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天已亮,认真地梳好一切后还抹上了淡淡的润唇膏,和姑妈道了一声bye bye后又穿梭于那条喧嚣的大街上,马路两边仍然是欢歌笑语,仍然是鸟语花香,阳光显然温暖许多。
来到交叉的十字路口,我又有些犹豫,前面的那条是去书店的路,可亮着红灯,显得熟悉又陌生,不禁又一阵紧张。“呆会儿见到他,说些什么好呢?还不如别去了吧!”我默念着。可想到昨晚的那个“打赌”,那个“挑战”,我还是选择了绿灯的亮起,也就是选择去见他,让一切顺其自然……
近了,近了,书店就在前面,和我相差仅五十多米的距离,我开始越走越慢。扫视了整个书店门口,果然,他真的来了,就坐在书店门前的花坛上,很悠闲地看着手中的那本书。
我停止了,我徘徊,矛盾,此时的我思绪错综复杂,是没有一个合适的语言形容得了的。我抬起手腕,手表上显示的时间刚好是九点钟。最终,我长长地吁了一口气,朝他走去。
“Hi,等很久了吗?”我笑着问道,也不知从哪来的勇气,居然心不跳眼不眨。
“是你吗?我还以为你因为害怕而不来了呢!”他站了起来,仍是一脸的笑意。
“什么呀?你以为我这么胆小?看你,也没什么可怕的。”我撒娇似地反击到。或者,这就是我们友谊的开场白,一段很普通的对话。
然后,我们并肩走进了书店。期间,他跟我讲了许多中外名著,,特别是美国的,我便只好似懂非懂,故作仔细地听着,心中默默地衍生出一份浓浓的欣羡之情,偶尔自惭形秽。
一如既往,我翻阅着那些书籍,并且还时不时地注意着站在身边的他——一米八的个头,酷酷的身姿,洒脱的笑容,全身都散发着势不可挡的魅力,让人忍不住有一种想立刻就了解他的欲望。我开始觉得他与众不同,他很亲切、可人,也许与他在一起不会有什么顾忌,更用不着拘束。由此可想,我先前的紧张和担心完全是多余的。于是不由自主找了好多话题跟他谈。不知为何,平时一向惜言如金的我,在他面前却如此滔滔不绝,我知道是他的清新、自然感染着我,让我不接近他都不行啊!
之后,我们有说有笑地走出了书店,他问了我的名字,但可惜的是我却忘了问他。
走在回家的路上,心里美滋滋的,“明天上午九点,书店门前,不见不散;上午九点,书店门前,不见不散……”我放纵地重复着他最后一句话,居然兴奋地忘了在过马路时走人行道。他果然是个好男孩,我赌赢了,今天表现得还好,不至于痴痴呆呆毫无言语,对自己挑战成功。
还担心晚上会高兴得睡不着,没想到回忆着他的声音,他的话语,竟成了一个不错的催眠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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