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边气候恶劣,林城虽有山环绕,没有风沙,但风刮在脸上依旧是火辣辣的疼。
北齐并没有一举拿下林城的意思,今日派人攻城,多是抱着消耗林城的想法,所以这次必须速战速决。
昨晚商量时,我自请带领黄金甲出兵。只有我和黄金甲展现出出乎意料的杀伤力才有可能震慑他们,令他们有所顾忌提前退兵。
所以这一战,必须尽量以最小的伤亡和最大的速度取胜。
一千人,如何抵挡上万铁骑。
文子御应该很有兴趣看看。
想到未来可能发生的一切,我越发坚定了内心的选择,策马毫不犹豫冲入北齐大军,手中银枪深深刺进齐人的胸膛。
身后的黄金甲受到我的影响,更是不加掩饰自身杀戮之气。
一千人,身着黑色铠甲,有着明显不同于庆国军人的气势。
他们更阴沉,更嗜血,更疯狂。
最前方的人至多接下两招,便死在了他们的刀下。
然而这样凶残勇猛的队伍,领头的居然是一个十六七的少女,一身白色劲装,鲜血沾染过后格外妖冶张扬。
察觉到对面阵营的凝聚在我身上的无数视线,我露出得逞的笑,将真气汇聚于双臂之上,将长枪舞得越发流畅生风。
越来越多的人在我手底下倒下,我的裙裾上绽放出一朵朵血花,大片大片的红色醒目而刺眼。
黄金甲也毫不隐藏自己的实力,七品高手以一敌十更是不在话下。
他们是沙漠里的狼群,经历了最残酷的选择与淘汰才得以生存,每个人都拥有出色的厮杀本领,杀戮似乎是他们刻在骨子里的天性,可也正是这样的队伍,合在一起做到了完美配合,熟练地收割着猎物的头颅。
太恐怖了。
不过半刻钟,万人大军便将近少了一半。
后方,同样是一袭白色劲装的男人,一直注视着那抹纤细的身影。
文子御:有意思。
他拿起了身侧的弓箭,瞄准。
羽箭破空而出,凌厉箭气直直袭向那人。
我察觉到危险,猛地往后一仰,堪堪躲过朝我飞来的箭矢。
好险……
“咚——咚——咚——”
沉重的鼓声在后方响起,齐军开始有秩序地撤离战场。
我抬手,示意黄金甲不要去追。
隔着百米距离,我看到了那个手持弓箭的男人。
还跟我挺有默契,衣服都选的一样。
我舞了舞手中的长枪,露出挑衅的笑。
这种时候,就算知道自己打不过,也要装强,不怕人厉害,就怕自己不聪明。
装得要多厉害有多厉害,才能让人忌惮,才能拖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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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一个时辰便击退来势汹汹的敌军,黄金甲的凯旋极大地鼓舞了林城将士们的士气。
然而我和王乐游却没有什么喜悦感。
黄金甲这次消耗了太多真气,就算下次出征可以再次展现出同等的实力,也是极大的损害。而若不使用真气,那么胜利只会是他们的尸山血海堆积出来的。
短时间内的作战拖垮黄金甲只是次数问题。
不可置否,留在林城的守将一直坚守在此处,他们有着丰富的作战经验,但对方又何尝不是身经百战?
黄金甲不可能成为林城的王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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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子御皮相最后定了李承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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