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斯特视角:
我是一个具有营利性且不合法集团的员工。
我毫不避讳地承认,我背叛过老板,逃了五个月,老板名叫维兰彻·莱瑟斯,那是我毕生所最珍视的人。
你很快会发现你永远无法谴责任何一个被他蛊惑的人,因为维兰彻确实很有腔调,我无意褒奖他,可确实是这么回事。
第一眼见到维兰彻的人很容易被他那温文尔雅的行为,英俊的面庞,坚强的意志,彬彬有礼的风度,强大的能力吸引,可以把他联系到任何描述美好的词语里,什么英格兰玫瑰,法兰西甜心,巫师骄傲随你们叫。
但你一旦深入了解维兰彻,就很快会发现维兰彻那双银绿色的眼睛不折不扣代表了阴郁、精明、野心,以及邪恶,你完全无法把他和正义的词汇放到一起,就连他多的过了头的勇敢也可以说是胆大包天。
我和他的唯一一次战斗他就自杀了,那颗子弹力道极大,穿透头骨,嵌入天花板,很难想象那种人会没有求生意志,给与垂死灵魂救赎,隐藏在黑暗中的救世主,从来救不了自己。
就像《茶花女》里写的一样:死亡攀上了那张年轻的脸。
他说死亡并不可怕,死亡就像是一滴水融入了大海,像烟花炸裂光芒四射,像花瓣落入河流。
我动了杀心,被鲜血缔造的血盟变成红色,暗红,好像割到了静脉吧。维兰彻的血盟依然是白色,直到最后一刻,他没有背叛我,只是背叛了自己。
我望着维兰彻那双不肯退让的,一如既往闪耀的银绿眼睛,我第一次不确定自己代表了正义,我开始怀疑那被万人追捧的正义,在战争里,你是我最值得尊敬也是最强大的宿敌,但在私心的感情里,你是我愿意用一切而追随的神明。
维兰彻是黑魔王,我理应杀死他。
他是你的毕生追求。
维兰彻是黑魔王,他是杀人犯,我是预言中必定战胜他的人。
他只是执行了迟来的正义,你骗不了自己。
见鬼的预言,见鬼的理智,我只想抱住他,那时候我才发现,维兰彻就像一只小猫,身体很柔软,但轻的不像话,我无端觉得那件黑底金纹的披风不太衬他,他应该穿那件墨绿色的西装,就像还在念书时一样。
他们都说我是救世主,可我只想救他。
我想问他一句话:“你的心脏,还愿意再为我跳动一次吗?”我认为,从此我们的世界,永远停留在那个秋天。
当我都开始订棺材的时候,他醒了。
我是维兰彻·莱瑟斯盲目的追随者,但我必须说我从没有满足于这种关系。我想,我是爱上他了。我还没做好爱他的准备,我的爱人便死于我的左右摇摆的立场。
我是什么时候知道那个害人的预言呢?应该是我和维兰彻一起去预言厅找那个祸害他的预言的时候。我从来没有忘记他走到第163排架子前,伸出消瘦的手指,自嘲地笑了笑:“就算我从未听过这个预言,我怕是也会去的。”然后他直接把那个预言球拨了下来,摔得粉碎。
我颇有些抱怨地瞟了他一眼,然后顺着架子走,在距离他的预言球34个预言球的地方,拿起旁边一个写我名字的,然后就听见了那个预言,预言球质地有点像莫莱塔·西林卡常常提到的青玉,一团烟雾像默默然一样漂浮在预言球中间。那是我这一生中最后悔的两件事之一,第二件是真的去找了维兰彻。
维兰彻的披风拖在地上一大截:“听到了?想走就走,想杀就杀,我不拦你,命运这种捉摸不定的东西,除了我这种疯子以外,就不会想有人反抗了吧。愿我们在硝烟尽散的世界里重逢。”他闭上了那一双摄人心魄的眼睛:“我什么也没看见。”
我那时大概是明白自己的命运了,顺着那一路楼梯冲了上去,消失在了夜空中。可我绝没有一刻想到,往后的五个月我会靠着说服自己相信老板的罪大恶极催眠自己,更不会想到我会靠着那一张温婉的面孔(虽然这么说一个男子有些不太合理)和几年的记忆撑过那段日子。
我离开的这个季节,没有忧伤。只有无休止的思念在蔓延疯长。
他确实兑现了自己的诺言,通缉令没发,连我在霍格莫德沿路晃来晃去都没管一下,我确定老板确实是见到了我,他眼睛都没眨一下,装都不愿意装一下。他根本不在意我去了哪里,这成了我往后的惊恐。
一声沉闷的声响划破我们小心翼翼维持的这种在雾中的关系。我无疑是崩溃地,我逃不过命运,维兰彻却想用命证明他这悲哀的道路走的没错。可惜命运是个有倒刺还不长眼的巨轮,它无情地碾过维兰彻。
当我先用天仙子花瓣切片成汁。将花瓣汁液与蜂蜜凝固体分别缓慢倒入坩埚。高温加热20秒让魔药熬煮80到90分钟。将蜥蜴的血液、火灰蛇的卵、菖蒲根捣碎全部混合倒入锅内。顺时针搅拌3分钟。静置三个月后,能完成什么呢?迷情剂,可我无法让维兰彻爱上我。
当我切碎水仙根或月露花成粉末加入艾草浸液。缬草根和用银短刀切瞌睡豆出汁,倒入坩埚,逆时针搅拌,直到药剂变得像水一样清时,我能得到什么呢?活地狱汤剂,可我梦境中的终究无法成为现实。
当我把合欢花的根捣碎,独角兽的毛发倒入热水浸泡20分钟。用短刀将合欢花的花瓣切片,溢出香味和汁液后,再把独角兽的毛发与合欢花的花瓣汁液混合均匀倒入锅内。此时立即将合欢花的粉末倒入锅内,加一小枝椒薄荷,我能得到什么呢?欢欣剂,但是它得不到真正的幸福。
当我挥舞魔杖,念出:“EntrancingEnchantments .”我能得到什么呢?迷幻魔法,可我无法哄骗维兰彻,他比任何对手都强大。
当我将3份仙子翅膀放入研钵,研磨,将6份研磨后的粉末放入坩埚,顺时针搅拌3圈,将5滴清晨露珠加入坩埚,逆时针旋转10圈,加热15秒,将7片玫瑰花瓣放入坩埚,将4份羽衣草放入坩埚,顺时针搅拌5圈,将1份独角兽尾毛放入坩埚,逆时针搅拌8圈,将1块生姜放入研钵,研磨,将3份研磨后的粉末放入坩埚,加热10秒,我能得到什么呢?美丽药剂,可我清清楚楚知道维兰彻不会迷恋上我。
如果我磨碎火灰蛇蛋壳添到大锅内。添加辣根和海葱球茎大力搅拌。割断海葵的茎浸入莫特拉鼠的胆汁,倒入锅内混合物加热。添加少许百里香酊,慢慢搅拌。最后磨好的紫色月长石粉撒到锅里,能得到什么呢?福灵剂,但我能获得的幸运远远比不上我要追求的人抵御不轨意图的能力。
我的维兰彻啊,虽然是太自私了,但是,有没有一种魔法可以让你爱上我?
你的死亡我拯救不了,我们谁都没有错只是立场不一样,我们的爱情是我一个人的臆想,我看不到身后的你,我们终于渐行渐远,你这个骗子最后一句话我不相信,那是我们不得不说的谎言,背叛从五个月前就存在,活的人怎么比得上死人,就算失去记忆你也没爱上过别人,你开了枪我却仍在犹豫,那是我不懂珍惜的过于幼稚,久别重逢后不得不拔刀相向,我离开后我越来越想你,你的付出在我眼里只不过一个笑话,可你还听得到吗?
我的童年很糟糕,我妈妈是个黑巫师,纯血的,这种人百分之九十九是家族联姻,剩下的百分之一是安多米达·布莱克这种伟大的对抗者。很不巧,妈妈一开始并不喜欢我爸爸,也不怪她,家族联姻下,究竟有几分真心呢?
和所有在这种关系下的孩子一样,为了利益,为了遗产有人继承,也为了强行绑住这段婚姻,我出生了。我降生在这个世界的阴暗面,我居住在黑云下的城堡,我假笑给带着假面的人群看,谁又不是这样呢?虽然后来我的家庭关系已经不需要我去维护了。
契诃夫说:如果在第一幕里边出现一把枪的话,那么在第三幕枪一定要响。也就是说我这个家庭必定会搞点幺蛾子出来。
我和我爱的人第一次见面就是曲有误,周郎顾。
那天我摔倒了,头磕在花坛上,因为长时间的家庭问题,我忍住了眼泪,然后笑了一下。
“不想笑就别笑,没人会逼你,我会给你治疗。”维兰彻抱着腿坐在花坛沿上,手心里转着一枚戒指,我当时并没有想到我会恋上这枚戒指的温度,其实我只是爱上了那个戴着它的人。
维兰彻很会交朋友,什么纯血混血麻瓜出身混黑道变态各国藉的大杂烩全是他朋友,但我是他第一个可以推心置腹,就算下一秒就有死亡的风险,他依然敢把后背留给我的人。
我们是什么关系呢?
我们是爱与恨的**,也是泥潭里最卑劣的同谋,他是畏惧被抛弃被背叛的罪孽,我是畏惧没人在意我离去的平凡,我们彼此伤害。
我的运气是茶,偶尔浅抿一口,维兰彻的运气是酒,早中晚天天喝上头,喝完立马开启无敌模式,我总怀疑他是把已经写好的人生给我们剧透一点。
他说想创造一个平衡的世界,想要不完美,很宏大的理想,但是19岁实现未免太早了一点。
可酒精会麻痹理智,他好像走上了不对的道路,我只能帮他纠正了。我昏暗,我低沉,我不敢靠近他。可能是人越昏沉,就越喜欢干净的东西吧,我想,我爱上他了。
不过,自己有光芒才配得上追逐太阳,不是吗?
我爱的那个维兰彻是威慑世间的魔鬼,也是会崩溃哭泣的可怜鬼。
我不明白我为什么会变,以前是为了爱冲锋的勇士,现在是不敢去爱的逃兵。维兰彻说我是他在英格兰见到的第一朵玫瑰,浪漫致命。玫瑰是英国的国花,也可能指爱情吧,法兰西的男孩从来都比我们浪漫。
维兰彻的钢琴弹得很好,但没人知道维兰彻最开始喜欢的是小提琴,生的热烈,死的惨烈。
我支持的是白魔法,可我追随了黑魔王,生于平凡,败于真情。
爱从来都和立场没关系,就像对音乐的热爱和乐器没关系。
或许是错误吧,可惜维兰彻的前半生我没参与,但维兰彻的后半生,我挤都要挤进去。
我再次见到维兰彻的时候,他带我去了自己房间,顺手拿出一杯橙汁,然后给我倒了杯茶,头搭在手上,手平放在桌面上:“找我说什么呢?”
我说了谎:“您还愿意信任我吗?老板。”
维兰彻好看的眼睛眨了眨:“我记得英国人好像是对王室才称您的吧。反正本来也是我让你去的,怨不得别人。”维兰彻吸了一口橙汁:“还有,这不是你的本意。”
我豁出去了:“对,所以老板,你对我是什么感觉。”破罐子破摔吧。
“你,用唯美一点的话来说,是我神殿里陨落的爱神,引诱我的英格兰玫瑰,也是背叛我的士兵,我无限脑海和永恒时间里的嚣张分子,无限和永恒是我们触碰得到的唯一,用更通俗的话说,满身阴暗,还总想着给你一点阳光,你呢?”眼睛里泛出了金红的光芒。
见了鬼,他从来都是这么迷人吗?
我深吸一口气:“关于那件事我欠你一个道歉但关于我对你的爱,所有人里我唯独对得起你。我也承认这篇没有后续的文章,我不甘心就此收尾。你是必选题,你是所有方案里的Plan A,是花店的玫瑰,你是最完美的爱,是西装上从上往下数第二枚纽扣,你是我的太阳。”
“你确定?我有两个灵魂,还是个黑巫师,你什么时候会背叛我呢?”维兰彻突然用手撑住桌面,直起身子,盯着我的眼睛。
我用我灰蓝色的眼睛看着他那双银绿色的眼睛:“完全当真,老板,我敬爱您如同虔诚信徒面对教皇。”
“我能当做表白吗?”维兰彻嗓子微微有点哑。
我回答:“当然。”然后我取出提前准备的玫瑰,恍惚间我以为落下了一片花瓣,但没有。
维兰彻放弃了,重新坐下:“欢迎重新加入,我的副队长,你现在可以叫我的名字了,修斯特·贝西亚,还有,我说过你的眼睛很像香根鸢尾吗?”声音中透露着欣喜,一如既往,但他没有递给我一个新胸针,而是把食指上的戒指褪了下来:“能帮我戴到中指吗?”我拉起他的修长的左手:“乐意至极,我的爱人,能把另一枚赐给我吗?”
维兰彻长期苍白的脸颊终于泛起了红晕,他拉开西服,取出了一只红缎盒子,双手合十像是在祈祷,然后他舔了舔嘴唇,递给了我,我打开后,看见一枚一模一样的戒指。
维兰彻很轻地握住我的左手,帮我把戒指戴了上去,有点冰,维兰彻的手也只是暖了一点,他长年不愿见到阳光,他说太刺眼,一年出太阳的时候好像从没有他觉得可以出去走一走的时候,总部也是长年阴雨,搞的他的皮肤苍白,但不知道为什么他依然健康的和正常人没什么两样。
他有时候也是会出去看一眼的,阳光转瞬即逝,和他那个想做傲罗的梦想一样,他和我一样诞生在这个世界的黑暗面,活在庄园最黑暗的房间里,我们合拍,我们的故事开始于阳光下的花坛,结尾至少不会在阴影里。
为什么我爱他,因为我从我破碎的伤口里看见了他。
我爱人的眼睛正如雾气下的森林;嘴唇就像偏向粉色的玫瑰;他的皮肤是吸血鬼一般的苍白;头顶的金发如熔化的黄金。我见过红、白二色的玫瑰,只在他的眼影中出现过;香水气味芬芳,在他走过的每一寸土地上尽情挥洒;我痴迷于他的每一个字母,混合着琴声动人的音乐;我的爱人走路带着不可一世的气场,我从没见过神明走路,但总觉得就该是他这样;他对我来说弥足珍贵,胜于任何伟大的神明。
所有提到的魔药做法是真的,但是好像麻瓜做不成(笑)。
预言球的摆放地点是有讲究的,163排是因为维兰彻厌恶完美,距离哈利的97排架子相隔66排,差一个6就是恶魔,修斯特的相隔43个是因为英国和法国相隔43千米(修了一座桥)。
迷幻魔法也可以试一下,要是大家感兴趣,我可以在后续作品中弄点正经魔法(有几个好像不需要魔杖)
当大家变成动物
1.维兰彻是眼镜蛇,因为吞了一只很大的蛋卡了嗓子,只能找有爪子的好朋友取掉。
2.修斯特是一只白狼,尾巴很暖和,会长一条名叫维兰彻·莱瑟斯的眼镜蛇。
3.罗德林是一条亚马逊巨蟒,比附近住的维兰彻大两倍不止,最大的爱好是找个阴暗的地方打盹。
4.普罗特是一只波斯猫,很喜欢自己的肉垫,每天都很嗨,因为身上自带猫薄荷味道。
5.莫莱塔是一只鹰,曾经抓走过罗德林,但罗德林太重了,飞不起来,只好放弃。
6.苏德珈是鱼鹰,会把鱼先摔死再吃,所以鱼就算撞死也不愿意被她抓住。
7.利娅珊是浣熊,在一个南瓜中筑了巢,晚上睡一半把房吃了。
8.迪拉格是一只雪鸮,老鼠堆得吃不完,会邀请其它动物吃。
9.卡洛莎是一只松鼠,私下在搞过冬存粮交易。
10.迪克是只刺猬,会把多余果子卖给卡洛莎,是卡洛莎主要货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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