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歌不愧是我的本命!”沈恕越看越觉得满意,忍不住在心里大肆夸赞,听得溯恶寒地抖了抖毛,赶紧捂住绮梦的眼睛。
这个蠢兮兮的痴汉才不是它的宿主大大!
因为沈恕太长时间没有吭声,这让元歌慌乱起来,以为自己做错了什么,不安地看着沈恕。
沈恕再次被暴击,抬手捂住心脏,天呐,世界上怎么会有这种颜值?!!
元歌似乎被他吓到了,缩了缩脖子,呆愣愣地站在那里。
【宿主!!!】溯咆哮道。
“咳咳…”沈恕尴尬地清咳两声,记起来自己还有个高冷的人设。
他强压着心里的躁动,矜持开口,中肯地说道:“这身非常适合你。”
元歌被夸的有些不好意思,耳根微红,笨拙地朝沈恕行了一个不伦不类的礼,算是表达自己的谢意。
沈恕换了身便捷的衣服,然后让元歌坐在沙发上,给他泡了杯红茶。
两人面对面坐下,元歌抱着瓷杯,小口小口喝着茶,沈恕撑着下巴欣赏美人喝茶,两人安安静静的,有种说不出的温馨气氛。
外面的暴风雨似乎没有停歇的迹象,元歌将一整杯红茶喝光以后,为了打发时间,沈恕又翻出来一本书,抬手递给他。
元歌愣了一下,没有伸手接。
沈恕眨眨眼,突然一顿,问:“不认识字吗?”
元歌点点头。
“这样啊…那我念给你听。”
沈恕捧着书,放缓声音,逐字逐句地念给元歌听。
他念书的本事实在不行,但是元歌听得很认真,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沈恕,他的眼睛很好看,浮动着细碎的亮光,像夜里的星子,而当他认真看着你时,你就是那唯一的月亮。
沈恕老脸一红,慌乱地避开视线。
墙上的石英钟指针滴答滴答,转了一圈又一圈,骤雨初歇,远方的钟楼悠远的钟声响便整个加尔夫市。
“最终…小本格拉找到了自己的爸爸,父子俩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沈恕念完最后一行,合上书页,看向旁边坐着的元歌。
对方像只慵懒的猫儿一样,缩在沙发里,眼睛半眯着,发出小小的呼噜声。
沈恕心中一软,放下书,站起身,小幅度地活动着有些酸麻的关节,顺手给他盖了一条薄毯。
“好梦,小家伙。”沈恕轻声对元歌说,他迈着轻巧的步子,离开屋子。
他走后,沙发上睡着的人毫无征兆地睁开眼睛,那双蔚蓝的眸子里,没有半点睡意。
他盯着身上的薄毯子,沉默了许久,然后把它捧起来,将脸深深地埋了进去。
*
沈恕端着白面包与豆奶进来的时候,沙发上已经没人了,那条毯子被人叠的整整齐齐,放在扶手上,沙发面也被整理得平整无比,好像压根没人坐过一样。
沈恕有点失落,他本来还想留元歌吃点东西,没想到这小家伙跑的这么快,拿个早餐的功夫就没影了。
他把早餐放在桌子上,怨念地解决掉两人份的面包跟豆奶。
沈恕本以为接下来能经常遇到元歌,可是自从那天早上元歌离开之后,他就再也没有见过对方。
要说王者里哪个英雄最漂亮,肯定是元歌!不接受任何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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