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期的少男少女,在学业的压力下,荷尔蒙的迸发更加猛烈。像沈恃那样从小说里走出来的人物,学校里几乎所有人都关注着他的动态。
在这个“粉红公主”之前,他还有过许多任女友,个顶个的漂亮,可惜都不长久。大家都说,沈恃这人什么都挺好,就是渣了点。简而言之,滥情。
叶娇娇很少参与八卦话题的讨论,耐不住同桌苏亦涵是个八卦小皇后,整天在她耳边传递着最新的消息,她再不问世事,也多多少少知道了一些风云人物的纠葛。
那晚,所有人都涌向告白现场的时候,叶娇娇坐着没动。班长唱了一半的歌还放着原唱,王菲用婉转的调子唱着:“有时候,有时候,我会相信一切有尽头,相聚离开,都有时候,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
在缱绻深情的歌声里,她开了桌上的一听百威。第一次喝酒,很苦。
叶娇娇醒来的时候,嘴巴里都似乎还存留着当晚的苦味。
时间还很早,她洗漱完毕,换了条淡粉的连衣裙,把单反放进了大背包,又从行李箱里找出中考那年父母送的拍立得,鼓捣了好一会儿,才心满意足地出了门。
南浔有家开了几十年的早餐铺子,叶娇娇小时候就很喜欢去吃,这次回来很想再尝尝当年的味道。她起得早,才六点的光景,下了半夜的雨,小镇氤氲在淡淡的雾气里,青石板的小路还湿漉漉的。
巷子与巷子交错纵横,沿着旅馆出来的这条路的出口,是一个知名景点,叫做“南浔,难寻”。
很多来这里的人都会在这个标志性的转角拍照留念。这样美丽的小镇,这样巧合的名字,多少陌生的人在这里擦肩而过,多少寻觅真爱的人在这里因缘邂逅。
她走出这个巷子,转角那写着“南浔,难寻”的墙上,一个一身寒意的男子,轻易吸引了她的目光。
他黑衣黑裤,一双白得晃眼的阿迪,手里夹了一根烟,火星明灭,垂在上衣下摆。
不知道在这里待了多长时间,他浑身透着冷意。应是注意到了叶娇娇赤裸裸的目光,他敏锐地抬起头捕捉到了她。
沈恃。
叶娇娇不确定对方是不是会记得自己和他是同个学校同个年级隔壁班的同学,在对方反应过来之前,她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看起来有点落荒而逃的意思。
沈恃在看到她的动作时,挺直身子,按灭了烟头,大步走了过来。
叶娇娇就这么愣愣地看着他走近,看清他好看又凌厉的眉眼下淡淡的青色,新剃的寸头让他整个人更加锋芒毕露。加上身上的烟酒味,他一点都不像个好学生。
沈恃:喂,哪儿有早餐店?
叶娇娇咽了下口水,她第一次离他这样近,心无端跳得很快,感觉比高考还紧张几分。
叶娇娇:我……我带你去吧。
沈恃:嗯。
对方依旧是面无表情,简短地“嗯”了一声,等着她带路。
叶娇娇就在这个奇迹般的清晨,在烟雨朦胧的小镇转角,捡到了一个迷了路的沈恃。
很多人来过南浔之后,就有了这么一句话:我想和你在南浔,不期而遇。
叶娇娇第一次看到这句话时,觉得很矫情。人生又不是电视剧,哪来这么多恰好是你。
可是在这个清晨,她就在这个转角,和她以为的难寻的命中注定,不期而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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