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是丁程鑫从“野蛮人”手里救回来的遗子,他的家人,全都被血猪杀死了,他连尸体都没见到。
所以,他恨血猎,恨之入骨。
自那之后,他就一直跟随着丁程鑫。
跟着他从被父亲厌恶的长子,人人皆可出言讽刺、备受旁人冷眼,无人在意、无人关心的长子,到在院会上崭露头角,出尽风头,一跃成为维沃弗最受瞩目的人。
可是,丁程鑫还是如履薄冰,父亲依然不待见他,甚至更厌恶他,而父亲的二子,是他和他心爱的女人生的私生子,他是父亲最喜爱的孩子,甚至为了给他身伤不惜与族中长老发生争端,以至于离心,这也给了后来丁程鑫一次机会。
再后来,他的父亲死了,死在他最爱的女人所出的儿子手中。
他可怜的父亲啊,到死都不知道那对母子的真面目,永远都不可能知道他以为鸠占鹊巢的卑鄙女人救了他在斯芬德的地位,却郁郁而终。
那是他多么温柔的母亲啊,却爱上了一个是非不分,心瞎眼盲的人渣,他恨他的父亲,恨那个两面三刀的女人,和她如出一辙的儿子。
最后,他将那个儿子送上了断头台,也在母族的支持下当上了斯芬德的家主。又再后来见到了素未谋面的外祖父,一个中年丧女的老者,在女儿死后伤心地与斯芬德断绝了一切联系,又在他一半成名后突然出现。
丁程鑫饶是见过这世态的炎凉,也感到深深的无力。再是慈父形象,本质上还是利益至上的肉食者。但他没有理由责怪这个头发胡子花白的老人,他对他的扶持确实尽心全力。
在了程鑫当上家主的第二年,他在庄园后面的森林捡到了在襁褓中的刘耀文,没有人知道他是从哪里来,是谁将他丢弃在这,孤儿吗?
可能是。
这个婴儿就像从天而降一样,没有一点来源。丁程鑫觉得他像礼物一样被送到自己面前,他力排众议,赐予刘耀文斯芬德的姓氏,将他当作自己的亲弟弟。
他将自己少得可怜的亲情全都寄托在刘耀文身上,但又在对他的溺爱中加入了严厉,这不仅是为了培养他,更是为了保护他。
一个毫无能力的高位者,只会成为血猎的靶子。
说实话,丁程鑫并没什么把握刘耀文是什么等级的血族,他只能靠着刘耀文的那对尖牙确定他是一个血族。
在刘耀文十五岁的时候,他觉醒了他的第一个异能——意念,起因是他将马术老师不小心从马背上摔到草地上。
丁程鑫知道后,很开心地为刘耀文举行了宴会,庆祝他觉醒异能,另一方面堵住那些嚼舌根的人,让他们彻底闭嘴。
刘耀文,他丁程鑫的弟弟,是无可质疑的贵族血族。
格林也算是看着刘耀又长大的。
格林一开始是很不喜欢这个小屁孩的,又瘦又矮,脑子还笨,做什么事都比别人慢半拍,其实这些都是次要的,主要是因为他丁程鑫惹得族中长老不快,因而受到许多背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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