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浩翔:阿笙,我不想听这些。
严浩翔:自从你去了警局实习,整个人都变了。
黎亦笙啊?
黎亦笙倒是我行我素,她一点都没发觉自己和之前有什么不一样,反而是严浩翔这样的话让她感到奇怪。
严浩翔:我知道成为一名优秀的警察是你的梦想。
严浩翔:但是警察也是人,也需要生活,也需要休息。
严浩翔:你在警局工作忙就算了,就连回家都在操心这些事情。
严浩翔:那我呢?
严浩翔:阿笙已经好久没有和严浩翔一起好好的吃一顿饭了吧。
严浩翔:阿笙不是说了,无论什么时候,浩翔都会是你最重要的人吗?
严浩翔为黎亦笙的梦想走了99步,他不理解为什么黎亦笙对当警察有那么大的执念。
从他认识黎亦笙的那一刻开始,她就在为了这件事情努力着。
小时候的严浩翔总是一副要与全世界对抗的样子,长大后的严浩翔却丧失了这份勇气。
他们上了孤儿院安排的初中,一起考进了市里最好的高中,然后约定好报考警校。
也就是那一年,严浩翔不愿意走满这最后一步,他选择了法学专业,并且成功考取了律师资格证。
严浩翔:朋友介绍我去他的律师事务所工作,明天还约了饭局。
严浩翔:阿笙陪我一起吧。
黎亦笙可是我明天要工作。
黎亦笙如果我的推论是错的的话,很快就会出现下一名死者。
严浩翔:那你什么时候有空?我可以改时间的。
黎亦笙等这个案件破了好不好?
严浩翔的眼神说不上失望,只是有些落寞。
严浩翔:明天上午我送你。
清脆的铃声叫醒了沉睡的街道,天才微微亮,严浩翔骑着自行车带着黎亦笙。
这条巷子黎亦笙走了四年,每一块青石板的弧度,都在她的记忆里完美印刻。
黎亦笙是个外冷内热的人,刚开始住在学校宿舍的时候,室友开始有意无意的孤立她。
也许是因为她经济窘迫,买不起漂亮的衣裳,吃不了豪华的套餐,所以与衣食无忧的她们显得格格不入。
也许是因为她的皮囊过于夺目,走到哪里都能成为视觉的中心,所以没人甘当绿叶做她的陪衬。
严浩翔听说她不想住学校的宿舍了,于是省吃俭用,和她一起搬到了校外。
虽然不在同一所大学,但幸好是同一座城市,出租屋的地理位置离黎亦笙的学校更近,所以严浩翔每天要坐将近一个小时的高铁才能到达自己的学校。
黎亦笙没有多爱严浩翔,她只不过习惯了他不远不近的陪伴,她一直觉得严浩翔对自己也是这种感情。
严浩翔:阿笙今天要早点回来。
少年骑着单车的背影像极了学生时代的电影,青春仅此一次的美好,为什么会演变成犯罪的悲剧?
宋亚轩:笙笙,这两具尸体,无论种杀人手法还是凶手的力气来看,都不像是同一个人作案。
黎亦笙两个凶手?
宋亚轩:这位死者名叫张鸢羽,她的双臂和双腿上插满了这样的羽毛,大大小小一共365根。
宋亚轩已经对尸体做了初步的处理,那些羽毛也被他一根一根拔了下来,尸体的皮肤表面留下了密密麻麻的、肉眼可见的针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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