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街上热火朝天,各处都能瞧见卖包子、卖早点的小摊,小孩子们嬉笑打闹,还有些一大早就跑出来逮知了的。
马嘉祺身着一袭白衣,手里持着一把扇子,游行于街市,显出一副贵公子气质。
古人起的还真是早。
马嘉祺望着热闹的街市,不禁感叹道。
他这次上街可是有目的的,听今世的丁程鑫讲,他丢的东西只能靠直觉来找,得依赖自己的肌肉记忆来寻回,光靠脑子想可没辙。
但...他怎么觉得他的那双脚更没用呢?
他依赖着脚下的触感,磨磨蹭蹭地来到了一位卖糖葫芦的老翁跟前。
老翁看见了马嘉祺,眼睛一下子就亮了。
“公子,一串乎?”
翁穿一身敝衣,戴满补布帽,试以寸饴之,投于嘉祺前。
马嘉祺迟疑了一下,脑中忽然浮现一幅朦胧的画面:一个黄衣短发的小男孩,粉嘟嘟的舌尖正轻柔地舔着手里握着的草莓糖葫芦。
他缓过神来,望着眼前的那串糖葫芦,又缓缓抬头看了看老翁。
马嘉祺.:“来一串,多谢。”
“一串六钱。”
马嘉祺皱眉,他钱包里只有银子,六钱和银子直接怎么换算单位?他二话不说,直接掏出了块银子,递给了老翁,接过糖葫芦转身就走。
马嘉祺.:“不用找了。”
留给一脸茫然无措的老翁一个冷酷潇洒的背影。
糖葫芦很快就会化掉,于是马嘉祺决定先把它带回北冥给丁程鑫。
找东西的事情就再往后推推吧。
北冥早晨的天空呈现朦胧地彩色,美得让人窒息;悠扬悦耳、空灵剔透的冥鱼叫声,给整个北冥赋予了一种如梦似幻、若隐若现的独特韵味。
丁程鑫在马嘉祺走了之后不久就醒了。
他起身将那件丝绸服披在身上,便漫无目的地围着北冥的花园转悠。
他已经习惯了醒来后马嘉祺不在身边的感觉。
闪着幽光的小鱼儿在荧光湖里自由穿梭,丁程鑫忍不住伸出两根手指探入其中,那白皙的肌肤瞬间沾染上了梦幻般的荧光。
身后传来一阵脚步声,丁程鑫警惕地回过头,将沾了荧光的手指往后一伸,恰好抵在身后那人的脖子上。
当他看清那人的脸时,表情瞬间凝固在脸上。
马嘉祺?
他平时不是一整天都见不到人吗?
马嘉祺.:“又想暗杀我?”
马嘉祺轻轻挑眉,伸出一根手指将丁程鑫手上的荧光液体抹了去。
丁程鑫收回手,目光落在马嘉祺清冷的眸间:
丁程鑫.:“你怎么回来了?”
只见眼前人突然把手从背后拿了出来,手里捏着一串亮闪闪的新鲜糖葫芦,出现在他面前。
糖葫芦。
他小时候去凡间最爱吃的东西。
马嘉祺.:“今天去了凡间,看见凡间小孩都抢着买,我就给你捎回来一串。”
马嘉祺的语气轻松而温柔,仿佛不知道自己身旁人想杀他一样。
丁程鑫盯着糖葫芦出神,直到嘴里被塞进了一颗山楂,他才缓过神来。
丁程鑫.:“谢谢你。”
他眉眼间漾着笑意,轻轻咬住了那颗红艳欲滴的山楂,嘴唇上闪烁着晶莹的水光。
阳光洒在他脸上,给他脸颊轻轻涂上一层红润。
少年的心动,就像一颗被糖衣包裹的山楂果,酸涩中夹杂着丝丝甜蜜。那是爱情萌芽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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