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堆的照片中,有几张与众不同。他在发自内心地笑,像浸了奶油,绵软又轻柔。
而这几张的共同点是一只橘猫。
“这猫怎么回事儿?就这几张有?”丁程鑫翻了翻剩下的照片,撞了下宋亚轩。
“这猫……我想想……”宋亚轩拿起照片看,“啊!想起来了,我姑妈说他偏激,还有个事儿就是关于这个猫的!这猫是马嘉祺在医院附近捡的,刚捡来可宝贝了,但是他有点……怎么说,保护欲过强?我姑妈跟他一个小区,平时看他带猫出门,想摸一下也不让,有一回可能这猫自己偷跑出来了吧,我姑妈给它喂了半根火腿肠,正好马嘉祺瞧见了。后来就没见过这猫了,可能送人了吧。”
丁程鑫沉默地盯着那张在逗弄橘猫的照片,半晌笑了一下,“宋亚轩,你说那些来了又走的人,和这只猫,有什么区别?”
“嗯……区别?”宋亚轩剥了一根棒棒糖,“猫更听话吧。”
“可是这只橘猫还不够听话。所以……”丁程鑫顿了一下,若有所思,“被送人了吧。”
同类往往对同类有一种超乎想象的直觉。
他喜欢他完美无瑕的假象。
他更爱褪掉伪装后同样偏执和绝望的灵魂。
一个孤独的人,是该找一个寂寞的人作伴的。
几天后——
丁程鑫在医院不远处的巷子里,狠下心来划自己一刀子的时候,并不觉得有多疼。
一定要说痛,那也是痛并快乐着。
鲜血顺着水果刀往下淌,一滴一滴渗进水泥路表面裂开的缝隙。
他支撑着身子走出巷口,将匕首扔进垃圾桶,朝着医院的方向边走边喊救命。
没多久,有人过来扶他,很快,担架将他抬进医院。
失血过多导致他开始害冷,意识也有些不清,他死咬着牙忍到马嘉祺出现,紧抓马嘉祺的衣角。
“你别走啊……不要丢下我……”
马嘉祺,把我捡走吧。
你喜欢这样的,不是吗?
你只敢捡走别人不要的东西,因为这样的东西才有可能属于你,完完全全属于你。
他们顺从地接受着你的恩赐,满足着你的占有欲。
或许也能填平那份卑微的孤独。
站立的身影似乎不为所动。
丁程鑫感觉到自己的体力在流逝,额头冷汗涔涔,几乎要昏过去。
要功亏一篑了吗?
他模模糊糊地想。
突然,一双手温柔地按在他的头顶,轻轻揉了两下被汗沾湿的头发。
马嘉祺的声音软软的,像在安慰走丢的小孩子。
“你听话,我就不会丢下你,好吗?”
丁程鑫拼着最后一丝力气攥住马嘉祺的手腕。
从未有过的安全感绵绵密密爬上心头。
抓住了。
我就知道。
你和我势均力敌,天生一对。
—end—
马嘉祺:你,我的生命之光,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出自弗拉基米尔的洛丽塔,改动称谓)
丁程鑫:我对你根本没抱幻想。我知道你愚蠢,轻佻,头脑空虚,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的企图、你的理想,你的势利,庸俗,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是个二流货色,然而我爱你。(出自毛姆的面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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