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见乔轻珂,是开学不久后在实中教学楼前的那座凉亭。
她安静地坐在西南一角,身边是浓郁的爬山虎藤叶。曲通幽静,树影婆娑。
她乌黑的秀发打着粉色蝴蝶结,偶尔几根恰到好处地散落额前,更显随性。娇嫩的脸吹弹可破,淡眉大眼,翘鼻红唇,惹人陶醉。一袭浅色连衣裙诉尽优雅,白皙修长的腿上血色尽显。脚踝处的水晶链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微风佛过,隐约可听见清脆的响声。高跟凉拖尾处系着的狗尾巴草若隐若现,活脱一朵天然去雕饰的出水芙蓉。
蝴蝶在她的书页翩翩起舞,鸟儿在她的头顶久久盘旋,还有我这个满身风尘的凡人,站在她十米开外,静静驻足。
“这世上竟有这等超凡脱俗的人!”我在心里感叹着。
“夜,还有十分钟上晚自习了,再不把走廊打扫干净连吃饭的时间都没有了,你居然还有雅兴看美女!”一旁的大圣揉着干瘪的肚子埋怨道。
“好——为了我最爱的烤肠和烙饼,开工!”
我叫苏慕夜,实验中学一年二班倒数第二的差等生,喜欢唱歌,酷爱历史,自认不是学习的料,所以从不认真听课。因在音乐课上以一首《别说我的眼泪你无所谓》技惊四座,被吃瓜群众冠以“歌神”称号。最爱做的事就是跟大圣趴在窗上看美女,看到中意的妹子就吹口哨、抛媚眼。
孙大圣,我的同桌兼死党,班里倒数第一,虎背熊腰,体态肥硕,喜欢吃零食、看小说。他嗜睡如命,睡着后雷打不动,就算是天王老子来也无动于衷,简直就是树袋熊的人间化身,自然成了令班里人心服口服的“睡神”。
他有个让我无法忍受的怪癖:抠脚。每次脚气犯了,不管三七二十一脱了就是一顿虎挠,完全不顾生死边缘徘徊的我。万般无奈,我只得随身带个口罩,以防他突如其来传出的不明毒气。
开学那天在男寝301宿舍里第一眼见到孙大圣,就有种惺惺相惜的感觉,不知道这是不是传说中的眼缘,有些人就是越看越顺眼。他进门后挑了我左边的上铺,无奈太胖,踮起脚跟放了几次铺盖都没成功,眼看着没有希望,他便一脸颓丧地瘫在地上,大口喘着粗气。
原本觉得素不相识,我就没多管闲事。但看到他可怜的模样,我赶紧站起身来,拿着他的铺盖利索地上了床,帮他铺好。
“我叫孙大圣,孙悟空的孙,齐天大圣的大圣,谢谢你帮我。”他傻乎乎地笑着,脸上的横肉硬是把眼睛挤成了一条缝,好不滑稽。
“不客气,我叫苏慕夜,苏州的苏,羡慕的慕,黑夜的夜。”我望向他的脸,也忍不住笑了。
“你的名字跟你本人一样帅气!”他摸头的样子憨态可掬。
“你的也是,我猜叔叔阿姨一定是《西游记》的忠实粉丝吧。”
“哇,你真聪明,一猜就中。我妈说当年怀了我以后很辛苦,每天只有在看《西游记》的时候,我才能安静下来,不乱踢她的肚子。”他朝我竖起了大拇指。
我不禁转过身去,轻轻擦着额头的冷汗,在心底小声嘀咕:这还用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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