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篇番外,是用安迷修的第一人称写的
结局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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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迷修我叫安迷修,是凹凸学院的风纪委员。
自我有记忆起,我父母就不和他们每天都要吵架,想离婚,但是谁也不想带我这个拖油瓶。
我父亲每天酗酒,好赌,心情一不顺我就要揍我。
我母亲,也好不到哪去
我身上充斥着大大小小的伤痕
后来他们合力把我养到初三,初中学完他们就一会儿把我抛弃了。
那是个夏天,我无家可归,外面还下起了雨,我蹲坐在马路旁边,任凭雨水将我打湿,我想这边是丧家犬的样子吧,狼狈不堪
突然我感受到雨停了,我抬头望去。
一位少年将自己的伞,往我这边打着。
我望着他的眼睛那一刻时间好像都停了,那双眼睛里面仿佛充斥着整个星晨大海
在我眼里,他整个人都渡上了一层金色,他像天使那般救赎了我,小时候看画本那些一见钟情我都不理解,觉得是见色起意。而今…一眼万年便是这种感觉吧。
雷狮:喂!你叫什么名字,为什么在这?
雷狮:我叫雷狮
他的眼睛里光,亮亮的不像我死气沉沉。
我抿着唇,低下头,不肯说话
见我不说话他也觉得无趣丢下伞给我颗奶糖,头也不回的走了
我将头埋在膝盖里,只是默默记住了他的名字
那颗奶糖很甜很甜,比我吃的任何一颗糖都甜,甜了我一整个夏天,我以前不喜欢吃糖,觉得很腻,而因为他我每天的口袋里都会装一颗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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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相遇是一年后,我作为高二学长,兼风纪委员,在校门口为新生指路
我又一次看见了他,那个惊艳了我很久的男生
他和另外三个男生一起走进学校。
看到他的那一刻,我的眼睛亮了,心跳加速,不过我还是平复了那悸动的心,一本正经的对他说
安迷修“你好同学,请问你们是新生吗?上学不能带头巾的,会扣学分的”
不过他并没有理我,只是 撇了我一眼,领着他的三个队员一脸不屑的,从我身边擦肩而过,我想他大抵是忘了我吧
也对,那时他并没看到我的正脸,而且那件事对他而言只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也没必事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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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以后我每天都会在校门口,因为不合格的衣着,从而拌上两句嘴
安迷修又是你们雷狮不良团!
反正我乐此不疲,现在我还挺喜欢这个职位的,曾经我因此而不耐烦,觉得很麻烦
可是他每次都会表现出不耐烦的样子,他是不是不喜欢我?算了,只能看他一眼我就很开心了
我因为风纪委员这个职位,每天上课都需要去别的班巡逻,只不过每次路过他们班的时候,我都会因此而停留很久
假装不在意,其实余光已经将你尽收眼底
他坐在窗边,他趴在桌上睡觉,缕缕阳光正好洒在了少年身上,整个人都渡上一层金色,真的很好看
不知是什么吵到了他,他烦躁的将脸换了个方向睡,他看到了在下,瞟了我一眼就趴下了
那一眼,时光停止,安迷修的眼,锁定了阳光下的少年,那一刻周围的躁动消失,只留下那脸好似打了腮红的安迷修
在操场上,他在球场上肆意飞扬,我在旁边远远的观望着,当时的我显得十分的渺小,在数不清的人里面,我曾因为他接受了一个女生的水,我感到很失落,感觉心里空荡荡的,但是我又有什么资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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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过了两年,我高中要毕业了
窗外的栀子花又开了,一年一度的毕业季也来临了。
我不想因此而留下遗憾
向他表白
安迷修雷狮我喜欢你!很喜欢你喜欢了你3年,从当初你给我打伞的时候,我就喜欢上了。
我尽力的低下了头,让他看不见我的发红的脸颊
他噗嗤笑了一声
毫不留情地一掌拍掉了我的情书。
雷狮:“不是吧,安迷修你原来是个是txy,很恶心的,还有那天雨里的人是你呀,像个丧家之狗,当真是狼狈不堪”
他的话一字一字的刺在了我的心里,字字诸心,心里真的好痛,从小到大的伤痛加在一起都没有怎痛
不过我压住了心里的难受,开玩笑似的,打趣了他一句。
安迷修没有雷狮你太自恋了,我只是我只真心话大冒险输了而已。
我不知道为什么要说这句话,大概是想维护一下那仅剩的一点自尊心吧。
说着我就头也不回的走了,没有人知道,我背影后是那张泪流满面的脸
突然我被一个汽车给撞到,我倒在了血泊里,我的意识一点一点消散,然后身体也没有知觉,回想着我与他的一点一滴,慢慢的没有意识了·······
我听到有人朝我大声喊着安迷修,不过我并不知道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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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迷修呼……怎么回事?
我长呼一口气
突然有一声打断了我的思路
雷狮:男朋友,你想什么呢?
安迷修谁…谁是你男朋友?
我开始结巴起来,雷狮什么时候同意我的告白的?
安迷修是什么时候的事?
雷狮:就刚刚,还是你向我表白的,我才勉为其难的同意的,你不记得了吗?
可是他刚刚才拒绝了我的告白吗?
看到刚刚的是梦吗?可是我感觉好真实的感觉,而且被车撞到时的那种绝望,绝对不像是梦
算了,既来之则安之。
安迷修哦哦,瞧我这榆木脑袋刚刚给忘了。
说着我还拍了拍头。
陪笑道
雷狮:走走走,今天你高中毕业,而且现在放学了,我陪你去外面小吃上摊吃点好吃的,看你这瘦的细胳膊细腿
他一只手拉着我奔跑着,晚风很温柔也很温暖,他的笑不禁感染了我,他很开朗也很好。
好希望永远可以这样。
到了晚上的小吃摊,很亮,而且吃的东西很多的很香,这是我以往不敢想象的,以前父母对我不好,不同意我吃,后来我被抛弃了,学费也是自己打工赚的,根本没有钱去吃。
就算有钱也是存着的,不敢乱花。
这样的时光很温馨很美好,这是我何曾拥有过这种生活。
晚上他来我家将我的东西,从杂小零乱不堪的出租屋给搬到了他的家里。
他让我住在他家
他家大的很夸张,和我的出租屋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我慢慢沉浸在这种生活里无法自拔
我变得贪婪,想要永远拥有这种生活,就在此时我的头有点痛,思想也渐渐飘离了身体,又是这种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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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睁开眼时,我看了看旁边的血泊,什么啊…原来刚刚的才是梦·····
我自嘲的笑了笑
听着一旁群众的呼喊声和救护车的声音,笑着闭上了双眼。
我知道在这个年纪遇到的人不会有结果,但你很特别,我舍不得
雷狮我爱你。
眼前回想起当初背骑士誓言时的那句“我发誓将对所爱至死不渝”因为我发过誓,所以雷狮我到死都爱着你。
这世问总会有诸多遗憾,我曾妄想用爱情将遗憾填补,殊不知创造遗憾更多的却偏偏是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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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在血泊里的男孩微笑着永远闭上了双眼。
少年口袋中的糖也沾染了血迹……
他至死都爱着他
安迷修的爱不止三年,而是永远。
安迷修没有活那么久,不代表他的爱没有那么久。
这篇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但是雷狮的故事还没有结束,所以你们要不要雷狮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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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时写这篇文的时候,就是脑子一抽有了灵感,而且我不知道怎么写正文了
原本是想用第三视角写的,但是后面想想还是以第一视角写吧。
我觉得我的文笔好差呀,脑子里想的和写的完全不是一个感觉。
而且就是我当时觉得骑士誓言中的“我发誓将对所爱,至死不渝”这句话很浪漫,所以才写的。
这篇文我原本写的是另一种感觉,但是太长了写不下去了就给他写成这样了。
这篇文我已经尽力去用安迷修那种很温柔的语气去写了。
我小脑萎缩不知道怎么写正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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