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 命运邂逅
{接上一章,继续回忆}
“你特么有病吧?谁让你暗中害人。老天有眼,气球都飞了,活该啊!”
“我害什么人,是他…”指着熊孩子,卖气球的怒目圆睁,“是他先跑过去解绳子啊!我叫他不要乱动了。你们做父母的,不以身作则,好好管教…”
“喂,你吼什么?看到你要打他爹地,孩子还那么小,他没有力量,不用气球阻止,你能停手吗?”
熊太太摆出了冠冕堂皇的理由。
“那你呢,不顾(自己)先生,跑去帮儿子,你好意思说是为了阻止我!”
见双方僵持不下,李丽莎提议道,“熊先生,还是报警吧。”
“李小姐说得对。老公,我们让警察来评理。”
“…不行,不能报警。”
“李小姐,借一步说话。”
熊先生把李丽莎引到路边,低声解释。
“Lisa,你知道的,警察来了要走流程固定证据,好麻烦的,又浪费时间。万一上了三色台社会新闻,(我)很没面子啊。”
“熊先生放心,我说报警,是想吓吓那个卖气球的。明显他理亏,不敢再纠缠不清。我们只在咖啡馆谈了工作,之后就分手。其他的,我什么都没看见,什么都不知道。”
“说得对!Lisa,怪不得Michelle向我推荐你呢。只要(下个)月初的宴请,办得大家都满意,以后(我)就找你了。”
“好的,一定尽我所能,让客人们乘兴而归。丽莎多谢熊先生赏识。”
话说停当,两人回到原位。
“这位…孙先生是吧?”
李丽莎摆出一张和先前劝他停手时完全不同的冷脸,语气之中带着威胁。
“就算你认为自己(在收费问题上)没错,打人终归不对。警察来了,也不会只听一面之词的。熊太太和小朋友都受伤了,这是不争的事实。即便(验下来只是)轻微伤,那也是你推搡导致的直接后果。放走几个气球,和你动手打人相比,哪个性质更严重,不用我多说,你心里很清楚。劝你最好还是识时务,放手让他们走。”
“…你,你果然跟他们是一伙的。好好好,秀才遇着兵,有理说不清。今天碰到你们这群不可理喻的强盗,算我倒霉!”
卖气球的收了栏杆上孤零零的登山扣,形单影只地向山下走去。
“熊先生,保险起见,我陪您太太去(咖啡馆的)洗手间,清创一下吧。”
“Lisa想得周到。去吧,(我)等你们。”
数分钟后…
“李小姐,今天真是谢谢啦,多亏有你。”
“熊太太客气咯。这人自知理亏,他不敢报警的。熊先生,那丽莎就不打扰你们,我先走了。”
“拜拜(合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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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你和孙仲强的初次见面?”
“嗯,是不有种梁山好汉不打不相识的感觉。”
“丈青、夜叉、大虫,这些都不是什么好词。发生这种事,他对你的第一印象恐怕糟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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