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300
列传第一百八十八
外戚 陈公 马公 吕本 马全 张麒(子张昶 张升等) 胡荣 孙忠(子孙继宗)吴安 钱贵 汪泉 杭昱 周能(子周寿 周彧) 王镇(子王源等) 万贵 邵喜 张峦 夏儒 陈万言 方锐 陈景行 李伟 王伟 郑承宪 王昇 刘文炳(弟刘文曜等) 张国纪 周奎
卷301
列传第一百八十九
列女一 月娥 刘孝妇(甄氏) 诸娥 丁氏(石氏) 杨氏(张氏等)贞女韩氏(黄善聪) 姚孝女(蔡孝女 招远孝女) 卢佳娘(施氏)吴氏(毕氏) 石孝女 汤慧信 义婢妙聪 徐孝女 高氏孙义妇 梁氏 马氏 义姑万氏(陈氏)郭氏(幼谿女) 程氏王妙凤(唐贵梅 张氏) 杨泰奴(张氏) 陈氏(秀水张氏 欧阳金贞)庄氏(唐氏) 王氏(易氏) 钟氏四节妇 宣氏(孙氏)徐氏义妾张氏 龚烈妇(江氏) 范氏二女(丁美音) 成氏(兴安二女子)章银儿(茅氏) 招囊猛 凌氏(杜氏) 义妇杨氏 史氏(林端娘) 汪烈妇窦妙善 石门丐妇 贾氏 胡氏 陈宗球妻史氏叶氏 胡贵贞 孙氏 江氏(严氏)
卷302
列传第一百九十
列女二 欧阳氏(徐氏 冯氏) 方氏(叶氏) 潘氏 杨氏 张烈妇(蔡氏 郑氏)王烈妇(许烈妇) 吴氏 沈氏六节妇 黄氏(张氏) 张氏(叶氏 范氏)刘氏二女 孙烈女(蔡烈女) 陈谏妻李氏 胡氏 戴氏(胡氏)许元忱妻胡氏郃阳李氏 吴节妇(杨氏) 徐亚长 蒋烈妇杨玉英(张蝉云) 倪氏 彭氏(刘氏) 刘氏二孝女 黄氏 邵氏婢杨贞妇(倪氏) 杨氏 丁氏 尤氏 李氏 孙氏方孝女(解孝女) 李氏 项贞女 寿昌李氏 玉亭县君 马氏王氏刘氏(杨氏) 谭氏(张氏) 李烈妇(黄烈妇) 须烈妇陈节妇(马氏) 谢烈妇 张氏(王氏) 戚家妇 金氏(杨氏) 王氏 李孝妇(洪氏 倪氏) 刘氏
卷303
列传第一百九十一
列女三 徐贞女 刘氏 余氏 虞凤娘 林贞女 王贞女 倪美玉刘烈女 上海某氏 谷氏 白氏 高烈妇 于氏(台氏) 胡氏王氏 刘孝女 崔氏 高陵李氏烈妇柴氏 周氏(王氏) 荆娲宋氏 李氏陈氏 蕲水李氏(婢阿来) 万氏(王氏五烈妇 明伦堂女)陈氏 鸡泽二李氏 姜氏 六安女 石氏女(谢氏)庄氏 冯氏 唐烈妻陈氏(刘氏) 唐氏(颜氏) 卢氏 于氏(萧氏 杨氏)仲氏女何氏 赵氏 倪氏(王氏 韩氏) 邵氏(李氏) 江氏 杨氏 张氏石氏(王氏等) 郭氏 姚氏 朱氏(徐氏女) 定州李氏 胡敬妻姚氏熊氏 丘氏(乾氏 黄氏) 洗马畈妇 向氏 雷氏 商州邵氏 吕氏 曲周邵氏 王氏 吴之瑞妻张氏 韩鼎允妻刘氏 江都程氏六烈 江都张氏(兰氏等) 张秉纯妻刘氏 陶氏 田氏 和州王氏 方氏 陆氏(子道弘妻) 于氏 项淑美(王氏)甬上四烈妇 夏氏
卷304
列传第一百九十二
宦官一 郑和(侯显) 金英(兴安 范弘等) 王振 曹吉祥(刘永诚) 怀恩(覃吉) 汪直 梁芳(钱能等) 何鼎(邓原等) 李广 蒋琮 刘瑾 张永 谷大用(魏彬等)
卷305
列传第一百九十三
宦官二 李芳 冯保 张鲸 陈增(陈奉 高淮) 梁永(杨荣) 陈矩 王安 魏忠贤 王体乾(李永贞等) 崔文升 张彝宪 高起潜 王承恩 方正化
卷306
列传第一百九十四
阉党 焦芳(刘宇 曹元) 张彩(韩福等) 顾秉谦(魏广微等) 崔呈秀(吴淳夫等) 刘志选(梁梦环等) 曹钦程(石三畏等) 王绍徽(周应秋)霍维华(徐大化等) 阎鸣泰 贾继春 田尔耕(许显纯)
卷307
列传第一百九十五
佞幸 纪纲 门达(逮杲) 李孜省 继晓 江彬(许泰) 钱宁 陆炳 邵元节 陶仲文 顾可学(盛端明等)
卷308
列传第一百九十六
奸臣 胡惟庸(陈宁) 陈瑛(马麟等) 严嵩(赵文华等) 周延儒 温体仁 马士英(阮大铖)
卷309
列传第一百九十七
流贼 李自成 张献忠
卷310
列传第一百九十八
湖广土司 施州(施南宣抚司 散毛宣抚司 忠建宣抚司 容美宣抚司) 永顺军民宣慰使司 保靖州军民宣慰使司
卷311
列传第一百九十九
四川土司一 乌蒙乌撒东川镇雄四军民府 马湖 建昌卫(宁番卫 越巂卫 盐井卫 会川卫) 茂州卫 松潘卫 天全六番招讨司 黎州安抚司
卷312
列传第二百
四川土司 播州宣慰司 永宁宣抚司 酉阳宣抚司 石砫宣抚司
卷313
列传第二百一
云南土司一 云南 大理 临安 楚雄 澄江 景东 广南 广西 镇沅 永宁 顺宁蒙化 孟艮 孟定(耿马安抚司附) 曲靖
卷314
列传第二百二
云南土司二 姚安 鹤庆 武定 寻甸 丽江 元江 永昌 新化 威远 北胜 湾甸镇康 大侯 澜沧卫 麓川
卷315
列传第二百三
云南土司三 缅甸(二宣慰司) 干崖(宣抚) 潞江 南甸(二宣抚司) 芒市 者乐甸 茶山 孟琏(即猛脸) 里麻 钮兀 东倘 瓦甸 促瓦 散金 木邦(孟密安抚司附) 孟养 车里 老挝 八百(二宣慰司)
卷316
列传第二百四
贵州土司
卷317
列传第二百五
广西土司一 桂林 柳州 庆远 平乐 梧州 浔州 南宁
卷318
列传第二百六
广西土司二 太平 思明 思恩 镇安 田州 恩城 上隆 都康
卷319
列传第二百七
广西土司三 泗城 利州 龙州 归顺 向武 奉议 江州 思陵(广东琼州府附)
卷320
列传第二百八
外国一 朝鲜
卷321
列传第二百九
外国二 安南
卷322
列传第二百十
外国三 日本
卷323
列传第二百十一
外国四 琉球 吕宋 合猫里 美洛居 沙瑶呐哔啴 鸡笼 婆罗 麻叶瓮 古麻刺朗 冯嘉施兰 文郎马神
卷324
列传第二百十二
外国五 占城(宾童龙) 真腊 暹罗 爪哇(阇婆 苏吉丹 碟里 日罗夏治)三佛齐
卷325
列传第二百十三
外国六 浡泥 满剌加 苏门答剌 须文达那 苏禄 西洋琐里 琐里 览邦淡巴 百花 彭亨 那孤儿 黎伐 南渤利 阿鲁 柔佛 丁机宜 巴喇西 佛郎机 和兰
卷326
列传第二百十四
外国七 古里 柯枝 小葛兰(大葛兰) 锡兰山 榜葛剌 沼纳朴儿 祖法儿木骨都束 不剌哇 竹步 阿丹 剌撒 麻林 忽鲁谟斯 溜山(比剌 孙剌)南巫里 加异勒 甘巴里 急兰丹 沙里湾泥 底里 千里达 失剌比 古里班卒 剌泥(夏剌比 奇剌泥 窟察泥 舍剌齐 彭加那 八可意 乌沙剌踢 坎巴 阿哇 打回) 白葛达(黑葛达) 拂菻 意大里亚
卷327
列传第二百十五
外国八 鞑靼
卷328
列传第二百十六
外国九 瓦剌 朵颜(福余 泰宁)
卷329
列传第二百十七
西域一 哈密卫 柳城 火州 土鲁番
卷330
列传第二百十八
西域二西番诸卫(西宁河州洮州岷州等番族诸卫)
卷331
列传第二百十九
西域三 乌斯藏 大乘法王 大慈法王 阐化王 赞善王 护教王 阐教王 辅教王 西天阿难功德国 西天尼八剌国 朵甘乌斯藏行都指挥使司 长河西鱼通宁远宣慰司 董卜韩胡宣慰司
卷332
列传第二百二十
西域四 撒马儿罕 沙鹿海牙 达失干 赛蓝 养夷 渴石 迭里迷 卜花儿 别失八里 哈烈 俺都淮 八答黑商 于阗 失剌思 俺的干 哈实哈儿 亦思弗罕 火剌札 乞力麻儿 白松虎儿 答儿密 纳失者罕 敏真 日落 米昔儿黑娄 讨来思 阿速 沙哈鲁 天方 默德那 坤城(哈三等二十九部附) 鲁迷
附录
张廷玉上明史表
-
编修过程
第一阶段
主要是当时政治上不稳定的原因。《明史》的正式开馆修纂始于清顺治二年五月初二(1645年5月26日)。据清朝顺治实录记载,当日以修《明史》总裁官内三院大学士冯铨、洪承畴、李建泰、范文程、刚林、祁充格等奏请,正式设置副总裁官,以学士、侍读学士詹霸等十一人充任,并且选定编纂、收掌、誊录官。此时正值清兵入关之初,清朝立足未稳便急于诏修《明史》,其目的是显而易见的。一是以此宣告明朝已亡,而当时南京的弘光朝廷正与清朝南北对抗,修《明史》便是不再承认弘光的南明政权存在。二是以此笼络明朝遗臣,通过编纂《明史》,使那些降清的明朝汉族官员有一种情感上的寄托。从当时的形势来看,开馆修史的条件是根本不具备的。虽然到五月十五日(6月8 日)清军攻入南京,南明弘光朝廷灭亡,五月二十八日(6月21日)清廷宣布“平定江南捷音”,但是实际上清军在江南遭到了军民的坚决抵抗,尤其是清廷公布“剃发令”后,更激起江南百姓的抵制。其中著名的战斗有阎应元领导的江阴保卫战,固守孤城达两月之久。
南明弘光政权覆灭后,明臣黄道周、郑芝龙等奉唐王朱聿键于福州建立了隆武政权;与此同时,张国维、张煌言等奉鲁王朱以海于绍兴监国(鲁王监国);李自成农民起义军余部也与明总督何腾蛟结合抗清。到顺治三年(1646年),明臣苏观生等奉朱聿鐭在广州建立了绍武政权,丁魁楚、瞿式耜等又拥立桂王朱由榔建立了永历政权。顺治六年(1649年),张献忠农民军余部在孙可望、李定国率领下,与南明永历政权结合,成为抗清主力之一。
在清军占据的北方各地,与南方抗清形势呼应,山东、山西、陕西、甘肃义师纷起,一些降清明朝将领也先后举旗抗清,在全国范围内,几次掀起抗清高潮。例如顺治九年(1652年)李定国率军收复宝庆、全州、桂林的战役,迫使清定南王孔有德自杀。顺治十年至十一年,明鲁王部下张名振、张煌言等率舟师攻入长江,直抵南京近郊;郑成功亦率水军攻克舟山。这样的抗清斗争,直到清康熙初年,南明永历帝被吴三桂所杀,郑成功、李定国先后去世,始告一段落。而与此同时,一些急于做官出仕的汉人知识分子如魏象枢、汤斌等人则急不可耐地参加了清廷所组织的科举考试,率先应试取中,从此大开了汉人高级知识分子参幕清廷的先例。
在这样战火纷飞、政局未定的情况之下,要集中大量人力物力开馆修史,是根本不可能的。
清康熙八年(1669年),康熙皇帝拘禁权臣鳌拜,开始亲政。然而此时政局又有新的变化。康熙十二年(1673年),由于平南王尚可喜、平西王吴三桂和靖南王耿精忠撤藩而引发了“三藩之乱”,从此,又开始了长达八年之久的战乱。直到康熙二十年(1681年)十月,吴三桂之孙吴世璠自杀。“三藩之乱”期间,清廷集中全力平叛,仍然无暇顾及《明史》的修纂,因此,当时朝廷在顺治二年(1645年)所下编纂《明史》的诏令,实际只是一纸空文,它的政策作用远远超出了它修史的作用。
《明史》编纂第一阶段无绩可言的另一方面原因,是史料的缺乏和人力的不足。当时不仅没有力量整理明朝的邸抄和档案,而且在征求图书时,献书者也极少,就连最基本的史料明代历朝实录也不完整,天启朝实录缺少七年以后部分,崇祯朝因亡国而无实录。如此种种,也限制了《明史》编纂工作的进展。
第二阶段
直到“三藩之乱”基本平定之后,清廷才有力量集中人力物力正式动手编纂《明史》,其间已历时三十五年之久。真正动手修史,是康熙十八年以后的事。康熙十七年(1678年)诏征博学鸿儒,次年三月,试博学鸿儒一百四十三人于体仁阁,取一等二十人,二等三十二人,命编纂《明史》,从这时候起,正式动手编纂《明史》的第二阶段即告开始。
康熙年间编纂《明史》者,可谓人才济济。有当时的著名文学家朱彝尊、尤侗和毛奇龄等人。但出力最多的是清初著名史学家万斯同。
这里,应当提一提中国史学史的一段公案。原来,明清之际,有一些明朝遗臣和反清志士十分重视明史的研究。杰出思想家黄宗羲曾编《明文海》四百多卷,并著有《明史案》二百四十卷;顾炎武也辑存有关明朝史料一两千卷。清朝统治者入关后,为笼络明朝遗臣、社会名流,曾有意开博学鸿词科。虽然有睢州人汤斌等汉人积极参与,但黄、顾等人仍然秉持文人的骨气坚持不肯与清廷合作,但为着保存明朝真实史迹的目的,仍派出了得力助手参与明史的编纂。黄宗羲的得意弟子万斯同,便是当时被委派参加《明史》的编撰人之一,万斯同是一位出色的史学家。黄宗羲的儿子黄百家、顾炎武的外甥徐元文,也都参与其事。这样,就相应地保证了《明史》的质量。[8]
清初著名学者钱大昕曾评论万斯同:“专意古学,博通诸史”,熟于明朝掌故,对自洪武至天启的“实录”,皆“能暗诵”,了如指掌。他先后编写和审定两种《明史稿》,各有三百和四百多卷。因此,可以说,《明史》的初稿,在万斯同时代已基本上完成了。万斯同死后,先后三次任《明史》总编的王鸿绪,把万氏的《明史稿》进行了改编,于康熙末年和雍正初年两次向皇帝进呈,这便是王氏《明史稿》本。史学家对此大加赞赏。
第三阶段
到雍正元年(1723年)正因为康熙十八年(1679年)博学鸿儒科及其编纂《明史》只是康熙皇帝的一种政治手段,所以其结果也必然会时重时轻,迁延时日,前后用了将近五十年时间,直到康熙皇帝病逝,雍正元年(1723年)仍然未能完成这部官修的前朝史。但是,这时的情况与顺治二年(1645年)下诏初修时已经大不相同。除了政局稳定,经济也逐渐恢复,到康熙后期更出现了繁荣盛世,这些都为《明史》的编纂工作提供了良好条件,无论从人力物力还是资料的征集方面,都是前所未有的。因此,这近五十年时间,虽然未能完成《明史》的编纂,但却是《明史》成书的关键阶段。我们现在所见《明史》之雏形便是在此时形成的。到雍正元年(1723年)为止,先后完成了四部《明史》的稿本。一种是万斯同审定的三百十三卷本,另一种是他审定的四百十六卷本,这两种稿本都被称作万氏《明史稿》。此外还有王鸿绪于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进呈的《明史(列传部分)》二百零五卷本,这实际上是在万氏《明史稿》基础上删削编纂而成的。到雍正元年(1723年)六月,王鸿绪又一次进呈《明史稿》,包括纪、志、表、传,共计三百十卷,这便是王氏《明史稿》,即后来刊刻的所谓《横云山人明史稿》。至乾隆四年(1739年),清政府又第三次组织人手修改明史稿,这才形成定稿的《明史》。因为这次修书总裁为张廷玉,因此现在通行的《明史》题为张廷玉等撰,张廷玉也是唯一在在清朝中配享太庙的汉人。
经过三次编纂,费时几十年。《明史》的确有不少长处。首先,它体例严谨,叙事清晰,文字简明,编排得当。史评家赵翼在《廿二史札记》中,曾将辽宋、金、元诸史和《明史》作了比较,认为“未有如《明史》之编纂完善者”。其次,《明史》的史料较为丰富。当时可资的第一手史料很多,除一套完整的明朝各帝“实录”(即《明实录》)而外,尚有邸报、方志、文集和大量私家史乘。朱彝尊修史时《上总裁第二书》中说,仅各地的方志藏于国家图书馆者,即达三千余册之多。此外,如明人王世贞著述的《锦衣志》、《中官考》等,都对明朝特务统治和宦官之弊有系统地作了介绍。这些,都使明史的修撰者们较之各朝修官史者,有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第三,《明史》有些地方持论公允,也能秉直书写。如熊廷弼的功罪问题的记载,都很有参考价值。第四,《明史》在体例上有新的创造,在列传中专列了“阉党”、“流贼”和“土司”三目。宦官专政为明朝一代历史的重大问题,《阉党传》记载了王振、刘瑾、魏忠贤等宦官党羽祸国殃民的罪行。
《明史》编纂的作者们对李自成、张献忠等义军头领立传时称为“流贼”,完全是当时社会执政者的视角记载,也为统治者总结了经验:“至于亡明,剿抚之失,足为炯鉴。”但客观上为后人保存了明末农民战争的某些可靠史料。《土司传》专写西南少数民族的情况,分湖广、四川、云南、贵州、广西五个土司传。这些传,保存了大量这一带少数民族的重要资料。国内少数民族的历史,大半可以追溯到明朝初年。
明史特点
本纪
共二十四卷,就卷数而论,《明史》本纪所占不足全书十分之一,若以字数而论,则所占不及全书二十五分之一。由此可知本纪在《明史》中所占比例甚小,这是《明史》编纂体例中的一个特点。本纪在纪传体史书中,是以编年形式叙史的部分,《明史》显然是将本纪作为全史之纲,以简明扼要的方式,首列于全书之前,使人在读阅这部史书之时,首先了解到有明一代历史之概况,而不是使人在读阅本纪时便事无巨细尽览尽知。这应该算是《明史》编纂整体设计上的独到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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