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帮你把这个项圈埋起来吧,你要是不喜欢这个的话。”
夕阳在风起地的岸边的溪水边流淌出澄澄又泛着金光的潺潺色泽,清风温柔地微微吹起元气青年的白发,这让班尼特半个面孔都蒙上了油画般的精致色泽。
班尼特明明粗犷的长相硬是在这个氛围下变得那么美丽来——或者说,班尼特生来就一副好长相,但是由于长久的冒险生活的磋磨,他本该冷白色的皮肤呈现出一种带有冷色的健康的小麦色。
班尼特穿得很不羁,上衣勉强遮住他半片裸露的胸膛,显露出他精壮的身躯来,体现出一种微妙的清纯的性感。
那个刻有“巴巴托斯”的项圈渐渐地在我面前消失了,它被埋在风起地的大树下,就像是从未出现过一样。
“不要难过了,开心一点嘛!”
班尼特杵在我面前摆了个鬼脸,哇,有点好笑。
班尼特,是小狼哥哥认识的人。
小狼哥哥说,他不是坏人,那他就是值得信任的吧。
我趴在小狼哥哥身上,这是那个不认识我的小狼哥哥,我希望重新得到他的珍视,所以——我要表现得主动一点,再主动一点。
这样的话,小狼哥哥就会和我重新恢复到之前的关系了吧。
妹妹说,要“引诱”。
怎么引诱?妹妹说要,要撩开我的刘海,要让对方看见我的脸。
是了吧,小狼哥哥从前就捧着我的下巴告诉我:“你是、最美的。”
那么这次,他也会为我的脸蛋而喜欢上我吗?我不敢确定——我和小狼哥哥分开太久太久了,久到我和他相处的记忆已经被我在不知所措的孤独中反反复复地回味。
我不愿意用“喜欢”这种肤浅的词汇形容我对小狼哥哥那种就像是被救赎一般的感情。
我只知道,我是离不开小狼哥哥的,所以无论小狼哥哥对我的感情是什么,只要这个感情是对我有利的,我都无所谓。
没有关系,不记得我们的回忆也无所谓,我会重新建立我们新的记忆。
“小狼哥哥,你看我的脸——我长得好看吗?”
我有的时候痛恨我这张惹祸的面孔,但是这时它又是我唯一能拿得出来的资本。
只喜欢我的面孔的“喜欢”,也是喜欢吧。
这个“喜欢”和喜欢我整个人的喜欢是没什么区别的,毕竟,我这个人只剩下这张面孔是拿得出手的了。
我把我的手颤颤巍巍地伸进雷泽的背心,那里布了一层薄薄的肌肉,一起一伏,暖和得快要把我灼伤了。
那么久那么久的时间后,我终于触摸到了我的太阳,哪怕要被自己的太阳蒸腾成徐徐上升的水汽,我也在所不惜。
“小狼哥哥,转过来看我,转过来看我嘛。”
为什么小狼哥哥不转过头来看我?
难道就连我的脸也没有办法对他造成吸引力吗?
我试图换个姿势坐在小狼哥哥腿上,但他却用热乎乎的手蒙住了我的眼睛。
“我,不要看。”
为什么?
我着急忙慌地贴上小狼哥哥的面颊,却好像碰到了小狼哥哥的耳根。
“你、太可爱了。”
“我,害怕,会忍不住,吃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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