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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吃的很愉快的,元芋勉勉强强也算半个圈内人,加之这当中有几个人她还是认识的,比如吴泽林,比如李雪琴,比如檀健次。
王鹤棣:皱皱眉“是不是就不认识咱俩?”
秦霄贤:手摩挲着下巴“听上去是”
丁程鑫:“应该不能,丸子家里是搞传统艺术的”
秦霄贤:来精神了“那应该认识我”
元芋塞一口鱼肉,点了点头“认识,我哥是常远”
秦霄贤:“哈?”
元芋“昂”
丁程鑫:“对的”
王鹤棣:品了品“就不认识我”
就是说,聊的还挺广泛,一句接上了一句,但是总觉得没有什么特别大的营养,只得到了一个称得上是比较炸裂的信息,那就是元芋是常远的妹妹。
必须要强调一下,是亲妹妹,至于为什么姓氏不同,其实并没有,元芋的户口本上还有个大名,有常姓氏的,只是她高低是个在外面行走的话剧演员,总想着要是有一天爆火,被夸赞的是自己的演技一流,而不是家庭背景。
所以,直到现在,没被扒皮过,所以除非自己说,不然也是没几个人会知道。
现在,这一桌都知道了。
好吧好吧,这些也都不是重点,那么重点是什么?是丁程鑫把元芋第一次介绍给他们,以家人的身份,纷纷送了祝福的话,不乏更多的赞赏,这样的年纪,这样的勇气,真的很棒。
散场的很早,丁程鑫和经纪人敲定了自己的行程,确认了自己可以拥有半天的假期之后,心满意足的上了元芋的车,贴心的送了点心,这才开了车走,隐在夜色里,没有踪迹。
到家是十五分钟之后了,元芋真的觉得累,刚脱了鞋,人就已经躺在地毯上了,丁程鑫宠溺的收拾好了鞋,然后伸手递过去,拉住,顺势抱起来,往屋里去。
沙发,毛毯,裹住,泡沫剧,水果拼盘,这日子真的不要太舒服了。
元芋提出“说实话,辣条没在家,家里真的干净到不行”
丁程鑫:把人抱住“你半个月不在家,我一个月不在家,辣条自己在家会饿死的”
元芋“不会,你要相信辣条是一条很聪明的狗”
丁程鑫:“你该相信的是,不是所有的狗都是边牧,也不是所有的边牧都聪明”
元芋“所以你说辣条笨”
丁程鑫:“有一种可能,辣条是真的不聪明”
元芋“咱就是说,咱就是说,反驳不了”
丁程鑫:“主要随你”
这句反应过来的巨快,有压迫的时候,元芋已经被丁程鑫圈在怀里的,完全意外的,毕竟一分钟之前,是反应过来要讨说法的元芋在上压着丁程鑫,不过一分钟,位置反转,情况依旧明朗,那就是元芋,根本不行。
没办法的,完全没办法的,元芋就从来没有赢过丁程鑫。
在任何事情上。
丁程鑫洋洋得意,沾沾自喜,眉宇之间尽是欢愉的色彩,眼前的元芋是自己好喜欢好喜欢的人,身处的生活是自己很期盼很期盼的样子。
一屋两人三餐四季,忘了,还有一条会拆家的不聪明的边牧,生活不要太美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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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宝贝们,点赞打卡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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