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光是活着,就已经花光了所有的力气。
宋亚轩:我送笙笙回家。
夜幕悄然降临,朱雀市的是一座夜的城市,夜市里的人也多了起来,宋亚轩见她吃得差不多了,于是站起来把桌面上的虾壳清理干净,这一举动让黎亦笙突然想起来,自己小时候认识的一个小胖子也有这样的习惯。
这明明是一件体现教养的事情,却被其他同学推攘。
“怪不得这么胖,垃圾都还要收起来,存着晚上吃吗?哈哈哈……”
“听说他父母是开餐馆的,他不会是把垃圾收起来卖吧,真恶心,大家不要去他们家的餐馆吃饭了,谁知道饭菜干不干净呢,真恶心……”
肥仔用卫生纸包裹着饭桌上残余的骨头和油渍,一个人站在墙角,被好几个高年级的男孩子围着嘲笑。
那个时候黎亦笙有着别人梦寐以求的生活,她家庭和睦,父亲是大学教授,母亲是有名的舞蹈家,她的童年是很幸福的。
如果没有那场车祸,黎亦笙会一直幸福下去。
黎亦笙比肥仔高出半个脑袋,虽然是同龄人,但是黎亦笙站在肥仔身边却像姐姐一样。
“肥仔不是喜欢捡垃圾吗?正好我吃不完,就送给你了。”
一个高年级的男生面无表情的把自己餐盘里剩下的油和汤举过肥仔的头顶,然后淋下来。
“落汤肥仔,哈哈哈……”
恶心的汤油顺着肥仔的头发流到衣服上,他却并没有反抗。
只有经历过校园暴力的人才知道,外人口中轻而易举的反抗对于他们来说,却像星星一样难以触及。
黎亦笙就坐在那个角落附近,她优雅的吃着餐盘里顶配的午餐,即使只是吃个饭她依然坐得笔直,身边的人都觉得她是个怪物,所以她没有朋友。
她安静的听了很久,直到吃饱了,才拿着自己的餐盘站起来,令人没有想到的是她居然走到了那群高年级男生的背后,学着他的样子把剩菜剩饭倒在他的头上。
肥仔蜷缩在角落,他眼睛亮晶晶的,是黎亦笙这辈子见过最好看的眼睛。
“啊——”
那个男生回过头,他摸到了一头恶心的饭菜,又看黎亦笙是个女生,二话不说的和她扭打起来。
黎亦笙不是他的对手,更何况他们人多,一张漂亮的脸蛋自然而然的挂了彩。
也是因为这件事情,黎亦笙收获了人生中的第一个朋友。
肥仔有严重的心理疾病,他几乎不会开口说话,但是他认定黎亦笙做朋友了,要问黎亦笙为什么知道?因为从那以后,她去到哪里,肥仔就跟到哪里,黎亦笙说的每一句话他都放在心上。
黎亦笙对和肥仔有关的记忆总是断断续续的,自从父母意外死亡以后,黎亦笙对出车祸以前的事情印象都很模糊。
黎亦笙服务员会来收拾的,你为什么还要自己收拾呢?
黎亦笙说这句话的时候并没有恶意,就像她好奇当初那个静默少年肥仔为什么也会这么做一样。
宋亚轩:哦,这个呀。
宋亚轩解释到:
宋亚轩:我父母是开餐馆的,客人都走了他们还要收拾到很晚,所以我平时出来吃饭都会收拾一下,这样也不给别人添麻烦嘛。
黎亦笙看着垃圾桶里被卫生纸包裹起来的虾壳,一瞬间觉得宋亚轩和肥仔还挺有共同点的,但肥仔是一个哑巴,怎么都不可能是眼前活泼开朗的宋亚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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