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背后抱住了她,她想喊救命,我捂住了她的嘴,刘洁很瘦,我一只手就能将她制服,她越是在我怀里挣扎我就越兴奋。”
“整个绿幕公园只有绿幕小区的住户会经过,我清楚的了解每一户的动向,所以这个时间点,我确定没有人会经过这里,这让我大着胆子,对她有了想法。”
“我把她摁在地上、试图撕碎她的衣服,但是她的狗冲了上来,一口咬住我的手臂,吃痛的我拎起狗往它的腹部狠狠的踢了一脚,她家边牧很小,我一脚就能踩死。”
“但就是边牧咬了我那一下,我顿时恢复了理智,我放开她然后逃跑了。”
刘耀文:逃跑?这恐怕不对吧。
刘耀文:我们想听的是刘洁失踪的去向。
刘耀文:还有,当天你特意乔装打扮了一番,无论是跟踪还是蓄意强奸,都已经构成犯罪了。
刘耀文:你最好还是老老实实的把事情给我交代清楚了。
“我要交代的就是这些,我真的不知道那个什么刘洁在哪里……”
看来这个大叔嘴巴很紧啊。
刘耀文:行,你不愿意说是吧。
“你要我怎么说?我真的不知道她在哪里,我虽然跟踪她,但是我还是怕她认出来我,所以她的狗咬了我之后,我就灰溜溜的跑了。”
审讯保安大叔所得到的结果出乎大家意料,无论刘耀文怎么问,他都不愿意交代刘洁的下落。
黎亦笙把宋亚轩叫来,咱们开个短会。
宋亚轩穿着白大褂坐在黎亦笙的身边,开短会的桌子上摆满了这些天拍摄的现场照片,还有两个比较关键的人物。
闻鹏、保安大叔。
刘耀文:这个保安大叔满口谎言,像他这样提供的口供,根本就没有任何参考的意义。
刘耀文:而且他越是撒谎,就越是坐实了自己凶手的身份。
黎亦笙但是你不觉得,他的所有时间点都对上了吗?
黎亦笙又一次拿出了绿幕小区的监控录像。
黎亦笙他在晚上8点34分的时候出现在了绿幕公园的监控里,8:40回到了保安亭并且没有再出去过。
黎亦笙这期间只有六分钟的时间差。
黎亦笙六分钟。
黎亦笙我试过了,从那个路口回到保安亭至少需要1分30秒,也就是说,他完成杀人匿尸只用了4分30秒的时间。
贺峻霖:这太不合理了。
贺峻霖:而且现场连刘洁的血迹也没有,杀了人怎么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将血迹处理的这么干净。
黎亦笙而且他手臂上的咬痕也证明了他说的话是真的,他确实被边牧袭击过。
刘耀文:照你这么说,凶手另有其人?
黎亦笙我只是推测。
刘耀文:他撒谎成性,破绽那么明显。
宋亚轩:笙笙的推测是有依据的,首先4分30秒时间完成杀人匿尸这一点就已经不合理了。
宋亚轩:这份口供的参考价值在于,大叔的心理素质太弱了,他虽然乔装打扮早有预谋,但最终还是害怕会被发现,这很符合初次犯案者的心理活动。
宋亚轩:他之所以支支吾吾,是因为害怕自己丑陋的行径被暴露,他不懂法,不知道强奸和杀人孰轻孰重。
至于大叔究竟是心虚撒谎,还是所说属实,其实每个人心里都有了自己的判断。
只是宋亚轩和黎亦笙看待问题的角度很像,刘耀文就要更偏向于传统的警察,他有自己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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