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北虏正在经历一场腥风血雨的变革,无暇顾及与楠月交战。
我和百里奚也能在边疆过一个好年,这里也同皇城一样张灯结彩,家家户户贴对联,挂灯笼,虽不如皇城繁华却也热闹。我与百里奚走在街上,这里的百姓认识他,与他热络。
“百将军,辛苦了,快过年了还在巡逻呢?”正给对联刷浆糊的大爷瞅见百里奚,忙招呼他。
“陈大爷,我来贴!上次给你销的拐棍还好使吗?”百里奚接过浆糊熟练的刷在门上。
“好用好用!”
百里奚贴着对联,回过头让我帮他看有没有贴歪。
“呦,这位小哥是跟着百将军的吧!娶亲了没有啊?如果没有的话,我有一个孙女……”陈大爷一看就自来熟,不认识我就给我介绍他孙女。
“她还小,不着急娶亲!”
“多大了!”陈大爷不死心
“过完年就十六了!”我接过话茬,十六岁我也到了该嫁人的年纪了。
“是有点小了。百将军,过完年你也该有二十一了,就没有娶亲的想法!我孙女今年也……!”
“大爷贴完了,我还要去其他地方看看!”百里奚不听他说完,拉着我就跑。
直至走出这条街,陈大爷看不见为止,百里奚脚步放慢下来。即使我是一个男人的装扮,他也不敢与我有越距的行为,松开我的衣袖,对我行李,说自己刚才失礼了。
我两一前一后走在街上,街上有人在卖一些果子蜜饯或者胭脂水粉之类的小玩意。我忍不住挨个摊子都要逛一逛 皇宫里可没有这些热闹,我终于理解娘亲为什么愿意快意江湖,那个四四方方的皇宫有什么好待的。
我的视线被一根木簪子吸引住了,宫里尽是金簪银钗,这种祥云样式的木簪子我倒是觉得新奇。掏出一锭银子给摊主,他却摆摆手,百里奚艰难地一手捧着一堆果子蜜饯,手心里还攥着一串糖葫芦,腾出另一只手摸出几枚铜板放在摊上。
“太大了,找不开的。”
“哦——”我故作失落,然后欢喜地从摊主手里接过木簪子。
“小伙子真是好眼光!这簪子要是送给心仪的姑娘……哎!……哎!”在摊主惊讶声里,百里奚接过我递过去的木簪,替我攒好。我梳着男人的发型,又一副男人的打扮,在军营这么久,皮肤也晒黑了好多,这木簪子着实有点违和,可是我又听见百里奚真诚的夸赞。
“好看!”说话间百里奚再一次脸红!
离去时,我隐约听见摊主说,断袖之癖之类的。忍不住噗嗤笑出声,陈大爷听见这话还会同意把孙女嫁给他吗?
时间飞快,北虏一直没有再次发动战争,或许他们也需要休养生息。这样又过了一年,我只觉着百里奚不再像当初那样拘谨,时不时就会带给我些新奇玩意。不忙时也会教我一些武功,帮我改进武器,把软鞭换成了九节鞭,棍子的尺寸变细了一点,更符合我手掌的尺寸。他没有嘲笑我的武器像是放羊的鞭子,这一点我给哥哥的信里特别标注一下,一连重复三遍。哥哥给百里奚的回信说他真是慧眼识英雄,深受云曦格格的赏识,这让百里奚摸不着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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