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哈这本书被一个小学同学看到了,那来写写我小学的迷惑行为吧。(可结合第一章的回忆)
我不是之前提到嘛,五年级过后我和他已经不是同桌了。那时因为有魔方比赛,所以基本上每一个人都有一个魔方。班上会转魔方的也不止他一个,但我会从窗边一直走到门口,只找他一人为我复原。我自己都没意识到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做,谭XX说我肯定喜欢他,是的,没错,那是我第一次有不同于往常的情绪,我只想依赖他一个人,那时我才明白这就是年少时的喜欢。但我又不敢给他说,他那么好,数学连续六七次满分,是让人可望而不可即的星星。是老师口中的好学生,家长口中的“别人家的孩子”,父母口中的天之骄子。于我,一届平民又有什么资格试图摘星。
六下,当我误以为他的脸红是喜欢我的意思,但他又对别的女生嘻嘻哈哈,我真的挺难过的。于是我一冲动做了让我这十几年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对外宣称王XX是我喜欢的人。他是一班的人,长得还不错,体育对他来说是小case。这种跨班的喜欢就是为了传到他的耳朵让他知道。可我却错了,当别人给他说这件事时,他很平静,什么表情都看不到。“我早就知道了”那句话我记得清清楚楚,语气是那么淡然和无关紧要。终究是我错付了,太自以为是了。而这件事太轰轰烈烈了,同学在桌上刻画我喜欢他的字样,有替我写情书的,有到处说的,不仅一班的他知道了,连老师也听说了,还和我在办公室喝了好久的茶,我至今难忘。上了初中以后,王XX也在我所在的学校,以至于我每次看到他都能尴尬到能扣出一个洞来。
我生活在阴沟里,但我一直有仰望星空的权利,即使得不到,看看就很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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