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的我,是一个活的很热烈的姑娘。我记得特别清楚的一句话,就是。“我xxx,谁不认识啊?”我当时,是真的拽,十七岁,是真的十七岁,不是为了哗众取宠。
我喜欢上了一个男孩。他长得一般,没有小说里的那么倾城绝色,他只有一双眼睛,一只鼻子,一张嘴。可我喜欢他,他就是男主角,我的all the world。故事的开头很滑稽。当时期中考试考完,我站在a楼等朋友。因为考试手感不好就一直低着头。抬起眼,就看见他伸了个懒腰,他胳膊肘不偏不倚,撞到了我的胸。我眉不动眼不弯,怔怔的看他道歉,他脸红的样子流到了我的心里,当时我就觉得他一定是一个可以做男朋友的人,因为他温柔至极。
很奇怪,这个人,他是高二的学生,我当时高一。来了半年,从未见过的人突然明目张胆的闯入了我的生活。
无论在哪,都能遇见,都能对视。巧合到,我以为他是故意的。
记得有一次,我去电话亭打电话,聊得久了点,上课了,他是学生会,来查。我撑着把伞,伞下他没认出我,说,:“你是几班的?”
“七班”我答。他细细的看我,突然笑了一下,可能他也不知道,他笑起来鼻子上会染上红色,比大部分人间绝色还好看。他说:“是熟人。”另外一个学生会说:“要不要上报?”他说:“我不说谁知道。”
当时,我就觉得我逃不掉了。
其实一开始,我并不注意他,只当是有缘。
后来,从一开始的不以为意,到后来的渐渐留意,逐渐上心,到非他不可。再到有了交集,有了接触。是很长的故事,我不是个好看的姑娘,整天惹事,或许在自己的青春里也惊艳了不少人。但我一直很喜欢他,喜欢到这份感情过了三四年还是那么炽热。他走后,我努力了高三一整年,像个疯子一样,他们都问我为什么,我说我只是有了一个梦。他们都当是大学梦,可我的梦是他,他是我的整个世界。再后来,我考上了和他同一个地方的大学,他依旧耀眼,我依旧爱他。
可过了这么多年了,我突然放下了,我没有渣,我没有找到比起他我更喜欢的人,或许以后也不会有了,再也不会有了。
真的,我没想到那么多年的我竟一语中的,明白我可能这辈子都追不到他了,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我不是淑女,所以追不到他。也再没那样轰轰烈烈的青春,让我换一个人去喜欢了。
有些东西挺难得的,获得难,放下难,我本来想的是,等我老的不能再老的时候,我感叹,我真的能喜欢上这么好的一个人。
可是我现在,只能看着白花花的墙壁,等着病危通知书,等着死神注意到我。
但我还是想将这个故事写下来,生死大于默哀,他大于爱。
也大于我,对了,他还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我不能说,他姓沈。我的沈先生。我不想抱着你的墓碑痛哭,我先走一步,反正你早忘了我,也不会为我难过。
借用从某本小说里的话。
“余述至此,肝肠寸断也。”
凡事勿扰,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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