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农抑商
产生原因
重农抑商政策与封建制度相始终绝不是偶然的,而是封建自然经济的必然产物。一个国家或政权实行什么样的经济政策,归根到底是由其经济基础所决定的。中国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因此历代统治者都把发展农业当作“立国之本”,而把工商业当成“末业”来加以抑制。
中国从远古开始便生活在黄河、长江流域。大约在6000年前左右已逐渐摆脱狩猎和采集经济,进入以种植经济为主的原始农业经济。先民劳动、生息、繁衍的这块大陆,东临大海,西北是戈壁,西南则是极其险峻的青藏高原。在迈入文明门槛的前夕,在交通极不方便的条件下,这里是一片与世隔绝的天地,与印度次大陆类似。直到1840年鸦片战争前,中国人对于外部世界还知之甚少。在这样的环境中主要从事原始农业经济,这是认识中国由氏族社会发展成国家的基点。”(摘自王立民主编《中国法制史》)显然,这与西方文明的发源地“地中海地区”的地理环境迥异。
形成根源
经济根源:中国特殊的地理和经济条件
中国地处东北亚、自然资源极丰富的内陆大国,土地广阔、肥沃,气候温和,较易通过种植采集取得生活资料。公元前21世纪,黄河流域的夏部落用木石器工具发展原始农业。
地理环境相对封闭性为“重农抑商”政策形成提供客观经济条件。属于小亚细亚生产方式的中国,地理环境相对封闭性,使其难以摆脱农耕生产方式束缚。
政治根源:中国特殊的政治制度
第一,封建中央集权专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普天之下一切财富资源亦莫非王有。工商业发达,必依赖资源开发利用,会与国家争夺“山海陂泽之利”(李贽《藏书》卷五零之《富国名臣总论》),对任何工商业,只要发现其稍有利可图,会收归官营,禁止私营,保证国家对资源垄断权。
第二,工商业的发展会与农业争夺劳动力资源,使农田荒芜,“故民弃本逐末,耕者不能半,贫民虽赐田,犹贱卖以贾”(《汉书贡禹传》);王符喻当时“舍农桑趋商贾”之社会风气为“一夫耕百人食之,一妇织百人衣之”(《潜夫论・浮侈》),道出工商业威胁小农经济,主张“省商贾,众农夫”(《荀子・君道》),“驱民而归之家,皆着于本,使天下各食其力,末技游食之民,转而缘南亩”(《汉书・食货志》)。
文化根源:中国特殊的伦理文化因素
与西方社会不同,古代中国社会是建立在自给自足和血缘关系基础上的东方农业国家,是以农业文明为依托和以宗法血缘关系为根基的宗法社会。血缘关系在社会生活中占重要地位,其伦理文化要求:“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父慈子孝,君礼臣忠,夫和妻顺,兄友弟恭,姑义妇听”,“尊尊亲亲长长贵贵”。
封建社会伦理文化秩序,“衣服有制,官室有度,蓄产人徒有数,舟车甲器有禁……虽有贤才美体,无其爵不敢服其服;虽有富家多訾,无其禄不敢用其财”(《春秋繁露・服制》)。专制中央集权下的自给自足小农经济,要求“均平”的伦理文化。商业经济发展必然导致两极分化,时刻威胁小农社会均平、宁静、停滞的生活伦理。只有采取“重农抑商”统治政策才能实现和维持静态伦理文化秩序。“重农抑商”政策较为符合中国古代伦理文化价值准则。[1]
历史变化
先秦“奖耕战”、“抑商贾”
商时,农业已发展成为社会主要部门,实行“井田”制度,推动农业发展。西周,大规模组织奴隶集体劳动,工商业渐成社会经济重要部分。
秦至隋唐“重农抑商”、“崇本抑末”
前221年,秦统一中国。秦《田律》规定:天降及时雨、谷物抽穗或有旱涝虫情灾害,须立刻书面报告雨量大小、受益面积、灾害损失及作物生长状况。《仓律》规定种籽入仓、存贮、检验、出仓等程序规则及亩播种量。为不影响农业生产,《戍律》规定,一户不准同时征调两个以上劳动力服役,违者罚交两副铠甲。《司空律》规定:播种、耘苗季节,以劳役赎抵赀刑者,各回家务农二十天。《仓律》还规定:从事农耕生产官府奴婢,二至九月农忙时节,每人每月可增加半斤口粮,汉承秦制,抑商政策一如既往。
唐朝是我国封建社会发展顶峰。颁布商品、市场、物价管理、度量衡和外贸管理等经济立法,促进经济空前发展。但还有些重农抑商政策,唐中期后,方镇兹乱,财赋不足,国库空虚,常令商人进奉献助。唐肃宗时,籍江淮蜀汉富商右族,訾畜十收其二的“率贷”,诸道重税,凡千钱以上者有税。
宋元“抑商”与“专卖”法
自汉实行盐、铁官营起,对众多商品生产和经营垄断,成为各朝一贯奉行不移政策。除盐、铁外,另有茶、铁、明矾等先后列入禁榷之列。
宋商业超前代发展,唐“坊市”制度已取消,商贸活动不受地域或时间限制。因宋代财政匮乏,实行国家专卖禁榷制度。禁榷范围扩大到除传统盐、酒、茶外,矾、铁、煤、香料、宝货等均被列为禁榷物种,以至专卖所得成为宋财政收入主要来源。禁榷物种中以盐法、茶法、酒法最为重要、完备。中央有盐铁使,地方有各产盐地和商埠所设场务专理盐的专卖,宋酒专卖为“榷酤”,酿酒和酒曲由官府垄断,禁止民间私造,元代对盐、茶、洒、金、铜、铁等实行官营专卖禁榷制度。
明清抑商政策
明清时,统治者继续推行“重农抑商”政策,而封建社会海上贸易发展对自然经济产生极大冲击,不过,明朝政府从未断绝过海外贸易的活动,一直都有官方主持的对外贸易。且隆庆初年(1567年),政府宣布开放海禁,私人与官府皆可从事海外贸易,史称“隆庆开关”,促进了资本主义萌芽经济的发展。
清王朝将海外贸易收归政府控制的广州十三行掌握。清律规定粮、丝、铁、金银都不许下海,使对外贸易实际上不可能进行。与海禁类似,明朝,尤为清朝实行的“海禁”政策,沉重打击刚刚兴起的对外贸易和沿海工商业,对后世造成严重消极影响。
主要表现
古代重农抑商政策主要表现在:一、统治者反复强调以农为本,工商业为末业;二、推崇自然经济条件下的小农经济,靠天吃饭,财政也主要依赖于对农业和农民的剥削。
政策影响
“重农抑商”政策导致地主官僚不断兼并土地,使土地高度集中,农民破产流亡,影响了农业生产的发展,激化了阶级矛盾,造成农民起义不断爆发。地主官僚集团也因疯狂兼并土地而更加腐败。到了明清时期,中国资本主义萌芽已经出现,而统治阶级依然坚持“重农抑商”的政策,推行一系列不利于资本主义发展的措施。这些做法,违反了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中国自15、16世纪始,在一些经济相对较发达地区,出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芽。当时统治者对这一新事物极端恐惧,采取各种措施加以摧残。虽然西方商品经济在中世纪也遭过同样破坏,但当时多元社会、政治、经济结构中,商品经济仍得以顽强发展,古代中国社会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商品交换和商业活动的存在和发展受到很大限约,商业贸易活动必须隶属于自然经济体制。
清初,统治者对东南沿海萌芽的资本主义和一度兴起的“工商皆本”、“农商皆本”启蒙思想,不置可否,正当清政府下禁海令和限制矿冶业时,西方各国海上贸易蓬勃发展。统治者完全不了解外部形势,妄图追求海疆平安无事,传统自给自足经济、重农主义,又使清政府认识不到外贸的重要性。
中国封建统治者极力破坏社会赖以前进的新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形成,固守“重农抑商”政策,致使刚刚萌芽的资本主义经济未得到发展,使中国错失发展资本主义良机。西方文艺复兴、宗教改革,自17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后,迅速席卷西方社会的资产阶级革命浪潮,特别是18世纪资本主义工商业革命,加速、刺激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和对外殖民扩张。
经济上落后、政治上保守造成日后被动挨打的局面,与中国一衣带水的日本自“明治维新”后,变法图强,吸收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制度,大力发展工商业,最终迅速走上资本主义道路,使日本成为亚洲强国。
当代启示
重视“三农”问题
两千多年过去,中国仍是一个农业大国,“三农”问题还是中国社会的根本问题,农业基础依然薄弱,农村生产力不发达,异质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农村空心化等国情,解决“三农”问题是党和政府工作重中之重。十八大提出“新四化”、“四化同步”思想,城镇化是中国经济未来增长点,农业现代化是新型城镇化基础,城乡发展一体化,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要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积极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加大农业支持保护力度,改革农村土地制度,依法维护、保障农民权益,有效转移农村人口。
依法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十八大指出,“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要从法律体制上建立能保证每个市场竞争主体人格平等、独立,公平竞争、同等保护的制度环境。金融危机后国家加强对经济宏观调控“国进民退”,资本与政治权力容易滋生权贵经济,扭曲市场机制,破坏社会公正。
建设健康、有序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减少行政权力社会干预,杜绝“权力寻租”, 必须大力发展和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保障市场经济发展的法律体系,需要完备的行政法、经济法、民商法来规范和调节政商关系。
各时期反应
战国时期:强调耕战,汉代货币官铸、盐铁酒专卖、官营贩运、物价管理、以及向工商业者及加重征税等措施,唐宋以来,重农抑商的政策有了某种松动。人民生活水平有所提高,明清时期,商品货币经济空前活跃,国家财政收入也从商业税收中得到了很大的补充。但封建统治者对工商业发展并不采取鼓励政策,还经常以各种方式对商人进行盘剥,破坏了工商业的正当经营,以至于影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
李悝思想
李悝,约生于公元前450年,卒于公元前390年。曾相魏文侯、武侯、李悝在魏国治国有两项重农的措施:第一项是"尽地力之教"。所谓"尽地力之教",就是高度重视农业生产,设法增加农业产量。其办法是"地方百里,……除山泽邑居叁分去一,为田六百万亩。治田勤谨,则亩益三斗;不勤,则损亦如之。地方百里之增减,辄为粟百八十万石矣"①。李悝的"尽地力之教"就是要让农民"勤谨"耕作,争取好的收成。为了提高农业产量,李悝主张播种时"必杂五种,以备灾害,力耕数耘,收获如寇之至"②。这就是说种植要多种经营,有的作物受灾害,其他作物还可以收获;耕要用力深耕,除草要勤,要锄几次;收获时要像防备盗寇那样迅速有效以免遭受损失。第二项是,创"平籴"法。为防止"籴甚贵伤民(非农业居民),甚贱伤农。民伤则离散,农伤则国贫",李悝创"平籴"法。"平籴"采取的办法是把年景分为:上熟、中熟、下熟、正常、小饥、中饥、大饥7种;计算出7种年景下,一户耕田百亩的个体农民的收入,制定出在大熟、中熟、下熟3种年景下向每户农民收购粮食的数量,而后在大饥、中饥、小饥年景时把这些粮食平价粜出。这样便收到"虽遇饥馑水旱,籴不贵而民不散,取有余以补不足"的成效。李悝由于把以上两项政策"行之魏国"所以魏国"国以富强"③。
在李悝看来,农业几乎是国家财富的唯一源泉,所以他说:"农伤则国贫"。接着他又把工商业与农业对立起来,认为工商业的发展会损害农业,会使民人饥寒,国家贫困。所以他说:雕文刻镂,害农之事也。锦绣纂组,伤女工者也。农事害则饥之本也。女工伤则寒之原也……故上不禁技巧则国贫民侈①。
十分明显,李悝把工商业与农业对立起来,认为工商业危害农业会导致"国贫民侈(奢侈)"。虽然李悝这里要求"禁技巧",似乎只是针对手工业而言的,并未提到商业,然而由于手工业一般都是商品生产,生产的目的为了卖。所以,李悝的"禁技巧",势必包含着"禁技巧"产品的出售,从春秋时期管仲等人的农、工、商并重的思想到李悝的经济思想和政策,我们可以看到重农抑商产生的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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