眼前的女子就如同天女下凡一般,自从和易小川来到古代,大家都对他冷嘲热讽,表面称兄道弟,暗地里却把他送来这里,他不知道挨了多少打,多少次像狗一样爬着,连饭都没有吃一口,这是第一次有一人向他伸出手,他不禁看呆了
阴嫚:还疼吗?
不知何时,阴嫚已拿出怀中的帕子,擦拭着他脸上的伤口
高要:不……不疼
阴嫚:呶,这是上好的金疮药,你拿回去擦上两天,绝对好的连疤都不留
阴嫚:我小时候顽皮,磕破的就是抹的这个
阴嫚将金疮药塞进高要的手中,然后便起身离去,临上马车之时,还不忘回头叮嘱他
阴嫚:记得上药
她不知她的笑容就像光一样,照亮了那个人心底最暗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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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一天天过去了,这些天阴嫚也总算见识到了秦朝的风土民情,这里好贫瘠啊,人连饭都吃不上一口,大家都穿着粗布烂衫,啃着又硬有难吃的大饼
而此时的高要呢,因为饿极了,所以躲到厨房去偷吃,却不想听到了太监总管和官兵的对话
不知名角色:【官兵】:哦,别的还要吗?
不知名角色:【太监总管】:上面只要一个会做菜的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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