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房子方位好,一天到晚太阳都能照着,临近中午的太阳毒辣,光线刺透半闭的玻璃窗,大大咧咧的占领了整个卧室。
袁因被这阳光照醒了,眼皮子动了动,不过被酒精泡得浑身酸软,连把眼皮掀开的力气都没有。
袁因恍然间觉得自己是在经受什么鬼压床,他身上每一个细胞都在使力,挣扎着把眼睛睁开。因为宿醉的缘故,眼睛泛着涩意,朦朦胧胧看不真切,他使劲闭了闭眼,才把周围看得清楚了一些。
空旷的卧室,白色的墙壁,白色的衣柜,身上盖着的黑白条纹被子
——不是自己家!
体内没有消化完的酒精登时蒸腾挥发,袁因清醒过来,忙不迭掀开衣服,上下其手摸了摸,没有疤痕,没有不适感。
呼,他如释重负的吐出一口气,还好还好,肾还在,没遇上什么贩卖器官的。
不过这是哪儿?他疑惑的打量着周围,昨晚喝多了,谁带他回来的?喻于杰?他肯定会把自己送到家啊。二姐?呸,那傻大妞自己能平安到家都不错了。其他人聚餐必醉,就算奇迹发生有人揽了这活儿,也不会送到自个儿家吧。他眼珠子咕噜噜一转,一个人名福至心灵。
袁因嘴角不由自主的翘起,他忙不迭下床,连鞋都没穿,就这样跑了出去。
程锦衣冠整洁,正坐在沙发上看书。或许是觉得太阳太毒辣,窗帘拉上了一半,余下的阳光见缝插针的挤进来,让整个客厅一暗一亮泾渭分明。程锦的脸在光影交接处,一半隐约,一半明丽,像是上了半面妆的妖精。
地板被阳光照得有些暖意,脚踩在上边儿,暖洋洋的。都说脚上多经络有百穴,和心脉连着,还真是没错,袁因心想,不然为什么我的心都暖洋洋的了呢?
袁因被证实了心中的猜想,此刻却有些忐忑——昨晚喝醉了,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在程锦面前出糗。他微红着脸问:“程锦,昨晚……咳,昨晚是你送的我么?”
程锦抬头看他,“是我。”他视线扫过袁因的赤脚,皱起了眉:“鞋子我放在床边了,怎么不穿?”
袁因咽了口唾沫,像被家长问话的小孩儿,不自在的缩了缩脚指头,“……忘了……不过没关系的,”他讪笑,“夏天嘛,不容易感冒的。”
他鼻子忽然泛起痒意,下一秒就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然后又被自己口水呛到了,止不住的咳,咳得惊天地泣鬼神,咳得程锦眉梢一抖心头一紧。
程锦:“……”
他看了一眼袁因,起身从鞋柜里重新拿了一双拖鞋,“新的,快穿上。我这里还有一点感冒冲剂,你喝一点儿。”
程锦那张脸终于完全暴露在金光里,星眉朗目,明丽得摄人心魄——至少袁因是完全看呆了,他的眼睛因为咳嗽蒙上了一层水汽,亮晶晶的,嘴巴微微张开,像一个看新奇的小孩儿。
程锦被他这幅痴呆样儿逗笑了:“怎么了?”
“我没感冒……”只是被口水呛着了而已。袁因没把后半句话说出来,被自己口水抢到什么的,听上去就不是一般的蠢。
“没感冒也喝一点冲剂吧,预防一下。”程锦说着,从冰箱上拿下一个塑料盒,翻出一盒冲剂,袁因注意到他那盒子里有许多花花绿绿的药盒,看上去都有些晃眼。
袁因心道:程锦好会过日子啊。
程锦用勺子搅了几下,确认颗粒都化完了,递给袁因,“小心点,有点烫。”
袁因诚惶诚恐的接过,一边小口喝一边暗戳戳打量。
程锦家好大啊……他想,就是太空了,也太整洁了,看上去没什么人味儿。
他鼻子一皱,十分灵敏的闻到了一股香味儿,被又甜又涩的冲剂毒害的味蕾瞬间活了过来,马上分泌出一溜儿口水。袁因眼巴巴看着程锦从厨房端出一碗皮蛋瘦肉粥,空空荡荡的胃愤愤抗议,咕噜叫个不停。
程锦把碗勺放在餐桌上,笑道:“饿了?过来吃饭吧。”
袁因踏着小碎步,使劲儿嗅了几口,“好香啊。”
他实在是饿急了,顾不上烫不烫口,吸溜几口下肚,舒服得喟叹一声。一旦想到这是程锦做的爱心早餐,他就舍不得囫囵吃完,拿勺子一小口一小口的往嘴里送,他甚至觉得自己喝的不是皮蛋瘦肉粥,而是一碗浓稠的糖水,直接甜到他心坎儿里去的那种。
程锦真的太好了,他想,好会过日子,是个好媳妇儿。
程锦把杯子洗了,就坐在沙发上继续看书,专注得好像客厅里没袁因这个人似的,事实上书里讲的什么他都不知道了。袁因喝粥的声音在静谧的客厅十分明显,程锦眼观鼻鼻观心的看了一页,“部里好多人喝醉,都没能去上班,刚才部长在群里发了一通火,说今天不用去了,但是要扣工资。”
袁因搅着粥,满不在意:“那挺好啊,好久没放假了呢。”
程锦看他有一喝没一喝的样子,皱眉道:“粥不合胃口吗?”
“不不不是!”袁因怕程锦误会,为证明自己不是说谎,端起碗喝了一大口,含糊道:“很好吃!真的!”
那你怎么一副不敢下口的样子,程锦腹诽,但一看袁因那呆样儿,又忍不住笑出来,“慢点儿吃。”
袁因点点头,看似在埋头苦吃,实则眼神黏在了程锦身上,他眼巴巴看着程锦接了个电话,眼巴巴看着程锦换了身衣服,眼巴巴看着他说“自便”,眼巴巴看着他出门。
感觉就像送丈夫去上班的小媳妇似的。
袁因被自己的想法羞红了脸,觉得嘴里的粥越发的甜了,也越发不舍得吃了,恨不得把它做成标本,当做他和程锦余情未了破镜重圆的象征挂在客厅最显眼的地方。
他看了一圈儿全然陌生的客厅,忽然起了参观的心思。
椅子发出滋啦一声。
茶几上放着程锦刚才看的书,袁因好奇的看了一眼,“少有人走的路?‘人生苦难重重’……”他摇头晃脑的念了一段儿,看得头晕眼花,心道:不愧是程锦,看的书也这么深奥。
他放下书,慢悠悠的迈着大爷步掀开窗帘,被强烈的阳光刺得眯了眯眼,瘪瘪嘴正想拉上,眼边忽然晃过一抹红绿。他定睛一看,阳台阴影处摆着一盆玫瑰,能看出是被人精心照料着的,茎杆挺直,叶子繁茂,因为已经过了花期,茎杆上的一两朵花已经要焉不焉的了。
“那你得自己养,开花了再送给我!要是养死了,我就……就不给你亲!”
——原来他一直记得吗?一直记得我的要求,哪怕是无理取闹。
袁因看着那株玫瑰笑了,他忽然觉得,眼前这两朵萎靡的玫瑰,是他见过的,最好看的玫瑰了。
程锦家大是大,已经逛了一圈儿的袁因想,但是真的好空噢,连卧室都只布置好了一间,整个家里唯一的装饰品就是阳台上那株玫瑰花。
他看了眼冰箱上的塑料盒,走过去把冰箱打开了,一时间咋舌——冰箱里干净得可以,连一丁点儿食物的气息都闻不到。
他忽然觉得,装饰品其实不止玫瑰花——这冰箱也是买来做装饰的。
他不信邪的跑去厨房看了眼,碗筷灶炉全都有,烧水壶摆在大理石台上,橱柜里有一把面、几个调料瓶,除此之外,一粒米一根菜都没看见。
袁因:“……”
那碗粥其实是外卖吧。
想到自己的各种荡漾,他又羞又恼,恨不得穿越回去扇自己两巴掌——还做成标本挂客厅,喝冲剂喝上头了吧!但是转念一想,外卖是程锦亲手点的,也是他亲手倒在瓷碗里的,四舍五入就是他做的!
这么一想,他又释然了,心道:程锦果然还是很会过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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