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他们是在新书发布会上见面,那就太不浪漫了,言情就要浪漫,就要偶遇。在灯会就是个非常好的场景,浪漫有了,故事也有了。
T省景城是彩灯的起源地,全国大部分的彩灯都是出自景城,作为彩灯的起源地,景城的灯会肯定会是全国最好的。
陆离就在景城五星广场的彩灯公园和阮属晚遇到的。
故事起因非常简单,就是陆离在家里闲的发慌,想阮属晚想得心肝疼,就这么疼了几天,她突然想到了彩灯。
她,时朝淋,是景城排名第三的职高24中电子电器维修_彩灯班的学生,当年整个景城职高就只有24中有彩灯这个专业,从现在彩灯向全世界蔓延的趋势来看,选择彩灯是个非常明智的选择。只不过出了个意外,十七岁之后,她的生活全都被打乱了,她不得不放弃彩灯。
陆离现在来景城就是为了来欣赏欣赏彩灯,然后就在人山人海的灯会的大门前遇到了那个人,他俩这缘分绝了。也不悔她刚过大年三十就买飞机票飞过来。
这缘分还是买一送一的,她不止遇到了阮属晚,还遇到了于银星。
祝属晚是她暗恋的那个人,于银星是她曾经的闺蜜,他俩一起看彩灯……
这剧情似乎有点熟悉,就是言情小说里的一个套路,男主暗恋女二,女二闺蜜或者姐姐暗恋男主,然后女二因为因为嫌弃男主穷,或者一起其他的原因,另寻新欢去了,男主伤心欲绝,女主上前安慰男主,和男主发展一段超越友情的情感,在男主发达之际,女二突然回来了,男主要和女主分手……
后面的就是心机女二陷害女主,男主无条件相信女二,并且折磨女主,女主伤心欲绝离开,然后男主发现真相追妻火葬场。
反正女二一定是不得好死。
陆离心里一万头曹尼玛奔过。
就在她犹豫要不要走时,于银星发现了她。
于银星语重心长的对陆离说:
于银星:朝淋啊,学会玩儿失踪了,这几年电话打不通,QQ你不回,快老实交代,发生什么了。
陆离那么久没见了,怎么一碰面你就要兴师问罪,难道不应该找个饭店来聊聊吗?
要是陆鸾听到这句话,一定会觉得陆离发烧,烧坏了脑子,或者是吃错药了。
不正常,这绝对不正常,这位神仙和情敌要找个饭店边吃边聊天,快来人改剧本啊,按照这个套路走,后面会好几把虐的。来着陆鸾小编辑的脑洞。
于银星则表示,不,这才是我的朝淋,你那个神仙才不是朝淋。
于银星:吃饭就你俩去吧。
于银星看了祝属晚一眼,意味深长的对着陆离笑了笑,走了。
是的,走了,就这么走了。
陆离和阮属晚四目相对,气氛有点尴尬。
半饷,祝属晚才尴尬的说道:
阮属晚:好久不见。
陆离好久不见。
尬聊结束。
又过了好一会,陆离说道:
陆离我先去吃个饭……
阮属晚:啊,好,火锅吃吗,附近就刚好有一家。
陆离行。
聊天再次结束,阮属晚和陆离向火锅走去。
然而十分钟过去了,还没有到。
二十分钟过去了,他们二位还在去火锅店的路上。
陆离完全不敢想象,眼前这位直男就是云间阅读的签约作者晚间,矫情文学的巅峰之作《我深爱过的那个女孩》的作者晚间。
果然,人生处处是惊喜。
她始终都还记得,自己当时被那本书感动得不要不要的,眼泪不要钱似的流,现在回想起来,感觉自己真的有点傻逼。
以喧闹的人间为背景,在人山人海的灯会,小情侣十指交缠,把人间的喧闹抛在后面,眼前是此生的爱人。
浪漫得如同言情小说。
这是爱情,世间最难得,又美好的情感。
浪漫吗?
看起来真的非常浪漫,但是体验起来就不是那么美好了。
两位主角不是奔着对方而去,而是奔着火锅店,就这一点就对这浪漫打了个折扣,再加上……嗯,陆离已经停下来打车了。
妈的,腿快断了。
阮属晚:怎么了。
阮直男竟然还有脸来问她怎么了,难道看不出来她走累了吗?
人一个出门有专车接送的,坐飞机都是头等舱的大小姐,现在穿着恨天高陪某直男走夜路,某直男走得还不是一般的快,还真他妈想要她陪他一起走到火锅店吗?
陆离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看上他的。
阮属晚:来灯会你穿什么高跟鞋,还穿这么高的。
卧槽。
陆离现在想马上买机票回家。
阮属晚:大概还要走十分钟,你要不在坚持一下。
阮属晚:要不把高跟鞋脱了走好点,走的快。
去你妈的。
陆离差点被那两句话噎死。她足足运了三分钟的气,从牙缝里挤出了那句话:
陆离还有十分钟是吧,我再坚持一会儿,走吧。
这是未来老公,不能发火,不能爆粗口,要温柔,要体贴,要保持形象。
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因为某直男,穿恨天高在马路上奔走。
天知道穿恨天高走路是什么感觉。
爱情使人卑微?
不,是让人脑子不正常,简称脑残。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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