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上顾熠实在太简单了,他符合我心中对“白马王子”的所有设定,初见时他从阳光中走来,就这么走进了我的心里。
我来自小县城,父母是县里重点高中的老师,在来北京之前我的天地很小很满也很幸福。我父母告诉我,要勇于去追求梦想,并且执着坚定。学业上我是这样的,在追求顾熠这件事情上,我也是这样的。
身高,长相,学业,家世,能挑出来对比的项目,顾熠基本都可以打满分。追求顾熠真的不容易,别说什么女追男隔层纱,如果真的只是隔层纱多好。我们一起参加辩论队,我就坐在他身边,他却是一句多余的话都不肯跟我多说。
黄秋萍说我很幸运,起码我坐在顾熠身边,院花从入学开始追顾熠,到现在连顾熠的衣角都没摸到。没有对比,我从来不觉得自己长得不好看,虽然说不上是倾国倾城,但我自认为我好歹是清秀佳人。我庆幸我没有看错顾熠,他不是一个以貌取人的男生,说什么所有的爱情都起源于见色起意,我不信:顾熠没有那么肤浅。直到后来我见到舒元我才知道,顾熠并不是不以貌取人,只是他身边早就有一个绝色,其他的美色再难入他的眼。
和顾熠真的走近,起源于一颗糖,舍友开了一盒太妃糖,我多抓了一颗。走进辩论队练习室,只有顾熠在,他端坐着在看书。顾熠是第一次正视我,我记得他先看到我手心的糖,愣了一下才抬手拿了一颗,然后抬头对我笑了笑:“谢谢。”
“不,不用谢。”
辩论赛顾熠拿了最佳辩手,大家一起去庆祝,真心话大冒险我选了真心话,做着看起来是大冒险的事情。
顾熠不置可否,众人屏息以待他的反应,良久他才说:“我不讨厌你。”
同学们起哄:“那就是喜欢咯。”
刚因为顾熠的一句话跌落谷底的心,触底反弹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我看向顾熠,灯光昏暗的包厢里我看不清他的表情。
后来,大概是我缠得太紧,顾熠没有再甩开我的手,也会在别人起哄的时候默认,默认我是他的女朋友。那段时间,我天天沉浸在中了“超级大奖”的欢喜中,上课时我可以名正言顺坐在他身边,用餐时我可以光明正大从他盘子里捞走我喜欢的菜。我也曾试着学偶像剧里的桥段,想把我不吃的菜扔他碗里,只是在他冷萧的眼神里,我打消了这种妄念。
我总是喜欢握紧他的手,虽然他的手白得让我自卑;他不喜欢和我十指相扣,更多时间只是任我牵着。虽然每天在一起上课,可没课的时间我喜欢给他发微信,把我的喜怒哀乐分享给他,他很少逐条回复,也不会在我“伤心”的时候哄我。我常自己找台阶下:“我也不是真伤心,我就是矫情一下,你为什么不哄我?哄哄我就好啦。”
顾熠看向我的眼里赤裸裸地写着:“为什么要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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