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国内的这几年里,成朗作为外交官奔赴在各个战火纷飞的国家,执行着艰巨且重要的撤侨行动。
有宗大伟的带领,尤其是在那次努米亚撤侨的行动之后,这个呆呆愣愣的闷头青新人,终于见识到了作为一个外交官使命的重大,他亲眼看到过生命在自己面前转瞬间流逝,也看到过同胞对活下去的渴望和对祖国的信任,思念,但他更清楚,战争是残酷的,只一颗子弹,一粒炮弹,便可轻易夺走一个人的生命,破坏一个美满的家庭。
这些经历让他在几年间大大小小十几次的撤侨行动中,迅速成长为一个做事老练,心态沉稳的,真正的大国外交官,二十五岁的年轻人,褪去青涩,逐渐可以独当一面了。
“我还记得你刚到努米亚那时候的样子,对周围完全陌生,拿着相机到处拍,傻小子一个”坐在回国的飞机上,宗大伟仰头往后躺了躺,闭着眼睛,语气有些好笑道。
说起来,距离那个时候已经过了三年了,他们两个也做了好几次的最佳拍档,前前后后的几次合作里,救走了好多的华侨同胞。
闻言,原本正望着窗外景色出神的成朗转过头来,看了看身旁合着眼的宗大伟,有些不好意思的抿唇笑了笑,“那个时候确实有点呆,主要是第一次参与到撤侨行动,看到的事情太少了,对什么都很好奇”,他挠了挠头,一只手放在大腿上。
“这几年你成长了多少我都看在眼里,这回终于休假了,你和你那个小女朋友,该结婚了吧?我记得婚期就是定在11月吧?之前听你说过一嘴,怎么说我也是你前辈,喝酒吃席可得有我一份儿”
这架飞机上搭载的是他们刚从其他国家护送回来的同胞,完成最后一次撤侨行动坐到回国的飞机上以后,大家紧绷的神经才终于放松了下来,宗大伟也开始逗着成朗玩儿了。
“有有有,肯定有,对,就是11月,这回有时间了,可以领证办婚礼了”说到这里,成朗英俊的脸上露出有些腼腆的笑意,嘴角浅浅勾着,眼里涔着星星点点明亮的光,像是想起了什么美好的事情一般,忽的轻笑出声。
这几天太累,又和成朗聊了几句,宗大伟就沉沉睡过去了。
一下飞机,成朗就打了车直奔小女友的学校而去。
他有提前打听过,这会儿小女友准备要上台演讲了,这是她毕业前最后一次的重要活动,好不容易休了假,他一定不能缺席才好。
他没把自己回国的消息告诉小女友,就想着待会儿给她个惊喜。
两人从小就一起长大,说是青梅竹马一点都不为过,相处间,有些感情慢慢就产生了,最难的时候也是彼此陪伴在身边,一切的发展都是那么顺其自然。
他立志报效祖国,成为了外交官。
而她,立志救死扶伤,考入了国内最好的医学专业。
未婚妻很勇敢,也很主动,在高考之后就向他表白了,那时他还没想那么多,只知道,自己那颗窝在胸腔里的心脏,无时无刻不在因为少女对他说的真挚的话语剧烈跳动着,于是,在那个阳光明媚的午后,一向迟钝的少年,在确定了自己的心意以后,鼓起勇气,将少女抵在了墙角亲吻着。
他的唇轻轻擦过她的唇,少年微微歪着头,一只手扶住她的脑袋,慢慢吻了下去,二人的呼吸都交织在一起,渐渐错乱起来,生涩笨拙的动作为这份炙热纯粹的爱更添几分美好,鼻尖充斥的都是彼此身上好闻的气息,谁的吻技都不好,但偏偏,二人都红了脸。
身后是冰冷的墙体,身前是少年穿着白色衬衫清瘦滚烫的胸膛,耳边不时有掺杂着黄桷树叶清香徐徐吹过来的风,扰乱她的发丝,遮住那早已红透了的耳垂。
“我也喜欢你”
伴随着少年同样真诚热切的回应,二人就这样交往了。
坐在车上的时候,回想起前几年二人交往时发生的点点滴滴,成朗望着窗外,忍不住就笑出了声,车窗玻璃上映出他傻笑的样子,模样温柔又缱绻。
急匆匆赶到未婚妻的学校,找到他求助她的室友帮自己提前占好的位置坐下,未婚妻的演讲还没开始,台上是其他同学的演讲,但听她室友说,她已经在后台做准备了。
还好赶上了,成朗想着。
正是十一月,北京早就降了温,虽然还没下过雪,但每天的温度都不是很高,演播厅里也有些冷,成朗坐在那里,搭在扶手上的手被冻的微微泛红,他把手缩了回去把风衣的外套又收的紧了紧,不自觉的呼出了几口哈气。
台上陌生的面孔离去,紧接着,那个熟悉的娇小身影便登上了舞台。
成朗就那样坐在台下,认认真真的听着台上自己的爱人讲述着那些他完全不懂的医学领域的知识,眼眸灼灼,好似含光,落在她身上炙热无比。
台上的未婚妻感受到那道灼热的目光,便用余光扫了一眼,没想到竟然是自己那在外三年没能回来的心上人,她有几秒钟的愣神,在看到他朝自己勾唇笑了笑以后,又迅速缓过来,继续着自己的演讲。
怎么会感受不到呢?
他的爱太浓厚了。
结束以后,未婚妻要从后台出去,给成朗发了消息,要他在外面等,男人很听话,乖乖的回了个“好”字,末了,像是怕被她觉得没什么感情,又补上一个很可爱的兔兔表情包。
男人裹紧了风衣,迈着步子走到外面,站在最显眼的位置,等着自己的小未婚妻来,他外貌出众,身材比例也好,现在穿的这一身,衬得他更加一表人才风度翩翩,等待的间隙,几个路过的女生朝他投来几个打量的眼神,成朗没做回应,默默地把手腕上被带进秋衣里的粉色小皮套露了出来。
门口的风有些冷,成朗等着,高大的身影也忍不住颤了颤。
不消片刻,戴着一顶毛茸茸的帽子的小未婚妻就兴冲冲的跑了出来,看到他以后,女孩就直奔着他跑了过来,刚刚还觉得冷的男人这会儿看到她单薄的穿着以后,皱了皱眉,很自然的敞开大衣的外套伸开双臂顺势接住她,把她搂进怀里。
这是许久未能实现的拥抱,这一刻,他们什么都不需要说,就能读懂彼此的思念,感受到彼此炙热滚烫的爱意。
她把头埋在他胸口,两只小手顺着他的风衣伸进里面,环住他穿着毛衣的腰身。
刚才在台下听她演讲的时候,他早就借着聚光灯把她这几年的变化都尽收眼底,小未婚妻瘦了点儿,脸颊上那点婴儿肥的肉肉都没有了,五官也长开了些,皮肤也变白了,总体来说,更好看了些,比起大一那会儿,明显成长了不少。
这会儿小未婚妻才能好好看看面前这个她思念了许久的男人,她抬起小脑袋,瞪大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他看,好像要把他整个人都看光似的。
“看什么”
被她这副可爱的模样逗笑,成朗没忍住捏了捏她的小脸儿问道。
“你怎么瘦了这么多?不行,我要给你养回来,看的我心疼”小未婚妻哼哼唧唧着,蹭了蹭他的胳膊。
成朗确实变了不少,个子更高了,皮肤黑了些,没以前那么光滑了,甚至变得有些粗糙,那双漂亮的桃花眼里涔着的也成了更加坚定锐利的光,浑身都散发着一股成熟男人的荷尔蒙和魅力。
硬朗又英俊。
“那我可也得给你养养,脸上那点儿肉都没了,不好捏了”
他笑着看着她说道,还伸手想去揉揉她的头,但看到她头顶的帽子以后,还是收回了手。
“成娇娇,你回来都不提前告诉我一声”
“这不是给你惊喜吗?怎么样,开不开心?”
“开心是开心,你给我准备毕业礼物了没?连束花都没有”
“这都十一月了,上哪去买花啊,我可是一下飞机就赶过来看你演讲了”
“花肯定是没有了,不然,请你吃烤红薯糖炒栗子和糖葫芦?”
“哼,行吧,你给我扒栗子!还有,我要吃最贵的糖葫芦!对了,还要给我做饭,我要吃你做的排骨!”
“好好好,买买买,都给你做”
天空忽然飘起一瓣瓣雪花,轻轻的落在过路人的头上,身上。
北风呼啸而过,雪花也慢慢变大,成了鹅毛大雪。
见成朗的鼻子被冻得发红,小未婚妻把自己的围巾分给了他一部分,踮起脚缠在他脖子上,看着她努力的小动作,成朗的眉眼也柔和了下来,飞快的,在小未婚妻的脸颊上落下一个轻吻。
刚系完围巾的小未婚妻被这一举动逗得红了脸,愣在原地。
他嘴角的笑意更甚,眼底的柔和仿佛要将她融化一般。
初雪落下,脚边堆积起薄薄一层的雪花,他眼中倒映着她的模样,兜兜转转三年,他终于赶在初雪这天,实现了对她的约定。
那是19岁的未婚妻在生日那天许下的愿望——希望成娇娇能在北京陪我一起看初雪。
大雪纷飞,他牵着她的手塞进大衣的口袋里,两人的身影渐渐变小,拌嘴聊天的声音也越来越小,直至彻底消失在那个白茫茫的雪天里。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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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叫成朗成娇娇呢?
因为小时候的成朗特别娇气,本身因为细皮嫩肉的,就很容易受伤,又怕疼怕的不得了,一受伤就痛的嗷嗷哭,连小他几岁的小青梅都有些无奈,长大几岁学了些知识以后,小青梅就给他取了这么个外号,刚开始他还不喜欢反应特别大,后来慢慢的听多了就习惯了,尤其是二人确定关系以后,成朗每次听到这个称呼都觉得是爱称,心里甜的紧。
注:本文成朗的性格和电影中不完全贴合,勿较真。
代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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