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曼莎却还装作兴致勃勃:
萨曼莎“下午我们再去看看那窝蒲绒绒,我现在还没拿定主意,究竟要买粉色还是嫩黄色。”
德拉科刚喝了一口柠檬水,听到这话,险些打了个哆嗦。
德拉科:“你自己去吧,我可不去了。”
萨曼莎“是谁早上非要跟我到对角巷逛街?又不是我拖着你来的。”
萨曼莎心中好笑,面上却不显。
德拉科:“下午我们各玩各的,我还要去看飞天扫帚呢。刚才路过的时候我发现店里好像到了新款,谁要去看你那窝傻兮兮的蒲绒绒。”
德拉科撇嘴,想了想,又说:
德拉科:“四点钟之前你到冰淇淋店来找我,你认识路。万一有什么事你就大喊大叫,就说你是马尔福家的小姐——还有,别去翻倒巷!你这么蠢,说不定会被狼人抓了当宵夜……”
萨曼莎“我蠢?”
萨曼莎简直又好气又好笑。或许德拉科真的担心她自己一个人会出危险,但他又实在懒得陪她,所以才照纳西莎日常嘱咐他的‘模板’对她原样重复了一遍。
当然,最后一句说她蠢的话完全是他自己添上的。
萨曼莎“我看你还是小心你自己吧,‘小少爷’。刚才你说的那些不都是夫人的原话吗?看不出来,原来你这么守规矩,竟然把那些话牢牢记在了脑子里——真是夫人的乖宝宝。”
德拉科:“……还是让狼人把你抓去吧!你最好是被拐走,再也别回马尔福家。”
德拉科脸色胀红,气呼呼地走了。
萨曼莎又坐了一会,确认德拉科已经走远,这才悄悄往她和多比约好的咖啡馆走去。
这间咖啡馆有一个最深处的卡座,还配着一层高隔断,十分隐秘。而有多比在身边,萨曼莎也不担心自己会有危险——她早就发现家养小精灵的魔力甚至比一些巫师都要强得多。
上午他们本来就逛到很晚,刚才她和德拉科吃饭耽误了不少时间。等萨曼莎到了咖啡馆,已经是下午两点多了。
她先是装作路过,不经意地从小巷后的橱窗往里扫了一眼,果然发现那卡座里除了多比,只剩下最后一个男巫。
他应该很年轻,却似乎生活不顺。头发毫无光泽,身形有些瘦削,脸上过早地显出颓色。那憔悴、苍白和疲倦不知是营养不良还是奔波劳碌所致。
破旧的外衣肘部打了一块补丁,一边的皮箱子也是饱经风霜,有些磨脱了边角,上面两个字母依稀可辨,是“R.L”——看起来这还是霍格沃茨学生早年使用的款式。
此时他正有些坐立不安地看着墙上的挂钟,好像是想走,却又不甘心这样放弃。
这就是西里斯·布莱克同届的格兰芬多?一个男巫竟会过得如此落魄?
萨曼莎匆匆一瞥,没再多想,径直走入咖啡馆中,来到最里面的卡座桌边。
萨曼莎“您好,先生。请问怎么称呼?”
她礼貌地问候。
莱姆斯·卢平:“额……卢平。莱姆斯·卢平。孩子,你是找不到自己父母的座位了吗?”
————
小注释:
莱姆斯·卢平,1960年3月生。此时是1986年秋,9月底。所以卢平现在只有26岁,会比原著里年轻些,精神些,还不至于头发花白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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