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济慈的办公室。
桌子上放着一个黑皮笔记本,上面有着用蓝墨水写的笔记。
“时代开始飞速变化,现在的法律已经不管用了,我们必须做出改变,才能完善法律。”
大卫看到笔记上的内容后,苦笑道:“不管美国的法律再怎么完善,也不会有公平一说,白人对黑人的歧视不会结束,美国的枪击案也不会停止出现。”
三楼也转完了,依旧没什么人。
“差不多该去教学楼看看了。”
通往教学楼的通道在一楼,大卫刚走下一个台阶,突然感到背后有人推了他一下,他整个人失去重心,摔了下去。
大卫本能的用双手抱住脑袋,整个人从楼梯上滚了下去,但幸好没受什么伤。
大卫一下子从地上站起来,捡起手机,指着楼梯上方破口大骂道:“谁啊!是哪个混蛋推的我!?”
一个留着红色头发,满脸雀斑的男人走下楼梯,看样子,这个男人相当的不友好。
红发男人质问大卫:“你是什么人?鬼鬼祟祟的在学校里干什么?”
大卫:“我是来这里找人的,我查到他曾经来过这里。”
红发男人:“你叫什么?”
大卫:“我叫大卫·胡佛。行了,你又是什么人?别老叫别人说。”
红发男人:“我叫D,曾经是这所学校的毕业生,我这次是来看看这个充满学生时代回忆的地方。”
大卫:“D?这是名字?”
D说道:“这是学生时代我同学们对我的称呼,我还没有相信你,没必要把真实姓名告诉你。”
此时,大卫注意到了D手上的钥匙。
D说道:“既然你不是小偷,我也不跟你在这儿瞎白话了,我就在这附近走走,再见。”
说完,自称D的红发男人下了二楼。
大卫:(妈的,这混蛋小子也不道个歉,真是让人火大。)
大卫走进资料室,他想坐一会儿,刚刚从楼梯上摔下来,胳膊还隐隐作疼。
他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随便翻到一页。
“所谓同类厌恶,就是对于与自己想法或者境遇相同的人产生厌恶的意思,但是人类都对不可思议的东西会有好奇心,最讨厌的东西避而不谈,从来没考虑过这个东西是否表里如一。”
“虽然你可能讨厌你的同类,但是你的内心或许还是希望能够与他/她亲近的,万事皆有可能。说的这么哲学,完全看不懂,对于讨厌的人来说,一般而言不就是讨厌吗?”
大卫看了看后面的内容,枯燥乏味,他合上书,将其重新放回书架。
“去教学楼看看。”
大卫走到门前,门上的小窗户上突然出现了一个血手印,大卫惊慌失措地后撤,门被推开,进来的是在酒店地下室遇到的那个人。
(这家伙……竟然追到这儿来了!)
那怪物朝大卫快步走来,大卫举起椅子砸过去,怪物倒地,大卫趁机逃出,将资料室的门反锁。
“吓死我了,这家伙怎么会找到这儿?从旅馆到这里少说得有几百公里,步行的话估计最少要走二十多天。”
这家伙到底是什么……是我的幻觉吗?不对,那家伙抓住我脚踝时的冰冷感觉,以及被火烧时发出的叫声,都说明这家伙是真实的。
“对了,那个叫D的红发小子……这里有怪物的话,得赶紧告诉那小子。”
还是赶紧从这里跑出去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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