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前文明纪元
地点:(可能审核不让所以就用神州代替了)神州
在某个乡镇
有一位可怜的孤儿
被遗弃在垃圾堆中
有一户人家看他可怜于是收留了他
荣(姓名本作者不想透露,就截取其中一个字)(注这个字本作者的名字里面确确实实的存在)
这户人家有一个可爱的女儿
那年六岁
名为白艳
就这样过了四年
两人都到了上小学的年纪
父母将两人送到乡上的小学
荣:今天是入学的日子,小白,你害怕吗?
白艳:当然不害怕,因为爸爸妈妈告诉学校里面的老师人都很好!
荣:那一起进去吧!
白艳:好!
一转眼,两人都已四年级
有一天两人在路边捡到了一只被人遗弃的小猫(池雾)
并为其起名为池雾
这只小猫被遗弃前接受过虐待,所以对人类很警惕
在两人夜以继日的照顾下,小猫才逐渐放下戒备心便逐渐的融入他们俩
成为他们俩的好朋友
一切都在向美好的方向发展
但五年级之后
却不是如此
有一天,高年级的徐某找到两人索要保护费
两人都不想给(家里很穷,剩下的钱是他们回家的车费)
结果被狠狠的揍了一顿
从那一天起他俩再也不敢反抗
每个星期都老老实实的把保费交上去
徐某,这才放过了,他俩
但也许是老天偏要惩罚这两人
徐某倒是不怎么找茬了,但又来了个李某
接着欺负
并且煽动班上的同学,羞辱两人的父母,并嘲笑两人的爷爷奶奶是病秧子,马上就要死了
还给两人起了两个称呼
一个丑八怪(女)一个软弱男(男)
从那一天开始,不管是走到哪,只要有认识他俩的人都叫他俩这两个名称
但荣选择忍耐
因为自己觉得只要到了初中就没事了,老师,一定会惩罚他们的
他们嚣张不了多长时间
再者说,荣发现了自己的一种非常恐怖的能力
用好的话,灭掉全人类也不是问题
但他又不想伤害任何人才选择了忍耐
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更好地保护白艳
如果自己贸然出手,势必会遭受报复,自己倒是没问题,但是白艳百分之百会受伤
六年级
更是被霸凌到骨折
小学的老师挺负责任,狠狠地惩罚了,这几个人,并把他们送到县里进行教育
六年级下册放假
荣和白艳在百年老树下许下了诺言
荣:不论你在哪,我一定都会保护好你的,因为你可是我的家人,是我最重要的人!
白艳:小荣子!
可这个诺言将在两年后被彻底打破
初一
又是被霸凌的一年
初二上学期又是被霸凌的一学期
下学期
有一天,由于那一天是父母的生日(父母的生日是同一天)两人准备给父母买一个生日礼物,思来索去,只能买一件便宜的衣服了
荣在这方面是一窍不通,只好让白艳自己去买
而自己则在一旁的饭店门口等着
可就是这么一等,确使得两人在未来相处两个不同的世界
那几个被送到县里教育的人他们非但没有改正,反而还变本加厉的欺负其他同学
正巧他们几个今天也没回家,看到了落单的小白
心生歹意
由于两人都达到那种年龄,所以想着要发泄一下自己
于是乎,两人将小白带到小巷子,欲行不轨之事
小白不敌,被对方给狠狠羞辱
事后还有勒索钱财
但用力过猛,小白,就这么死了
两人准备勒索小白的钱财,由于小白被折磨到痛不欲生,说不出任何话
两人觉得小白是在反抗自己,是看不起自己,于是拎起脑袋狠狠地撞向墙壁
这么一撞不得了,小白当场死亡
俩人还不知道发生了啥
拿了小白身上的钱就离开了
离开前还说的什么,这家伙的身体还不错,日后再多玩几次,就是有点对不住他了,我记得这家伙应该是喜欢他的,对吧!
一个小时过去
两个小时过去
三个小时过去
池雾和荣发现事有蹊跷
于是赶紧赶到服装店
就在赶去的路上,在小巷子的垃圾桶那边发现了小白的贴身包包
推断小白就在里面
一进去就有一股血腥味
顿感不妙
果然,正如他所料,小白已经死了
他那个时候第一次接触到死亡,懂得了失去的滋味
他那一天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只能抱着尸体,呆呆的盘坐在哪个地方!
泪水哗啦啦的流了下来
那一天还下雨了
雨水冲刷掉地上的血渍
冲刷掉少年那天真的心
小猫似乎是懂得了什么
乖乖的,在一旁默默的守候
从那一天起少年似乎变了
变得不再像以前那么的爱笑,不再像以前那样的软弱
第二天
警察来到了现场
强行分开了两人
并询问少年当晚的情况
那少年还是沉默不言
直到第三天
少年在警察局又看到了那两张熟悉的面孔
这使得他彻底爆发
事情是这样的,那两个人渣今天想来派出所办身份证(中考要用)但他们还不知道小白已经死了,看到荣还嘲笑他衣服怎么湿了?
小白呢,小白哪去了?
再也忍不住了
荣:可以把你们杀了吗?
两人被突如其来的这一句话给逗笑了
这里可是警察局,你要怎么杀我?
还略带调戏的说,姐姐,你看那个人要杀我,保护我可是你们的职责
下一秒
头和身子分离
它的小弟徐某被吓坏了
想要逃跑
但还是被逮了回来
它不断的求饶
不要杀我,我也是被老大逼着欺负你们的!
不要杀我
不要杀我
荣:求饶?
荣:你有这个资格吗?
荣:我相信,她昨天晚上也是这么求你们的
荣:求你们放过她,求你们放过她
荣:求你们不要再……
女警察掏出手枪,想让他停下来
荣:你让我住手?
荣:你说这样做,我会背负人命?
荣:我不是已经背负了吗?
荣:你说这样做犯法?
荣:他俩的行为就不犯法吗?
荣:我已经来你们警察局说过好多次了,你们根本没来解决这个问题
荣:老师,老师,只是几句口头教育,该咋咋样还是咋样
荣:从五年级开始,就一直被欺负
荣:我忍,我他妈忍了四年
荣:你知道这四年我怎么过的吗?
荣:每天都提心吊胆的
荣:还要准备多余的钱财,来交给他
荣: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荣:我已经忍不住了
女警被这一幕惊呆了(女警是一位很善良的人,他非常同情男孩的遭遇,所以更要让他停下手中的动作,法律可以救他)
荣:法律?
荣:不管了,要把我关几年还是死刑随便
荣:反正她已经死了,我也没有活下去的必要了
荣:对了,帮这只小猫找个领养家庭
荣:一定要找好的
荣:我不想让她再体验被抛弃的痛苦
荣:去死
两人的生命到此结
杀了还不过瘾
还疯狂鞭尸
最后两人被剁成了肉泥
这才停下了手中的刀
举出自己的双手
让女警给自己带上手铐
两个星期后
法庭之上
两人渣的父母状告我说我故意伤害他俩的儿子
要求赔偿
当审理进行到一半时
一群士兵突然进入
并且出事了国家的手续
要把我带走
且将我列入最高国家机密
两人渣的父母非常不服
说让我陪他们儿子的命
可笑,先陪小白的命
随后将我安排到一个秘密的地方
有网络有电脑有手机
将我控制在安全期范围
先稳定我的情绪再说
不过国家还是好
为我找来顶级团队来处理这个案件
调查了一个星期左右后
得出结论
两人犯法
偷懒的作者:故事纯属虚构,请勿相信
偷懒的作者:当然收保护费我小学的时候确实经历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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