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夏天的记忆,在她的脑海中渐渐的淡去了,唯有那个和夏天紧紧相关的人,依然清晰无比的在午夜梦回时,侵袭她心里最柔软的领地。
再次见到他,是在五年之后,人潮汹涌的地下铁,到处挤满了刚下班的上班族。
顾忆笙抱紧了怀里的袋子,小心翼翼地在人群里亦步亦趋——袋子里都是她的顶头上司赵一芒向某知名奢侈品牌借来拍照的漂亮衣服和高跟鞋,随便弄脏一点点,她赔上几个月的薪水不说,最惨的是一定会被他骂上好几个小时,那充满小宇宙的愤怒眼神可以直接把她丢到光年外。上次一只高跟鞋的鞋跟处多了一道几乎看不出来的小刮痕,顾忆笙就被念叨了整整一个星期。
七月份,顾忆笙刚从一所不怎么入流的大学里毕业,碰了无数次壁之后,好不容易才在这家叫O₂的时尚杂志社谋到一个编辑助理的工作。所以虽然工作辛苦薪水又微薄,她还是很珍惜。
夏天是顾忆笙最喜欢的季节:明亮的耀眼光线,流动的灼热夏风,不知疲倦的彻日彻夜鸣叫的夏蝉,嫩绿油亮的梧桐叶子,树下的斑驳光影,十五六岁少女的荷叶领粉色衬衣,少年的板寸头,微笑时洁白的虎牙,五毛钱一支的纯冰糖棒冰……可是整日奔走在钢筋水泥铸成的城市森林里,这个夏天留给她的只剩下闷热闷热闷热——还是闷热。
属于夏天的记忆,在她的脑海中渐渐的淡去了,唯有那个和夏天紧紧相关的人,依然清晰无比的在午夜梦回时,侵袭她心里最柔软的领地。
顾忆笙从来也没想过这辈子,她还能再见到他……应该是他吧?顾忆笙再怎么蠢再怎么笨,林朗的样子是永远都不会淡忘的,在千万人里,她总能一眼就将他认出来,哪怕只是一个四分之一的侧脸,一个简单的背影。
那个熟悉的身影从眼前闪过的时候,顾忆笙有一秒钟的怔忡,然后迅速地回过头去,不顾怀里抱着卖了她都赔不起的拍摄道具,拨开人群往前冲过去:“让让!请让让!”
2号线到站,人群像游鱼一样涌向入口,想要横穿过人群的顾忆笙被挤得摔倒在地上。在倒地之前,她看到林朗走上自动扶梯,回头望了一眼,然后似乎有人叫他,他才又扭过头去。
手被行人踩了一脚,对方连忙道歉,可是顾忆笙像是没有任何痛觉一样,完全不理不顾身上的伤和旁人担忧的询问,爬起来,泪眶通红,眼里只剩下林朗离去的方向。
他又回来了吗?怎么会在这里呢?眼睛已经康复了吧?这些年他过得好吗?……最最俗气的问题,却正是这一刻她迫切想知道的答案。
大学四年,顾忆笙来到这座陌生的大城市独自求学。她学着像普通女生那样开朗,主动参加集体活动,交一二好友,在面对陌生人时仍会沉默,但是学会了对他们微笑。
渐渐的,她很少想起林朗了,那一段刻骨铭心的时光似乎在心里淡成了一个影子。每每从梦中哭醒,那种无助的绝望感再次袭来,她才肯承认,也许还需要点时间……而当她看到阔别五年的林朗再次出现在视野里,她想要不顾一切追上去的那一刻,她忽然明白:这一辈子她都无法把林朗从她的心上剔除,因为他已经长成了她心上的刺青,永远无法磨灭。
顾忆笙望着缓慢向上移动的自动扶梯,上面挤满了人,却再也没有一个叫林朗的男人,站在年少时被阳光洗过的时光里。冲她唇红齿白的微微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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