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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天,凌朝一身单薄男士衬衣,穿着宽大破洞牛仔裤,脚上还踏着一双凉拖鞋,头发乱糟糟的,走起路来像个痞子,活脱脱的校外讨人嫌的混混模样。
“凌哥!夏虞歌的座位在第一排的第三个!”
凌朝:是吗?谢谢。
这个班上的一个很皮的男生吆喝着,他知道这位混混有多厉害,尽管是出卖校花这件事他也干得出来。
这位混混走到了那个座位前面,然后一脚踢翻了这个座位,里面的书和练习册,以及夏虞歌的化妆品和小镜子都滑了出来,这么大的动静搞得后面的一位女同学都受到了惊吓。
台上的老师不敢说什么,他甚至觉得这个女同学的气场比他还大,简直就是个混世魔王。
班上的同学都看呆了,看见凌朝是如何穿着一双拖鞋踹坏了夏虞歌的桌子,然后将她的书全部扔到垃圾桶的模样,简直太可怕了,一副要杀人的模样。
凌朝:告诉夏虞歌,不该惹的人别惹,她还不配。
说完凌朝就走出了教室,台上的老高气得眼镜都歪了也不敢说什么,待她走了之后他就又自我膨胀了起来。
“这是什么泼皮学生啊!流里流气的!还有你张明扬!跟着凑什么热闹!”
坐到夏虞歌后面的是一位平时很是安静的学习委员,刚才见到这么可怕的一幕,她都快吓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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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朝又是翻墙出的校门,她可不想听保安大爷的瞎唠叨。长凌后花园的墙很好翻,出去就是一条小吃街,这里是流氓地痞经常聚集的地方,但凌朝并不常来。
凌朝是一位神奇的存在。她不像别的混混,她不抽烟,不喝酒,也不瞎混,她就是不爱学习和喜欢打架罢了。
但是还是有几个混混认识她的,因为凌朝有一年单挑了十个男混混,她被打得浑身是伤,但她不认输,她最后还是赢了。
这一伟大的事件流传在了长凌市最为杂乱的西街,于是就有了十三中惹谁都好就是不能惹凌朝的传说。
“哟!凌哥啊!好久没出来混了吧?”
凌朝:我找人。
“谁?你说,我们兄弟几个帮你找。”
凌朝:夏虞歌。
几个男混混凑了过来,他们都是职业学校不读书出来混社会的二流子,整天就是手上拿着一根烟在路边装逼,混吃等死。
“夏虞歌啊?知道。小脸漂亮得很,兄弟几个都想上她,在桌游室混着呢。”
凌朝:桌游室是什么地方?
凌朝问出这个问题后,这几个混混哈哈大笑起来,仿佛在笑她连这都不知道,还混呢。
“凌哥单纯得很兄弟几个别笑。”
凌朝:笑你妈呢。
凌朝冷眼撇了一下那个笑得最欢的混混,这个混混脸上带疤长相凶狠,但是他看见凌朝立马就不笑了。
“桌游室就是玩桌游游戏的地方,我们这里最大的桌游室在电玩城那边的地下负一层。”
凌朝:电玩城在市中心广场的吧。
“我们刚从那里回来,顺便撩了下妹子。”
凌朝:车借我。
“啊这…凌哥你会骑吗?”
凌朝:会。
这个混混心疼得要死,这可是他找家里人商量了好久才给自己买的一辆山地摩托车,他怕凌朝不会骑,给他摔坏了。
但是也只好先屈服她。
然后把头盔和钥匙递给了凌朝,凌朝带上了头盔,然后把钥匙插了进去,立马发动油门,摩托车发出了巨大的轰鸣声。
凌朝:借完还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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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朝其实不会骑摩托车,但是她会骑电动车,想来原理一样。但是她没想到这种摩托车重得要死,真的一点也不好掌控。
她用了很大的劲才勉强掌控稳,索性电玩城不远,她很快便到了,就是她似乎被交警给盯上了,因为她刚才闯了红灯,而且速度极快。
凌朝不管了,直接扔下摩托车就跑进了电玩城,警察也跟着下车,在后面追着她,另一队警察把她的车给扣下了。
“小姑娘别跑!”
凌朝没有理会,跑得更加的快了,然后就上了电梯。警察也跟着她上了电梯,可是凌朝跑得快,很快就转个弯,站上了下去的电梯,此时就是警察站在上去的电梯上,而她早已下去了。
凌朝:你们追得上我吗?
凌朝还故意挑衅着气喘吁吁的警察,挑衅完就跑得不见烟了。她知道电玩城在负一楼,那么桌游室也是。
桌游室很大,很多人都在这里面玩乐,凌朝没有玩过桌游,因为这需要伙伴才能玩,她没有。她找前台问了顾客信息。
凌朝:有没有一个叫夏虞歌的人?
“您是?”
凌朝:朋友。
凌朝觉得恶心,这种自称为夏虞歌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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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续……
作者黎澍:二更,进度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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