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丁程鑫一睁眼已经上午11:30,他伸了个懒腰,感觉脖子酸疼。
厨房里传来滋啦滋啦的炒菜声,丁程鑫这才想起自己寄人篱下的处境,于是挠了挠头下床,他的房间离厨房最近,一出门就看见马嘉祺光个膀子炒菜的背影。
丁程鑫一觉醒来好了伤疤忘了疼,贱嗖嗖地凑过去:“穿件衣服吧马嘉祺,又没腹肌瞎显摆啥。”
“显摆一下我火力之盛。”说完把菜盛出来放丁程鑫手边 ,问,“你这是今天第一顿吧,我早饭都吃了,比你多一顿。”
丁程鑫默默转身洗漱去了,觉得这人目光短浅,比自己多吃一顿也能搞出优越感来,没前途。
丁程鑫跟马嘉祺生活规律有偏差,马嘉祺睡眠极为规律,基本早睡早起,除了前两天情况特殊熬了夜,但第二天一早依旧早早起床。一板一眼的,和小时候一个德行。这方面丁程鑫完蛋,睡得晚起不来的堕落典型。
丁程鑫饿了一天了,昨晚那点啤酒消化完,这会儿早就饿得不行。
马嘉祺虽然厨艺一般,但丁程鑫为了填饱肚子也没闲功夫吐槽。
马嘉祺慢条斯理地吃,嘴贱贱的,哪壶不开提哪壶:“行啊你,这是恢复得还成,一点儿也看不出刚失恋的样子。”
“对我丁程鑫来说,最难的事情有两件,一件是学习,另一件就是绝食。这么一比,失恋算个屁,呸!”
马嘉祺一听这话立刻放心了:“那成,就怕你走不出阴影呢。一会儿碗你刷。”
“我去你所有妹妹。”
“客气了,同时谢谢你所有弟弟。”
吃过饭,丁程鑫磨磨蹭蹭地刷碗。
马嘉祺还在房间看书,大周末也没有娱乐生活,无趣。
瓷盘边儿上有个油点儿,丁程鑫用力擦了两下,被凉水冰了一下才回过神,发现那不是什么油渍,只是盘子上的图案。
丁程鑫没由来地想起第一次遇见林思川那天。
那时候已经快入秋,夏天尾巴的蚊子最凶残。丁程鑫被叮成丁禾呈鑫,连眼睛都没能幸免,原本白净的一张小脸肿成了发面馒头。
忍着剧痛,身残志坚地去打饭,丁程鑫就这么在半路上遇见了林思川。
那时候林思川以为丁程鑫是个残疾人,被他这股被吃所支配的强大力量感动得不行,于是主动上前帮忙。丁程鑫当时就觉得林思川人帅心肠好,简直天使下凡。
回忆的结束比开始还突然。
马嘉祺关水龙头之前弹了丁程鑫一脸水珠:“这边儿水费便宜也不带这么浪费的。想什么呢你?”
丁程鑫看了马嘉祺一眼,心情却不好了。把洗好的盘子摞一边儿,自己转身回屋,任性得一比。
结果他一进屋就拍死了只蚊子,没见血,估计是还没找到机会下嘴。丁程鑫一阵恶心,去洗手间又洗了一遍手。
丁程鑫是个有感情洁癖的人,也是个心肠够狠的人。他曾经能说出林思川多少个优点,现在他也能毫不含糊的去逐个恨他的优点。
所以不管林思川他曾经是天使也好是仙女也罢,他现在犯了错,那他在丁程鑫眼里就只能连屁都不算。
丁程鑫发自内心觉得自己挺酷的。
这是个连蚊子都和当年不同的年岁,更别说是林思川和林思川的那份感情。
他又想起刚刚洗碗时自以为的污渍,无可奈何地擦干了手。
大概从昨天那个荒谬的中午开始,他的心里也多了一块顽渍,擦也擦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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