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接触音乐是在许久以前了。
大概是我五六岁的那年,我被送到了我同班同学家暂住,他家很大,但我却一眼就看到了那搁置在一旁的吉他。
弗特:那是什么?
“哦,那是一个吉他。之前我在乐队演奏时买的,现在不干这行啦,自然而然就不弹了”
我和朋友静静地听着他父亲说这把吉他的过往,谁知朋友顿时起了兴致,一个劲儿地要求他父亲再弹一次摇滚乐。
他父亲本来百般推辞,最后却还是抵不住朋友的撒娇,应了下来。他拿起了吉他,拨起了琴弦。
电音响彻在屋内,弦间发出的每一个音符都被交织在一起,他们彼此共鸣,彼此回响,一起奏出了这美妙的音乐。
那一刻,我好像身处一片空白,我的身边有着乐谱环绕,刚刚的摇滚乐还环绕在我耳边,久久不可散去,
顿时,我明白了:世界最美好的事,便是音乐
于是,我下定决心,想要组建一支乐队,奏响摇滚的乐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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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西:所以呢?你想跟我们说什么?
露西在弗特课桌前站了许久,最终也没明白弗特将他这过往的意义。
弗特扶额沉默了一会儿,随后恨铁不成钢的解释:
弗特:所以说啊,我想和你们组成一个乐队!
露西:乐队?当然可以啊,直说不就好了嘛,干嘛这么白费口舌。
弗特歪了歪头,这说得好像自己多此一举了一样。
但是露西可是学校为数不多的,会演奏吉他的人。能把她招进来,弗特已经很满足了,
随后,他便把目光移向了麦克斯身上。
弗特:那麦克斯你…
麦克斯:我也加入吧,毕竟我也会一点打鼓。
麦克斯笑了笑,轻松地答应下来。弗特顿感欣慰,麦克斯果然是最好PUA的一个。
弗特:那里奥…?
里奥靠在墙边,满脸的不在意,他自信一笑,自顾自地撩起了刘海。
里奥:也罢,本天才就勉强答应吧
见三人都答应了,弗特松了口气,猛地喝下了保温瓶中的水,跟他们将话费了自己太多口舌了。
现在,乐队的主唱,键盘,贝斯和鼓手都在了,只剩下最后一个吉他手了。
想到这里,弗特果断抓住了他的前桌——赛米的肩膀将他拉了过来。
弗特:赛米,你加不加入我们乐队。
赛米:我不感兴趣。
弗特:真的吗。
赛米:…
弗特:好,你同意了是吧,太好了。
赛米:?
赛米身为弗特的青梅竹马,虽然对他的了解和全面,但也经常会被自己这个傻子青梅狠狠的用智商扇他大脑一嘴巴。
比如现在,弗特这美丽而又精致的自言自语成功的让赛米感受到了无尽的无语和痛苦。
他到底该用什么语言来和这个傻子交流。
里奥:…为那位同胞默哀
露西:同上。
麦克斯:?…
身为同班同学的三人不禁向那位举起手,敬了个礼。为那位感于和弗特交流的英雄致敬和崇拜,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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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杰:诶,雷学长,听说弗特前辈他们组了个乐队呢!
小杰兴致勃勃地朝雷诉说他刚刚听到的新闻。雷正默默做着物理功课,根本没有闲工夫去管这件事。
雷:嗯。
但最后,小杰还是赶在雷学长心情好的时候,得到了“嗯”三等奖一枚。可惜可贺,可口可乐,鱼香肉丝呀~
不过,在小杰看来,这只是雷的一句敷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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