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朋友,她在学校是属于那种万人迷,回头率超高的那种。她叫万雪,因为她出生的时候,外面正在下着鹅毛大雪,也正如她的性格,外冷内热。
我与她相识在一个图书馆,说来惭愧,就是因为那时我比她高一些,帮她拿到了那本书,then,我们就变成了闺蜜,现在我还记得那本书《哦,是你呵》。
有很多人追求过万雪,有直白的,有写信的,还有送东西的,可都被万雪一一拒绝,哎,感觉都可以拍一部偶像剧了。身为她的闺蜜,我都有种想要骂死她的冲动,我也确实这么做过。
根据偶像剧的套路,万雪应该会喜欢一个颜高霸气高冷及才华与智慧于一身的男生(一看就知道没少看肥皂剧),可她这次的决定让我很困惑的是,她眼睛是什么时候瞎的。。
“什么!你竟然会喜欢任驰,那家伙长的很大众化的,走在人群中你都不一定能认出来他”
任驰属于那种文绉绉的男生,唉,作为万雪的好闺蜜,我只能祝福她了。
为了这个任驰,万雪可是豁出了所有颜面,每天只要一有空就跟在任驰身后,给他递了13份情书,每天早晨起来都买了瓶牛奶放在他桌子上,可他却不领情,还当着所有人的面,说了一句话,让所有人都很吃惊。
“万雪,你能不能每天不做这些无聊的事啊,作为一个女生你就不能矜持点吗!”
我记得这是从我认识万雪以来哭的最痛的一次,那天晚上,她喝了好多酒,说了好多话,痛骂了好多次,这是我头次见到这么狼狈的万雪。
那天我问万雪为什么会这么喜欢任驰,她告诉我:“我喜欢他是因为,我跟他是从初中到高中的同学,我们是因为《哦,是你呵》才认识的,从那天起我就喜欢上了他,他说只要我跟他上了同一所大学,他就答应和我在一起,高中毕业那天,我买了枚铂金戒指作为信物,等我们上了同所大学后,他会买一枚一模一样的送给我,可是,他却喜欢上了另一个人。。”
后来,万雪又去了图书馆,发现自己的位置上多了本书,书里夹着一张纸和一枚铂金戒指。那张纸上写着:我们是不可能的,你不要再等了。纸上并没有留下名字,万雪嘴角微微上扬,她心里很清楚这个人是谁,正如这本书的名字———
《哦,是你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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