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骋曦睡的迷迷瞪瞪,从床上起来,看着周围陌生的环境,瞬间清醒了。
怎么回事?
忽然,一段不属于自己,但是就是属于现在的自己的记忆出现在脑海里。
了解完记忆的钟骋曦当场愣住。
自己这是穿越到了一本,自己熬夜的看的小说里面,还是里面重生女主对照组,是一个衬托女主人美心善,心灵手巧的存在。
最重要的是原主的便宜相公以及三个附送的崽崽都是似乎都不是普通人。
钟骋曦:…
钟骋曦:我堂堂…根正红苗的好青年,因为熬夜看小说穿越了。
合理吗?
合理吗?
合理吗?
正当钟骋曦郁闷的时候,房门被推开了,入目的是文质彬彬,清秀隽逸的男子。
这个人正是昨天跟自己成亲的便宜相公,江驰生。
“醒了?我觉得你昨晚的提议可以,以后我们便在这临溪村这住下吧。”江驰生开口道。
临溪村?
这不就是重生女主事业起步的地方吗?
见钟骋曦不说话,江驰生疑惑,这个建议不是她提出的吗?怎么现在又不乐意了?
“怎么了?”江驰生开口问道。
钟骋曦回过神,连忙点头,“听你的。”
江驰生心里存疑,但也没有多说什么,叮嘱了句早餐煮好了就离开了。
江驰生离开后,钟骋曦开始研究身上的古装的衣服,但是因为自己前世经常接触古装衣服和新中式的打扮,所以一下子就研究懂了。
穿在衣服后,钟骋曦跟着江驰生走出了房门,看着规规矩矩坐在餐桌上正在等自己的三个小崽崽和江驰生,钟骋曦忽然想到了一个成语。
羊入虎口。
不…这分明就是狼窝,一屋子的狼人,比狠人还要狠一点的狼人。
钟骋曦:怎么忽然感觉小命难保呢。
见钟骋曦落座,江驰生才开口说可以用餐了。
但从这一点,钟骋曦就能看出根本就不是普通平民百姓该有的礼仪。
早餐是稀粥,大部分是水,根本没有几粒米。
不过也是,现在是元盛朝二十二年,南部地区大旱,农民们颗粒无收,纷纷大肆逃难。
原主就是逃难路上遇到的江驰生,因为原主逃难路上孤家寡人,再加上有点姿色,所以有些见色起意的地痞流氓准备将原主抓回去,被路过看不下去的江驰生救下。
后来钟骋曦为了保命,江驰生则因为种种原因,两人对外以夫妻相称。
经历了十几天的逃荒,来到平泉县,因为当地县令把当地一处荒废无人居住,临近山边的一块废地批给进城的难民,并取名临溪村。
不想再逃荒逃难的原主主动提议在这里住下。
不过江驰生没有立刻答应,说思量一番,再决议。
钟骋曦是典型的古代女子,但因为江驰生是自己的救命恩人,原主对江驰生可谓是言听计从,说一不二。
但是昨晚因为昨晚暂时安定下来之后,原主相思成疾,思念过度,再加上身子骨原本就不是很好,悄无声息的就去了。
这才有了钟骋曦的到来。
钟骋曦松了一口气,原来自己跟这个便宜相公是半路搭伙的,这就给了自己不少可操作的空间。
“待会儿我要去一趟衙门,你可要同我一起?”江驰生见又陷入沉思的钟骋曦问道。
“可是去买地?”钟骋曦想到刚刚江驰生对自己说的话,问道。
“是,既然已决定在此定居,必然是有处居所和田地较好的,娘子以为呢?”江驰生说道。
钟骋曦想了想,还是决定跟江驰生一起去一趟。
钟骋曦的性格比较佛系,既来之则安之。
原主身上可是身无分文,这十几天就算看江驰生救济。
原主可以心安理得的接受,但是钟骋曦不行。
这一次跟着江驰生出去,钟骋曦主要还是想看看自己在这个时代有什么法子可以赚点钱。
不管在什么时候,什么时代,自己手里有钱,才会有底气。
既然钟骋曦决定跟着江驰生出门,那么三个小崽崽肯定也跟着一起。
别说钟骋曦不放心她们独自在家,江驰生也不好独留他们几个崽子在家的。
所以临时组成的‘一家人’就这样一起出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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