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官制
曹魏官制
曹魏的国家体制脱胎于曹操所建魏国(指汉末魏王封国,不是后之曹魏)体制。曹丕称帝后,将魏王国官署与东汉的既有官署合并,之间产生了曹魏的国家体制,如魏王国属官大理钟繇,在曹魏建立后直接转为新朝廷的廷尉。由于曹魏的建立系汉献帝禅让的结果,所以东汉官制的旧制基本得以保留。曹魏官制的特点是将曹操秉政时期的“外重内轻”结构改变为“外轻内重”结构。由此,尚书台的权力由最高峰开始下滑,逐渐成为最高执行机关。侍中得以成为政治权力的中心。同时,中书省也建立起来,历经两晋、南北朝,在隋唐时期正式发展成为著名的三省六部制。
曹魏中央官制
曹操取得东汉执政权力之后,任丞相职以表明自身地位的崇高,但是他没有简单的恢复西汉时期的丞相制度,而是直接将原属少府辖下的尚书台划转到丞相府官属序列。由于东汉制度里,尚书令是实际的政治权力中心,所以这样的措施保证了曹操对朝政的控制,同时也无需对既有制度做很大的修订。这样,尚书台官员由原来的内朝官转为了外朝官。这种变革,是中国古代中央官制的一次重要的变化。也可以说,是尚书省的正式建立。
据《魏书》记载,曹操的尚书初分为东曹、西曹、法曹,后来逐渐增置各曹,成为后世各部的发端。建安十六年(211年),魏王国初建,始置尚书、侍中以及六卿。尚书从东汉的中央官署变为藩国官署,仍然掌握中枢权力,体现曹操逐步建国以废汉的策略。
曹丕代汉之前,控制中央军队的是中领军和中护军,都是丞相的属官,资深者可称“领军将军、护军将军”,负责统领武卫、中垒、骁骑、中坚、游击等新禁军。军队出征的时候,任命征东将军、征西将军、征南将军、征北将军统军,号四征,品秩相当与六卿(中二千石)。此时大将军官职保留,但是没有实际权力。曹魏建立后,以大将军、都督中外诸军事为军队最高统帅,后又于大将军之上设大司马,大司马、大将军均位在三公之上,为上公。
①尚书省
曹丕称帝后,尚书不再是丞相属官,成为独立的政务机关。尚书省设尚书令一人,第三品,尚书左、右仆射各一人,第三品。由于中书省的设立,尚书省不再决定政策,改为负责具体国务的处置。下设五曹:吏曹(掌官员迁调)、左民(掌人民户籍、税赋)、客曹(掌属国事务以及与东吴蜀汉的外交事务)、五兵(掌军官选任与军队训练)、度支(掌国库)治事,每曹设尚书1人,第三品。尚书之下设侍郎、郎中等官,有殿中、吏部、驾部、金部、虞曹、比部、南主客、祠部、度支、库部、农部、水部、仪曹、三公、仓部、民曹、二千石、都官、中兵、外兵、都兵、别兵、骑兵、考工、定科共二十五郎,协助尚书分领诸务。
②中书省
中书监、中书令,俱为第三品,但是中书监地位较中书令为高。曹操封魏王,于魏国置秘书令、秘书丞,管理机要档案并起草文书。曹丕称帝后,改秘书令为中书令,另置中书监,置官署称中书省。中书省掌机密与草拟诏令,遇有机密事宜或紧急事务,中书省直接发出诏令交有关官员执行,权力日渐加重,魏明帝时号称“专任”。属官有通事郎,第五品,后改为中书侍郎(或作中书郎),掌起草诏命。
③侍中寺
侍中寺,汉灵帝熹平六年(177年)置,以侍中与给事黄门侍郎为长官,掌门下诸大夫、郎。曹魏以侍中为主官,第三品,置4人,以其中资历深的一人为祭酒。侍中同时也是加官的一种,作为加官授予的侍中没有人数的限制。侍中的主要职务就是陪侍皇帝左右,随时规谏得失,同时作为门下主官节制其他各类皇帝侍从。
曹魏门下诸官有:
散骑常侍,第三品。此官的前身是西汉的散骑、常侍和东汉的中常侍三种官职,曹魏合并为散骑常侍,置四员,年资深的为祭酒。散骑常侍也用为加官。
给事中,第五品。西汉为加官,掌顾问应对,位在常侍下;东汉废此官,曹魏复置,或为正员,或为加官,无定员。
奉车都尉,掌乘舆车驾。驸马都尉,掌副马。骑都尉,掌羽林从骑,皆第六品。这三都尉在汉时均属光禄勋,曹魏却是加官。太中大夫、中散大夫、谏议大夫、议郎皆第七品。曹魏时均脱离光禄勋,改隶侍中,掌顾问应对。
④秘书监
秘书监,第三品。管理艺文图籍,下设秘书丞,第六品;秘书郎,校书郎,第八品。
⑤九卿
曹操建魏国之初,因为不能与天子匹敌,所以只设立六卿。曹丕称帝后,沿东汉制度置九卿。曹魏九卿与汉朝相比,除了职权大大缩小之外,最主要的变化是将光禄勋所属的文职侍从官全部改隶侍中,光禄勋仅仅管理武职侍从官。此外,曹魏非常重视屯田,在光禄勋诸中郎将之外特设屯田中郎将,下隶典农校尉、典农都尉分驻各地负责屯田事务。
曹操立曹丕为储的时候,任命他为五官中郎将,名义上是光禄勋属官,但副丞相以统领百官。曹丕称帝后废。
曹魏地方官制
三国时代,由于战争的需要,地方官员往往兼领军队,指挥作战,所以他们的权力较前代膨胀了很多。相对于地方官员的强势,中央政府对地方的约束力并不总是可以保持,尤其是在三国边境和反复争夺的地区。三国时代,曹魏、蜀汉、东吴均实行州、郡、县三级制。
①州制度
曹操以司隶校尉所辖地区置司州,这是十三州中最后正式命名的州。司州辖三辅、三河、以及弘农等七郡。司隶校尉的属官有参军、都官从事、功曹从事、诸曹从事、部郡从事、武猛从事、督军从事、主簿、录事、门下书佐、省事、记室书佐、诸曹书佐等。司州的设置在曹丕称帝之后延续了下来。
司州之外,沿汉制将所控制的幽凉兖冀并徐青豫雍九州,再加上只占据部分郡县的荆、扬二州,合司州为十二州。设刺史(间改州牧),作为州的最高行政长官。内地诸州刺史不加将军号、无节,第三品,俗称单车刺史(带假节、持节、使持节衔的刺史出巡另备一车以载皇帝赐予的节)。边地诸州刺史根据本地区军事重要性和刺史本人的身份,分别授予假节、持节、使持节、督某州诸军事、都督某州诸军事的头衔(自晋始),节与督、都督可以分别组合。节衔的不同表示权力的轻重、督、都督的不同表示官阶的高下。假节者,战时可以不经上请直接处人死刑;持节者,不论战时平时都可以不经上请直接将没有官位的人处死;使持节者,不论战时平时都可以不经上请直接将二千石以下官民处死。加督者,官位进一品;加都督者,进二品。至于加将军号者,权势尤重,往往为方面统帅,统领边地诸州。
曹魏对于蜀汉控制的益州、梁州(自益州析置)与东吴控制的扬州、荆州、交州也分别任命刺史,史称遥领。遥领的制度蜀汉、东吴也存在。
刺史的属官有治中从事、别驾从事、功曹从事、簿曹从事、兵曹从事、郡国从事、文学从事、武猛从事、督邮、主簿、帐下督、门亭长、书佐、计吏等。另置大中正一人,掌品评人物,以定其高下。
②郡制度
曹魏定都洛阳,特置河南尹,第三品,具体职掌与太守同。
州以下为郡。郡置太守一人为行政长官,第五品。边郡太守往往加将军号以领军。郡以郡丞为副长官(边郡称长史),第八品,兼本郡中正。郡都尉为本郡军事主官,第五品,内郡置一人,边郡、大郡置二人并增置司马一人第八品。
太守属官有功曹掾,五官掾、上计掾、门下掾、文学掾、文学祭酒、督邮、主簿、主记、门下书佐、纲纪、循行等。都尉属官与太守同。
③县、乡制度
郡以下为县。县按所辖人口多寡分三等。古代以县万户以上设县令,万户一下设县长。[2]高者置县令一人,第六品,丞一人,第八品,尉二人,第九品;次者置县令一人,第七品,丞、尉各一人,第九品,低者置县长一人,第八品,丞、尉各一人,第九品。县的属吏有各类掾史祭酒。
县之下置乡,乡置有秩、三老各一人,第八品。较小的乡置啬夫一人,第九品。
曹魏封爵制度
曹魏唯宗室、前代宾(指逊位后的汉献帝及其后代)所封亲王、公爵、侯爵有封地。王国置相一人,第五品,相当于郡太守。王国其余属官有都尉(掌王国捕盗、驻军)、傅(职比朝廷太傅)、保(职比朝廷太保)、友(掌规谏),以上均为第六品;长史(掌王府事务)、郎中令(掌王宫内务)、中尉(掌亲王卫队)、大农(掌财物),以上均为第七品;常侍(亲王随从)、侍郎(职比朝廷门下诸郎)、家令(掌奴婢)、诸杂署令,以上均为第八品;谒者(职比朝廷谒者)、大夫(职比朝廷门下诸大夫)、诸杂署丞,以上均为第九品。公国体制比王国,但是诸官的品级均有贬损。侯国相相当于县令。
曹魏黄初三年(222年)制定爵位等次,分王、公、侯、伯、子、男、县侯、乡侯与都乡侯、亭侯与都亭侯、关内侯共十等爵。除了宗室封爵外,其余诸爵均无封地、也没有租税收入,史称虚封。虚封制度彻底结束了从周朝延续下来的分封制(封建制),除了西晋一度反其道行之外,此后历代均实行了虚封制度。
蜀汉官制
蜀汉没有实行曹魏那种九品官制,因此官制与东汉相仿(可参见东汉官制)。由于昭烈帝刘备和后主刘禅对诸葛亮及其后继者的信任和依赖,蜀汉形成了以丞相、大司马、大将军等政府首脑执掌大权的体制。
丞相
可以开府治理事务,刘备建国以诸葛亮为之,蜀汉后主时代,诸葛亮病亡后随即废弃。府内编制属官有、前、后军师、长史、司马、从事中郎、主簿、参军、东曹掾、西曹掾、仓曹掾、令史,记室、门下督等。与东汉府官均由府主自行征辟不同,蜀汉丞相属官均由朝廷任命,成为实际上的朝臣。诸葛亮去世后,不再置丞相之职,以示诸葛亮无人可及之地位。以蒋琬为大司马领政,后任者费祎、姜维则任大将军之职,名号不一。
三公及它
用以位置勋旧大臣,没有实际权力,也不开府。 置太常,但博士无专经,可能系缺少足够的经学之士。
置卫尉、光禄勋、太仆、大鸿胪、大司农、少府等诸卿,但没有廷尉、宗正。蜀汉诸卿的官称沿用汉制,均不带卿字,与官署名一致。光禄勋设置五官郎将、左中郎将、右中郎将,分领三署郎。另有虎贲中郎将、羽林中郎将等。 内朝官如散骑常侍,中常侍等均沿用东汉旧制,以宦官充任,与曹魏任用士人为内朝官不同,说明蜀汉的内朝官不如曹魏重要。这与蜀汉以丞相、大司马等开府领政,皇权受到削弱、外重内轻的政治格局是相应的。
沿置尚书台,置尚书仆射一人,不分左、右,也不分曹属办事,尚书郎唯有吏部、选曹、左选、右选、度支等,较曹魏简略。这是因为蜀汉军政事务集权于丞相府有关,蜀汉的行政中心是丞相府而不是尚书台,丞相府属官如长史、司马等实际代替了尚书台属官的职务。
置中领军、领军、前领军、行领军;中护军、前护军、后护军、左护军、右护军、护军、行护军;中监军、前监军、右监军、中典军、后典军等将军为军政事务官。
蜀汉辖境有汉主要是益州(包括汉中)以及凉州的一部分(武都郡),三国之中疆域最小。蜀汉置司隶校尉,但仅为加官虚衔,遥领司州,无具体职责,张飞本兼此职,后由诸葛亮继任。益州初置牧,管辖益州范围内军民政务以及下属各郡县,由诸葛亮兼任。诸葛亮死后,废牧置刺史。后主建兴七年(229年),东吴蜀汉相约预分天下,曹魏之兖、冀、并、凉四州分属于蜀汉,也置刺史遥领。荆州、雍州刺史时置时废。主要的地方官也就是益州刺史,其属官最多,有治中从事、别驾从事、功曹从事、议曹从事、劝学从事、典学从事、部郡从事、督军从事,前、后、左、右部司马、主簿、书佐等。
州以下置郡、郡置太守、都尉。犍为郡置属国都尉,牂柯郡置五部都尉,阴平郡有关都尉,巴东郡置江关都尉。郡吏可考者有功曹掾、史、五官掾、师友祭酒、督军从事、门下书佐、主簿等。县乡建制等与东汉无异。
蜀汉封爵沿东汉旧制,唯王、侯二等,皇子封王,功臣封侯。王、侯均无邑、禄。
东吴官制
东吴中央官制
东吴的中央官制与曹魏、蜀汉相仿。东吴置丞相,名义上也是百官之长,但实际效能是仅仅管理例行政务,往往不参与重大政务的决策。东吴丞相设置于宝鼎元年(266年),一度分置为左丞相和右丞相。丞相属官有军师、长史、掾等。
东吴的三公废置不常,除授因人而异。建衡三年(271年)置太尉。宝鼎三年(268年)以丁固为司徒,以孟仁为司空。孙休废司空改置左右御史大夫,至孙皓登位,复置司空。东吴三公的特点是太尉不领军、司徒与丞相并置而不治民、司空不视土木事。这个特点可以说是后世以三公为虚衔的开端。
东吴政治中起到重要作用的是大司马、上大将军、大将军等内朝将军,这些将军外则领军,内则领政,是事实上的宰相。黄武七年(228年)置大司马。赤乌九年(246年)分置左、右大司马,并置上大将军、大将军。黄龙元年(229年)以陆逊为上大将军,诸葛瑾为大将军。《通典·职官》载:“至吴景帝(孙休)为大将军,亦受非常之任,”
《三国会要·职官》云:“吴初亦六卿,孙休永安二年(259年),始备九卿”。可知东吴前期无九卿。
孙权初置奉常,黄武四年(225年)改太常,太常置博士。东吴初置郎中令,后改光禄勋,有三署中郎将、领三署郎,还有羽林督,绕帐督、帐下右部督,皆领卫兵。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少府诸卿建置均与曹魏、蜀汉同。东吴在屯田各郡置典农都尉,统辖属县,职如太守。典农都尉掌管军粮,不属于大司农。这不同于曹魏制度。孙权初年设左节度,专掌军粮会计。
宫官有大长秋,设置略如曹魏制。又有太子太傅、少傅。黄龙元年(229年)置左辅、右弼、辅正、翼正等都尉,为太子四友。又有太子宾客及率更令、中庶子、庶子、辅义都尉、右部督等。
门下官散骑常侍,给事黄门侍郎、散骑侍郎等设置略与曹魏同,但地位不甚重要。
尚书分选曹、户曹、左曹、贼曹等四曹,可见东吴尚书职任较曹魏为轻。
中书监设中书令、仆射、丞、郎、令史等。
御史台设御史中丞,督军粮御史及监农御史,又置中执法,左右执法各一人。在殿中察举违法行为,也称侍御史。
武职官有领军将军;左领军、右领军;中护军、左护军、右护军;中典军、左典军、右典军。又中垒将军掌宿卫兵。有抚军将军、征南将军、征西将军、征北将军,无征东将军;有平南将军、平西将军、平北将军,无平东将军。
东吴地方官制
东吴有扬、荆、交、广四州。黄龙元年(229年)与蜀约分天下,以曹魏境豫、青、徐、幽四州分与东吴,置刺史遥领之。州属官见于文献记载的,仅有部郡从事、师友从事、大中正。
郡设太守、都尉,所属有功曹掾、门下书佐、门下循行等。县以下制度略如东汉。东吴爵禄制度也不发达,唯置王、侯二等爵,无禄。
三国官职列表
三公之上
丞 相:战国时始置,为百官之长。东汉不设丞相,董卓曾任相国。建安十三年(208)复置,曹操自任丞相。“丞”与“承”相通,“丞相”就是承君主的旨意来处理国家事务的人。三国皆置丞相,以蜀汉丞相权位最重。
太 傅:辅弼国君之官,为上公,地位高于三公,作为重臣参与朝政,掌管全国的军政大权。曹叡即位后任钟繇为太傅。
大司马:汉武帝废太尉设大司马,加于大将军、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之上。在三公之外另设大司马,大司马和大将军均位在三公之上,如刘虞、权臣李傕。三国时期,各国在三公之外另设大司马,一般由大将军升迁而来。如:魏国的大司马曹仁;蜀汉的的大司马蒋琬;吴国设有大司马和左大司马、右大司马,一般由大将军或者上大将军升迁而来,如吕岱、施绩。
上大将军:
“吴于大将军之上复置上大将军”。这是为了表彰陆逊的功绩并进一步提高他的官职而新设的。上大将军位在三公之上,除陆逊外,吕岱、施绩曾任此职(孙权黄龙四年,吕岱迁上大将军。孙亮即位后,建兴元年,吕岱拜大司马。元兴元年八月,上大将军施绩迁左大司马)。后世亦有相似之例,如北周亦设此职,如或唐高祖李渊因李世民平定天下,立下殊功,故封其为“天策上将”。大司马和大将军掌实权。吴设丞相、大司马(另有左、右大司马)、上大将军,其中上大将军位在大将军之上,大司马之下。
大将军:战国时始置,是将军的第二高封号,东汉时多由贵戚充任。具体名号有建威大将军、骠骑大将军、中军大将军、镇东大将军、抚军大将军等等,除骠骑大将军之位稍低于三公之外,其余均在三公之上。三国时夏侯惇、姜维等人皆为大将军。
三公
太 尉:东汉末年,三公(太尉、司徒、司空)已成为虚职。曹丕即位后任贾诩为太尉。
司 徒:西周始置,东汉时掌管教化,三公之一。东汉光武帝刘秀时削弱三公的权利,后来几乎无实权只是荣誉的象征。
司 空:西周始置,东汉时掌管水土及营建工程,三公之一。东汉光武帝刘秀时削弱三公的权利,后来几乎无实权只是荣誉的象征。
九卿之上
骠骑将军:汉武帝始置,以霍去病为之,秩位同大将军,金印紫绶,位同三公,三国均置。
车骑将军:汉制,仅次于大将军、骠骑将军,金印紫绶,地位相当于上卿,或比三公。典京师兵卫,掌宫卫。第二品,秩中二千石。
卫将军:汉文帝始置,位亚三司,第二品。在将军中次于大将军、骠骑将军、车骑将军。
九卿
大司农:秦时称治粟内史,景帝改称太农令,汉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更名为大司农。魏初设大农,文帝(曹丕)黄初二年(221年)改称大司农,蜀、吴亦各有大司农。两汉时大司农掌管租税、钱谷、盐铁和国家财政收支,而到了三国时期,由于权力的分散则只能负责这些物资的保管工作了。九卿之一。
大鸿胪:秦时称典客,汉初称大行令,汉武帝太初元年更名为大鸿胪,掌管接待宾客之事。九卿之一。
光禄勋:秦时称郎中令,汉武帝更名为光禄勋。王莽称司中,东汉又称光禄勋。曹操为魏公后设郎中令,黄初元年(220年)又称光禄勋,掌管宿卫宫殿门户。其属官有掌管宾赞受事的谒者、掌管御乘舆车的奉车都尉、掌管副车马匹的驸马都尉、掌管羽林骑的骑都尉,而大夫、中郎将等官是否是光禄勋的属官尚有争议。九卿之一。蜀李严曾任此职。九卿之一。
卫 尉:秦时始置,汉景帝(刘启)初更名为中大夫令,不久即恢复原名,掌管宫门警卫。九卿之一。
廷 尉:秦时始置,汉景帝更名为大理,自后或称廷尉,或称大理。廷尉掌管刑法狱讼,是各地上诉的最高司法机关。“廷”字系直、平之义,治狱贵直而平,故以为号。廷尉的属官有大理正、大理平、大理监,成为廷尉三官。九卿之一。
太 常:秦时称奉常,汉景帝中元六年(公元前144年)更名为太常,掌管礼乐社稷、宗庙礼仪。其属官有太史、太祝、太宰、太药、太医(为百官治病)、太卜六令及博士祭酒。九卿之一。
太 仆:秦和两汉均设太仆,王莽一度更名为太御,掌管舆马及牧畜之事。九卿之一。
少 府:秦和两汉均设少府,王莽称共工,与大司农一同掌管财货。不过大司农掌管国家财货,而少府则管服侍皇帝。其属官有掌管御用纸、墨、笔等物的守宫令、掌管刀剑弩机等物的尚方令、掌管衣物的御府令、为宫廷治病的太医令。九卿之一。
宗 正:秦时始置,掌管皇帝亲族或外戚勋贵等有关事务之官。
九卿之下
前将军:三国时常设的高级将军位。负责京师兵卫和边防屯警。位次于九卿,而高于其他临时设置的杂号将军。三国时品级下降,为第三品。开府治事,属官有长史、司马、从事中郎等。
后将军:东汉杂号将军甚多,有以前、后、左、右名之者。魏时为第三品。
左将军:汉有左将军,不常置,位如上卿,金印紫绶,掌京师兵卫及戍守边隘,讨伐四夷。平时加诸吏,给事中等号,则得以宿卫皇帝,参与中朝朝议,决定国家大事,若领尚书事就负责实际政务。魏时为第三品。 右将军:汉有此职,金印紫绶,地位如上卿,但不常置。加诸吏、给事中等号则得以宿卫皇帝、参与中朝议、决定军国大事,再领尚书事则负责实际政务。魏时为第三品,有官属。
大都督:曹魏置,为加号,不是具体官职,不常置。加此号者,颁与代表天子威权的黄钺以节制持节将军等高级将领。吴同魏制。蜀置中都护,统内外军事。
大理:秦以廷尉为最高司法长官。汉时改为大理。魏时为第三品,中二千石。黄初元年改为廷尉。吴亦如之。
大尚书:吏部尚书的别称。魏晋尚书分曹治事,吏部尚书为首曹,故称大尚书。
大长秋:秦置将行,为皇后宫官。汉改为大长秋,秩二千石,职掌奉宣皇后命和引见给赐宗室外戚及充当皇后出行随行,常为宦者任。三国因之。
州牧:古分九州,每州置牧,为一州之长。汉武帝时分十三部州,每州置刺史一人,监察地方。成帝时改为州牧。后复为刺史。灵帝时时任宗正的刘焉向灵帝建议又改为州牧,位在郡守之上,已由监察官发展为总揽地方大权的行政长官。
太 守:秦时设郡守,汉景帝更名为太守,为一郡之最高长官,除治民、进贤、决讼、检奸外,还可以自行任免所属掾史。
县令、长:春秋战国时始置,一县的行政长官,人口在万户以上的县的长官称为令,万户以下的称为长。[2]县令长的佐官有掌管军事、治安的县尉和掌管文书、仓狱的县丞,一般每县有丞、尉各一人,大县有尉两人或更多。
其余诸官职
·中常侍:秦时始置,东汉时由宦官担任,掌管文书和传达诏令,权力极大。
·中书监令:曹操为魏王时,设置秘书令以处理尚书章奏。曹丕于黄初初年改秘书令为中书令并特置中书监,使之排在中书令之前。
·中领军:曹操为丞相后置领军,不久改为中领军,掌管禁卫军。
·中护军:曹操为丞相后置护军,不久改为中护军,掌管禁卫军,地位略低于中领军。
·长 史:秦时始置,西汉时丞相下有两长史,其职务相当于秘书长,即最高国务机关中事务主管。将军幕府中亦有长史,为幕僚之长;可分令部队出战的称为将兵长史。东汉的太尉、司空、司徒三公府亦设长史,职任颇重。三国沿置不改。
·从 事:刺史的佐官如别驾、治中、主簿、功曹等都称为从事。
·仓曹掾属:主管仓谷之事的官员,正者称掾,副者称属。
·司隶校尉:汉武帝始置,负责督率京城徒隶,从事查捕奸邪和罪犯,简称司隶。刘备在蜀称帝时以张飞为司隶校尉。
·司金中郎将:曹操于建安十年(205)置,掌管冶铁、钱币和农具的铸造的官员。
·主 簿:汉始置,掌管文书簿笈,司空、丞相府及刺史的佐官中都设有主簿。
·功 曹:刺史的佐官,掌管考查记录功劳。
·东西曹掾属:曹操为丞相后下设东、西曹掌管人事工作,东曹主管二千石官员的任免,西曹主观丞相府官员的任免。其负责人员正者称掾,副者称属。
·执金吾:秦时称中尉,汉武帝更名为执金吾。王莽称奋武,东汉复称执金吾。曹魏先称中尉,黄初元年更名为执金吾,掌管宫外巡卫。卫尉巡行宫中,执金吾则徼偱京师。天子出行,执金吾为先导。“吾”当御讲。
·别 驾:刺史的佐吏,刺史以巡行视察为职,别驾则另乘传车,辅助刺史出巡,故称别驾。
·尚 书:“尚”就是执掌的意思。秦汉时,尚书只是少府的属官,掌管殿内文书,地位很低。汉武帝时,设尚书五人,开始分曹治事,因在皇帝周围办事,地位逐渐重要。曹魏有吏部、左民、客曹、五兵、度支共五曹尚书。吏部又称选部,掌管选用官吏;左民掌管缮修功作、盐池园苑;客曹掌管少数民族和外国事务;五兵掌管中兵、外兵、骑兵、别兵、都兵;度支掌管军国支计。其中以吏部尚书最为重要。
·尚书令:秦时始置,为尚书台首长,是直接对皇帝负责、掌管一切政令的首脑。东汉光武帝刘秀时为削弱三公的权利,提高了尚书台的地位,相当于宰相。尚书令的副手为尚书仆射,曹魏置尚书仆射一或二人,二人并置时称左右仆射。若尚书令缺,由左仆射代行令事。曹魏时以五曹尚书、二仆射、一令为八座。
·尚书郎:尚书台内负责起草文书的官员。东汉选孝廉中有才能者入尚书台,满一年称尚书郎,三年称侍郎。
·侍 中:秦时始置,为丞相的属官,掌管拾遗补缺、赞导、陪乘、出而负玺以及照料皇帝日常生活等事。
·征东将军:统领青、兖、徐、扬四州,屯驻扬州。魏张辽、满宠曾任此职。
·征南将军:统领荆、豫二州,屯驻新野。魏曹仁曾任此职。
·征西将军:统领雍、凉二州,屯驻长安。魏夏侯渊、蜀黄忠曾任此职。
·征北将军:统领幽、冀、并三州,屯驻蓟州。文钦曾任此职。
·刺 史:秦时始置,掌管一州的军政大权。刺,检举不法;史,皇帝所使。
·治 中:刺史的佐吏。古代簿籍文书之类称为“中”,“治中”即为管理文书档案之意,后来逐渐演变为一种固定的官职。
·参 军:东汉末曹操以丞相总揽军政,其僚属往往以参丞相军事为名,即参谋军务,简称“参军”。
·河南尹:东汉建都于河南郡洛阳县,为提高河南郡的地位,其长官不称太守而称尹,掌管洛阳附近的二十一县。
·典农中郎将:汉末曹操置典农中郎将和典农校尉,均掌管农业生产、民政和田租,仅有所治郡国大小之别,职权相当于太守。
·城门校尉:西汉始置,掌管京师城门的屯兵。
·相 国:即丞相。
·将作大臣:秦时称将作少府,汉景帝更名为将作大臣,掌管宫室、宗庙、路寝、陵园地土木营建。
·给事中:秦时始置,西汉沿置,东汉省,魏复置。为将军、列侯、九卿,以及黄门郎、谒者等的加官。
·都 督:三国始置都督和大都督,为领兵官,其中大都督为最高军事统帅。
·御史大夫:掌管弹劾、纠察的官员,其位仅次于丞相。
·御史中丞:御史大夫的副手。
·黄门侍郎:秦汉时,宫门皆黄色,故号黄门。黄门侍郎因在黄门内供职而得名。
·散骑常侍:三国魏置,即汉代散骑(皇帝的骑从)和中常侍的合称,在皇帝左右规谏过失,以备顾问。
·督 军:高级统兵长官,位在相国、太尉、御史大夫之下。
·校 事:曹操临时设置的小吏,负责伺察群臣的微过小罪。
·监冶谒者:三国时魏置,掌管冶铁的专官
·督 邮:汉代各郡置督邮官,掌管督察纠举所领县乡违法之事,兼管宣达教令、讼狱捕亡等事。
·安南将军:四安将军之一,魏时为第三品,掌征伐。
·安东将军:四安将军之一,掌武事,第三品,魏吴有置,蜀无。
·安远将军:三国时杂号将军之一。
·东曹掾:汉制,丞相、太尉自辟掾吏分曹治事,有东曹掾,秩比四百石,初出督为刺史,后主二千石长吏及军吏的迁除。三国因之。
·西曹掾:汉制,丞相、太尉属吏分曹治事,有西曹。吏员正者称掾,副者称属。初主领百官奏事,后改为主府内官吏署用。魏时丞相、大将军及司徒、司空等府内置西曹掾,秩比四百石,第七品。
·东曹属:汉制,丞相、太尉掾吏其正职称掾,副职称属,皆比二百石。东曹副职吏员称东曹属。三国因之。
·曹掾:丞相府中掌管司法的官员。
·兵曹掾:东汉太尉属吏,主兵事,秩比三百石。魏沿之,于丞相府和大将军府各置兵曹掾一人,三百石,第七品。
·东中郎将:秦郎中令属官有左中郎将,汉属光禄勋,秩比二千石。主轮番执戟宿卫天子。魏因置。亦作东中郎将。比二千石,第四品。吴蜀亦置。
·东观令:东观原为东汉宫名,为宫中藏书之处。三国吴置东观令,职司董理经籍,掌修国史。
·荡寇中郎将:中郎将秦汉时即设有是官,为皇帝的宿卫侍从官。秩位次于将军。东汉三国事名号渐多,各国自相署置。荡寇之名仅吴有置,魏蜀未见。
·荡寇将军:东汉末始有此名。三国均置,秩为第五品。
·督军校尉:三国吴置,校尉在将军和中郎将之下。
·督军从事:刺史、州牧之属官,多称从事史,分主各事。东汉末临时设置属军事之从事史颇多。
·都督:领兵将领或地方军政长官之称。蜀于边缘诸郡皆置都督领兵屯守。
·邸阁督:邸阁为囤积粮谷之所,其督为守备屯所士卒之长。
·典曹都尉:蜀置,刘备定蜀,较盐铁之利而设盐府校尉,并置典曹都尉以属之,掌供继军粮。
·都尉:都尉名官甚多,多为主兵武官。地方郡国都尉,主兵。
·都护:汉宣帝时,置两域都护,为加官。东汉光武帝时设都护将军。三国魏沿置。蜀有中都护、行都护之号,职权如大都督,总领内外诸军事。吴设左右都护,尽护诸军。
·步兵校尉:汉武帝时,置八校尉领北军,其中有步兵校尉,秩二千石,掌上林苑门屯兵。东汉因之,秩比二千石。三国均置,为天子禁军首领之一。
·奋威校尉:校尉为次于将军之武职。有各种名号,奋威校尉仅三国吴置。
·奋武校尉:位在将军下。三国时校尉名号甚多,职责亦不同。奋武校尉仅吴置,鲁肃任之。
·奋武将军:汉末,曹操、吕布曾任是官。三国时魏吴有置,蜀未见。
·奋威将军:西汉始置。三国均置,第四品。
·符节令:秦汉时置此官,属少府,掌府节。魏置符节令,别为一台,位次御史中丞。令一人,六百石,第五品。掌授节、铜虎符、竹使符。吴蜀亦置。
·奉尚:“尚”他本均作“常”,即奉常(太常)。
·奉车都尉:汉武帝时设奉车、驸马、骑三都尉,皆比二千石。奉车都尉掌御乘舆马。魏时为第六品,秩比二千石。
·辅国大将军:后汉时期设立的高级将军位,位在“四镇”大将军之上。
·辅国将军:汉献帝时伏完任此官。三国时均置此号。
·关内侯:秦置。爵第十九级,位次于列侯。有其号,无国邑。
·光禄大夫:秦郎中令属官有中大夫,汉更名为光禄大夫,秩比二千石。魏时为第三品,位次三公。无固定职守,相当于顾问。诸公告老及在朝重臣加拜此官以示优重。
·横江将军:三国时仅吴置。以鲁肃任之,镇守沿江辖地,用以横扫来犯之敌,故名。
·黄门丞:西汉少府属官有此职,东汉因之。黄门令之佐吏有丞、从丞各一人。
·黄门令:西汉少府属官有此职,东汉因之。秩六百石,宦者充任,主省中诸宦者。
·护军:秦置护军都尉。汉初又称护军中尉。武帝时设护军将军。护军之号,有时即指竣军将军或中护军之简称。
·护军将军:秦置护军都尉,汉因之,陈平曾任此职,尽护诸将。汉武帝时属大司马。建安12年改护军为中护军。魏亦置护军,主武官选,隶领军。资重者为护军将军,资轻者为中护军。
·侯相:即列侯封国的相,主治民,如县令、长。
·后典军:三国时蜀于监军之下置典军,分前、后、中三典军。吴亦置,但分左、右、中。
·虎威将军:三国时杂号将军之一。魏吴有置。
·虎贲中郎将:《周礼·夏官》记有虎贲氏,掌王出入仪卫。汉平帝元始元年更名为虎贲郎,置中郎将统领。秩比二千石。
·建武中郎将:三国吴置,胡综任之。
·金曹从事:三国吴置。魏置金曹掾,主管货币盐铁事。吴置金曹从事,胡综任之。
·建武将军:曹魏置,第五品。
·建威将军:曹魏置,第四品。吴蜀亦置。
·监农御史:为御史中丞的属官。秦置御史大夫,汉因之。有两丞,一曰中丞。及御史大夫转为司空,御史中丞遂成御史台的长官。御史台属下有名目不同的御史,分掌各事。监农御史为其中之一。三国吴有置,魏蜀未见。
·监军:春秋有载,三国均置。无定员,随事而设。诸州不置都督时置此官。将军领兵出征时,多置监军。
·记室:东汉置,诸王、三公及大将军都设记室令史,掌章表书记文檄。
·家令:太子属官。秦置,魏时为第五品,秩千石,主仓谷饮食,职似司农、少府。
·军师:三国时各国均设军师官,皆参与主持军事谋议等事。
·军祭酒:即军师祭酒,陈寿撰《三国志》避晋景帝司马师讳,改为军祭酒。魏时为第五品。
·军议校尉:参议军事的官位。
·谏议大夫:秦时,郎中令属官有大夫,掌议论、顾问、应对。汉武帝置谏大夫,东汉时改称谏议大夫,秩比六百石。魏蜀有置,吴无考。
·立武中郎将:三国吴置。步骘任是职。
·立节中郎将:三国吴置。陆抗任是职。
·领军:是中领军或领军将军的简称。曹操为丞相时置,掌禁兵。
·领军将军:领军中资重者之称。资轻者为中领军。掌禁兵。
·列侯:爵位名。秦汉以二十等爵赏有功者,其最高级叫彻侯。后因避汉武帝讳,改为通侯。后又改列侯。金印紫绶,有封邑,得食租税。魏初如汉制。咸熙元年改行五等爵制。
·令史:汉代少府属官有尚书令史,兰台令史。诸公府亦设令史,地位低于掾史。曹魏公府及诸将军府设令史。蜀相府有令史。
·令:秦汉时县官管辖区万户以上者称令,万户以下者称长。[2]
·秘书:掌管禁中图书秘记。汉桓帝始置。
·秘府郎:三国吴置,掌校秘书。
·门下循行:汉制,郡守三吏有门下循行,类似门下客,不主实事。
·门下督:将帅府属官。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等府均置门下督一人,第七品。下属有门下录事、门吏、门下书吏各一人。
·南中郎将:光禄勋属官。魏时秩二千石,蜀亦置,吴无。
·破虏将军:东汉杂号将军之一。魏时为第五品。李典、孙坚曾任。
·平戎将军:三国吴置,步骘任是职。
·平东将军:汉置,魏时为第六品。吕布曾任是官。
·平南将:魏置此官,第三品,下有主簿、功曹等属吏。吴蜀亦置。
·平北将军:建安十年始置,第六品,下有主簿、功曹等属吏。吴蜀亦置。
·平西将军:魏时为第三品,下有主簿、功曹等属吏。吴蜀亦置。
·偏将军:将军中地位较低者,多由校尉或裨将升迁,无定员,第五品。三国均置。
·前护军:魏及蜀皆置护军,唯蜀护军分为前、后、左、右、中五护军。
·前军师:东汉始有军师之名。分前后左右中之名,第五品。
·骑都尉:两汉均置,属光禄勋,秩比二千石,掌监羽林骑,无定员。
·劝学从事:汉制,司隶校尉及州刺史之下,设从事史若干人,分司州政。蜀在益州设劝学从事,为州之学官,地位略次于典学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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