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前的女孩烦闷的揉了揉头发,厚厚的眼眶遮住了眼睑下青灰色的黑眼袋,整个人看起来很疲惫的样子。
姜遇知,一名根本没有名气的作家。前几年因为幸运,刚好抽奖意外被签约,可以从那个时候开始,她的书一个字也写不出来,别人问她为什么,她总是那句话:没有灵感,写不出来。
这时,邮箱收到了一条信息,关于新编辑发来的信息。
女孩慌慌张张的点开,映入眼前的是一个备注为“波澜不惊”的好友。
波澜不惊:你是遇知有你作者吗,我是你的新编辑,你叫我澜哥就行了。
一行简单的话却让姜遇知听得那么别扭,可没办法,谁让自己只是一个毫无名气的作者呢。
她撅了撅嘴唇,纤细的手指在电脑键盘上熟练的打下几个字,随即按下“发送”键。
遇知有你:是的。你应该知道我的业绩不好,我觉得你还是不要浪费时间在我身上吧。
遇知有你:况且,依照你的水平根本不用来当我的编辑,你完全可以有更好的待遇。
姜遇知以为他被人给骗了,仔细为他解释。
殊不知,电脑前的男人勾了勾菲薄的唇,骨节分明的手指缓缓划过下巴,嘴角勾勒出一个好看的弧度。
波澜不惊:没关系,当你的编辑才能提高我的能力,你说对吗?
安时澜眼角微微上扬,阖着双眼,双手交叉在一起,躺在了办公椅上,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忽而笑出了声。
收到这条信息,姜遇知咬了咬牙,这人分明是拐着弯的嘲笑她。也罢也罢,那就看看他怎么提高自己的能力!
姜遇知生气的合上了电脑,起身去了卫生间。
下午落天歌要回来,昨天还特意嘱咐姜遇知去接她,百忙之中她抽空画了个淡妆,最后穿着一条阔腿牛仔裤,上身夹着一件毛绒风衣,整个人看起来精神多了。
火车站距离她的公寓不是很远,打了一个出租车几分钟就到了。
她不喜欢热闹,现在的性格与读书的时候截然不同。或许经历了太多的挫折让自己学会坚强,甚至从来不想外人面前吐露自己的心声。
落天歌去了北京,那是三年前的事情,她为了自己的爱情放手一搏。而她,为了自己的事业选择留在西安这个这个城市。
时间快到了,她坐在一旁的凉椅上,双腿闭合端端正正的挺直了脊背。
表面高冷,然而心里却仍有一副小孩子的样子,几年前的习惯还依旧存在。
“遇知!”
人群中挤出一个拖着箱子的女孩,落天歌满脸通红的看着她,一双小鹿般的眼睛笑个不停。
可能是因为季节的原因,她去的地方和西安恰恰相反,以至于她回来的路上加了一件又一件。
“好久不见,天歌。”
姜遇知抿了抿唇,不苟言笑的露出了一抹极浅的微笑,随即转瞬即逝。
“你这丫头,当初让你陪我一起去你非不去,哼!”
落天歌打着趣,手指勾了勾她的下巴,极其认真的模样望着她,“丫头,最近过得好吗?”
某人难得噗嗤的笑出了声,挠了挠她的敏感处,落天歌直接在大庭广众下呵呵的大笑。
“你有种就别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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