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心其实有挺多粉丝的,大多是少女,黄昏就跑到酒吧里排队,来看他们演出。可是绕在这几个人身边的,确实只有刘耀文这一个,男孩儿。
我第一次见刘耀文是在黄昏的时候,那天天气好的出奇,没有沙没有尘,天空蓝的像刷了漆,金色的光打在灰扑扑的矮墙上,黑黢黢的阶梯口,走下个刘耀文。
他的刘海太长了,显然不符合高中的要求,耷拉在眼睛那儿,长长的银色耳坠晃晃悠悠,眼皮重重的,但还是能看出那眼睛很亮,像弹珠,湿漉漉的,声音低低的、哑哑的,问,“你就是那个记者?”
任谁看这都还是个小孩,薄薄的,跟个竹竿一样处在那儿,踢着丁程鑫的椅子,骂他为什么拿自己的烟。
“我还不乐意抽呢,这么娘炮的烟。”丁程鑫头也不回地膈应他。
鹿言软从后面拍我的肩,问我,“怎么说,是不是道德感上来了?”
其实鹿言软不认同我做这个题很久了,当然他的理由更直接些,“我觉得发不出来啊。”丁程鑫还在旁边点头,“我们就是没什么理想啊。”
“他还乱搞未成年。”鹿言软在旁指控丁程鑫,说的大概是刘耀文,不然人小孩在那张牙舞爪地干什么?
我看着黄昏下刘耀文骂骂咧咧地向丁程鑫借火,后背怂起的骨头,像蝴蝶一样,我突然又想起那话怎么说来着,“年轻可真好,整个人在阳光下,就像是透明的一样。”只是虽然也流光溢彩,但刘耀文却是实心的,麦色的肌肤线条流畅,像是阳光生出来的一样,浓郁的,一切都热起来了。
明明是冬天,却像在夏天。
写摇滚乐队能写骨肉皮吗?我觉得是要写的,偶像与粉丝是脐带两端的双生子,没有任何一方都不完整,而骨肉皮是,把脐带扯得最紧的,可是刘耀文是吗?我不知道。
我问鹿言软,刘耀文是什么?那时候鹿言软和我一起蹲在胡同口撸过路的野猫,猫爪子踩在他的人字拖上,已经是冬天了,他倒不嫌冷。鹿言软把猫的毛逆过去又顺过去,像在思考,也像是没在听。
远处李叶佳刚好接刘耀文放学回来。引擎轰鸣,刘耀文挥着手和鹿言软打招呼,还顺带叫我一声,“哟,记者哥!又来了啊!”
我听到鹿言软在我身后说,“他是弟弟。”
要过了一会儿我才反应过来,鹿言软说的是刘耀文。
「今天我和同学去了公园,看到了鹿。有一只很高挑,很健硕,被养的很健康,眼睛水汪汪的,亲昵地咬住了我的衣袖,可能因为我觉得他有点像你吧,我莫名其妙任他咬着我,一下午都没怎么动弹。那时候我在想我们第一次见面。你刚从海边回来,晒黑了,可还是比我白很多kkk,身上有一股淡淡的海水味道。你拿出一串海螺,说是给我的见面礼。其实你根本不知道会见到我吧,可是即使是那样,却还是那么游刃有余。我摸摸鹿的头,悄悄告诉它,我当时其实有点怕你,因为你那时候真的好像大人啊。不过很快我就发现了,哥就是个恶劣的小孩而已。
哪样的哥更好呢?我也不知道。」
高三毕业后,丁程鑫被告知的第一个消息便是父母离婚了。延迟通知的原因无外乎是为了他的学业云云,一家人对着录取通知庆祝之后,爸妈才像后知后觉似地想起这档事。
对于丁程鑫而言,超过十八岁,这事本身也没什么好太烦恼的,且马上他就要出发毕业旅行,再是进入大学,这番变动其实与他关系不大。
虽然如此,毕业旅行回来后,看到自己家沙发上坐着一个陌生的少年时,他还是愣怔了很久。
“我叫李叶佳。”父亲的再婚对象年纪比他想象的小,带来的小孩却似乎与他相差不大,大约是刚剪了头发,能看到鬓角青色的影子,卫衣大喇喇地垂着,慢吞吞地讲话。
看起来并不是优等生的类型,反而像是学校里的总是被抓的纪律部常客,可是当被阿姨拍了拍后背,圆眼睛受惊眨了眨,被催促着掌控叫“哥哥”时,倒很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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