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喔?你是什么时候发现尸体的?
琴子小姐:就是下午三点半左右
警察:那你是?如何发现尸体的 ?
警察:我的意思是,你为什么会进入这间房间,从而发现尸体 。
琴子小姐:哦,是这样的
琴子小姐:我接到柜台工作人员的电话 说是有一位家长打来电话寻找他们的孩子 ,我便顺着他们的住宿登记,找到了这件房间 ,然后就发现了尸体 。
警察:孩子 ?
琴子小姐:对,没错,这两具尸体正是家长所要找的人 。
酒店已被封锁 ,黄色的警戒线将酒店一圈包围了起来 ,外圈围满了吃瓜群众 ,警察询问着工作人员 ,了解死者的讯息 ,而他们一旁就是用白布盖住的尸体 ,工作人员发现尸体后,立刻选择了报警警察也很快来到了案发现场 ,所有人在看到两具尸体的第一瞬间,都是震惊和恶心 ,两具枯尸,骨头上面,包着松垮垮的皮 ,却连皮都不是很完整 ,男人的尸体,脸部的皮似乎已经被啃干净了 ,女人的尸体肚子一块儿全是空心 ,内脏什么干干净净全部没有,就是一具空壳 ,两人同是面部表情狰狞恐慌 。
经警察的初步判断 ,这两人死因相同 ,生前有挣扎过的痕迹,所以这是他杀 。
警察:可是……
警察:这么怪异的死法
正当警察疑惑不解时,一个电话响了起来 。
警察:哦,哦,喂,我是小李啊 ,好的,我现在就去接那位黄科长 。
警察:什么不用了,他已经在楼下了 ?嗯,好的,好的,我知道 了。
挂断电话,警察看向一旁脸色发白的工作人员 。
警察:这位女士 麻烦您将楼下的黄科长带上来,就说我在案发现场等他 。
琴子小姐:好的
说完 琴 子小姐便出去了
而警察走到尸体旁,掀开白布仔细观察 。
警察:呕
男士的肠子流了一地 ,表情狰狞,身旁 散发着腐烂的味道 。
不一会儿,一男一女便上来了 。
警察:你好,黄科长,我是负责 本次事件……
黄科长:嗯,嗯,你好,你好
警察的话,还没有说完 ,黄科长便向尸体走去,掀开白布,仔细观察 ,甚至闻了闻 ,看的警察一个目瞪口呆 。
警察有些气愤,就这么无视 自己吗 ?但是又想到对方 解决了很多疑难杂件 ,便也没有说什么,开始分析了案情 。
警察:两名死者很奇怪 ,死亡时间应该在上午12点左右 ,发现时间是下午3点左右 ,可是尸体却有一股腐烂的味道 ,这是疑点之一
黄科长没有理会,似乎在听,又好像没有听 ,还是仔细观察着尸体 。
警察:两名死者仿佛都被啃试过血肉 ,这个死法也很诡异这是疑点之二。
黄科长还是没有搭话,他将原子的尸体翻了个面 ,带上了专用手套,将手探进那炸开的肚子,掏出了 些许绿色液体 ,随即,他眉头一皱,放在鼻口尖闻了闻 。
警察也丝毫不在意 ,反正对方是个有本事的 ,理不理自己也就无所谓了 ,至于翻动尸体 ,他总该会看出些什么 。随后又开始根据自己对案件的分析,开始讲述 。
警察:死者二人应该是死于啃咬 ,应该是某种虫子所谓,可是能咬死人的虫子 ……
黄科长:不用多想了
警察:嗯?你知道了
黄科长:呵,我哪有那么神
警察:那你的意思是 ?
黄科长:两名被害者死于虫
警察:啊?可是光看伤口是这么认为 ,可是会有吃人血肉的虫子 ?将人的肚子,内脏整个贯穿 ?更何况死者精神萎靡 ,完全不像是正常死亡 ……会不会是灵异事件吧 ?
黄科长:的确死于虫,但却不是一般的虫,“蛊虫”
警察:等等,你的意思是“蛊”?一种妖术 ?
黄科长:啧无知
黄科长的科普小课堂 :
黄科长:放蛊是一种古老的黑巫术,是楚巫文化的一部分。两千多年以前的《春秋左传》中就有关于蛊的记载。宋人郑樵所著《通志六书》里甚至记录了制造蛊毒的方法,大意是说,将各种毒虫集中在同一器皿之中,任其互相袭击与吞食,最后存活下来的就是蛊,即毒虫之王。历朝历代官府都针对制造蛊毒行为有非常严厉的刑律,故放蛊巫术完全处于秘密状态,历代志书史记,关于蛊毒的记录数量虽然不少,总是寥寥数语,并且语焉不详,这就使蛊婆(草鬼婆)与蛊毒变得更加诡秘。 《乾州厅志》记:“苗妇能巫蛊杀人,名曰放草鬼。遇有仇怨嫌隙者放之,放于外则蛊蛇食五体,放于内则食五脏。被放之人,或痛楚难堪,或形神萧索,或风鸣于皮皋,或气胀于胸膛,皆致人于死之术也。” 传说放蛊的手法有三到四种,以手法的不同可鉴别法术的高低:伸一指放,戟二指放,骈三指四指放,后果各不相同。一二指所放的蛊,中蛊人较容易治愈,三指所放就较难治了,倘若是三指四指所放,几乎属于不治之症,中者必死无疑。 中了蛊的人在将死前一个月左右,能见到蛊婆的生魂掩着面前来送物,行话谓之“催乐”。此后如果病家不能得到有效治疗,一个月内病人定会死去。治疗中蛊的病人,轻者郎中草药或还可以奏效,重者非放蛊者本人来解才有生路可求。 对于蛊婆旧时有多种方法识别真假。按《永绥厅志·卷六》的记录,真蛊婆目如朱砂,肚腹臂背均有红绿青黄条纹,没有就是假的;真蛊婆家中没有任何蛛网蚁穴,而该妇人每天要放置一盆水在堂屋中间,趁无人之际将其所放蛊虫吐入盆中食水,否则就是假的;真蛊婆能在山里作法,或放竹篙在云为龙舞,或放斗篷在天作鸟飞,不能则是假的。所有的真蛊婆被杀之后,剖开其腹部必定有蛊虫在里面,若没有就是假的。清嘉庆之前,苗人捉到蛊婆格杀勿论,后来不知何故,不敢再杀而是卖于民间,放蛊之术得以流传。 一般说来,蛊术只在女子中相传,如某蛊妇有女三人,其中必有一女习蛊。也有传给寨中其他女子的,如有女子去蛊婆家中学习女红,被蛊婆相中,就可能暗中施法,突然在某一天毫不经意地对该女子说:“你得了!”该女子回家之后必出现病症,要想治疗此病,非得求助于蛊婆,蛊婆便以学习蛊术为交换条件,不学则病不得愈。因为一切在暗中进行,传授的仪式与咒语,外人无从得其详。 每个蛊婆都设有自己的蛊坛,藏在山涧、溪流或家中的隐蔽处,蛊婆需要非常谨慎地保护它,因为蛊坛一旦被外人发现,蛊婆自己命将不保。传说曾有蛊婆设坛在家,某天趁无人时用热水给神偶沐浴,不料被自己的小儿子看见。第二天,蛊婆上山砍柴时,孩子不知利害仿效母亲给神偶洗澡,结果因水温过高将附有蛊妇之魂的神偶烫死。再说那蛊婆在山中劳作,猛然间感到心促气短力不能支,心下明白定是蛊坛出了问题,不敢有半点延误,赶快回家沐浴更衣,收拾停当静卧床上,不过一个时辰已经气绝。 相传蛊妇放蛊中一人,可自保无病三年,中一牛,可保一年,中一树,可保三个月,如不放蛊,蛊婆自己就要生病,连续三年不将蛊放出去,蛊虫不得食就会伤害蓄蛊人。动物之中唯有狗不能放蛊,蛊婆怕狗也不吃狗肉。
黄科长:有些造蛊者强调必须在农历五月五日(端午日)聚置毒虫,这是受了五月五日毒气最盛的传统观念的影响。“蛊,多于端午日制之,乘阳气极盛时以制药,是以能致人于病、死。”又:“多用蛇、虫、蜈蚣之属来制,如果无法解救时,一触便可杀生。” 传说中养蛊的方法、与《通志》上一二载的相类似。《通志》中所记载的.要用一百种虫类,而夷人所要的只有十二种。在养蛊以前,要把正厅打扫得干乾净净,全家老少都要洗过澡,诚心诚意在祖宗神位前焚香点烛,对天地鬼神默默地祷告。然后在正厅的中央,挖一个大坑,埋藏一个大缸下去,缸要选择口小腹大的,才便于加盖。而且口越小,越看不见缸中的情形,人们越容易对缸中的东西发生恐怖,因恐怖而发生敬畏。缸的口须理得和土一样平。等到夏历五月五日(端阳),到田野里任意捉十二种爬虫回来(不是端阳那天捉回来的爬虫养不成蛊),放在缸中,然后把盖子盖住。这些爬虫,通常是毒蛇、鳝鱼、蜈蚣、青蛙、蝎、蚯蚓、大绿毛虫、螳螂……总之会飞的生物一律不要,四脚会跑的生物也不要,只要一些有毒的爬虫。这十二种爬虫放入缸内以后,主人全家大小,于每夜入睡以后祷告一次,每日人未起床以前祷告一次。连续祷告一年,不可一日间断。而且养蛊和祷告的时候,绝不可让外人知道。要是让外人知道了,自己养的蛊就会被巫师用妖法收去,为巫师使用,主人就会全家死尽。即使不被巫师收去,成蛊以后,也会加害主人。 一年之中那些爬虫在缸中互相吞噬,毒多的吃毒少的,强大的吃弱小的,最后只剩下一个,这个爬虫吃了其他十一只以后,自己也就改变了形态和颜色。根据传说的种类很多。最主要的有两种:一种叫做“龙蛊”,形态与龙相似,大约是毒蛇、蜈蚣等长爬虫所变成的。一种叫做“麒麟蛊”,形态与&间相似,大约是青蛙、蜥蜴等短体爬虫所变成的。 一年之后蛊已养成,主人便把这个缸挖出来,另外放在一个不通空气、不透光线的秘密的屋子里去藏着。据说蛊喜欢吃的东西是猪油炒鸡蛋、米饭之类,饲养三四年后,蛊约有一丈多长,主人便择一个吉利的日子打开缸盖,让蛊自己飞出去。蛊离家以后,有时可以变成一团火球的样子,去山中树林上盘旋,有时可以变成一个黑影,在村中房屋间来往。蛊的魔力最大的时间是黄昏。每次蛊回家之后仍然住在缸中。吃到人的这天,主人就不必喂它东西了。据说养蛊的好处并非要蛊直接在外面像偷盗一样偷宝贝回来供主人使用,而是要借重蛊的灵气,使养蛊的人家做任何事情都很顺利。如果主人想要经商,借助蛊的灵气,可以一本万利。如果主人想要升官,借着蛊的灵气,可以直上青云。反过来说,如果偶一不慎,被受蛊害的人家知道了,去请专门的巫师来把蛊收掉,蛊的主人便会诸事不宜,全家死尽。 养蛊的人家,除了日常要虔诚服侍之外,到每年夏历六月二十四日,要对蛊作隆重的祭礼。这个祭礼延续三天,即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日,在这三天之内,主人要每天都用新鲜的猪一头、鸡一只、羊一头,煮熟以后,到晚上星宿齐观天空之时,全家把猪羊鸡搬入养蛊的秘室中去俯伏祷告,祷告完毕,将猪羊鸡砍碎,投入缸中。据说蛊的食量很大,魔力很高。祭扫的时候,外人不得参加,消息不可泄漏,否则又有身家性命的危险。除了聚虫互咬一法外,各种特殊的毒蛊又分别有特殊的制造方法。 如此看来,蛊应是一种极为恐怖的东西,其实不然,有些蛊对自己的女主人十分忠诚。传说在雪岭山脉的一个部族里,所有女孩子到了12岁都要饲养一只属于自己的变种蛊虫。这只蛊虫从此就是女孩子的守护者,只要女孩子受到外界侵扰,蛊虫就会出现搭救主人。当女主人死亡之后,蛊虫也随之死去。不管是善良的蛊虫,还是恶毒的蛊虫,都是特殊时代产生的特定事物。虽然在今天,蛊术还在湘西的某些地区内小范围传播,但它已经逐渐被文明社会所摒弃。但有一点非常重要,蛊术是中国几千年历史的一个见证,他将被作为一种特殊的文明流传下来。
一旁的警察听的云里雾里 的,但却仍然没有放过关键词语 。
警察:所以说,只要有蛊虫的人,就会是凶手,可是蛊虫也可以很方便豢养……
黄科长:有些人天生不信这些
黄科长:但有些人当然是相信
警察:那这么说,不能从蛊虫 这方面下手了 ,毕竟如果真的有人养这种恶心的东西 ,那么恐怕也不会让身边的人知晓 ,就算知晓了,那估计也就是亲近之人 ,对于破案还真的不好查 。
黄科长:所以我们需要从两名死者的身份生活经历开始查起。
警察:好的,我现在就去校园一趟 ,询问一下他们家长和老师的情况 。
黄科长:嗯,你去吧,我还要去调查一些事 。
警察:好的,那就多谢黄科长了。
灵儿:啧
待到两人走后一声不屑的声音传了出来
灵儿:区区人类也能查到蛊虫,看来还不错 。
灵儿:呵
灵儿:那就看看这场靠脑袋的博弈,谁能赢吧 !
说罢,变化为一缕飘烟,朝着学校的方向飘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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