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锦把杯子洗了,就坐在沙发上继续看书,专注得好像客厅里没袁因这个人似的,事实上书里讲的什么他都不知道了。袁因喝粥的声音在静谧的客厅十分明显,程锦眼观鼻鼻观心的看了一页,“部里好多人喝醉,都没能去上班,刚才部长在群里发了一通火,说今天不用去了,但是要扣工资。”
袁因搅着粥,满不在意:“那挺好啊,好久没放假了呢。”
程锦看他有一喝没一喝的样子,皱眉道:“粥不合胃口吗?”
“不不不是!”袁因怕程锦误会,为证明自己不是说谎,端起碗喝了一大口,含糊道:“很好吃!真的!”
那你怎么一副不敢下口的样子,程锦腹诽,但一看袁因那呆样儿,又忍不住笑出来,“慢点儿吃。”
袁因点点头,看似在埋头苦吃,实则眼神黏在了程锦身上,他眼巴巴看着程锦接了个电话,眼巴巴看着程锦换了身衣服,眼巴巴看着他说“自便”,眼巴巴看着他出门。
感觉就像送丈夫去上班的小媳妇似的。
袁因被自己的想法羞红了脸,觉得嘴里的粥越发的甜了,也越发不舍得吃了,恨不得把它做成标本,当做他和程锦余情未了破镜重圆的象征挂在客厅最显眼的地方。
他看了一圈儿全然陌生的客厅,忽然起了参观的心思。
椅子发出滋啦一声。
茶几上放着程锦刚才看的书,袁因好奇的看了一眼,“少有人走的路?‘人生苦难重重’……”他摇头晃脑的念了一段儿,看得头晕眼花,心道:不愧是程锦,看的书也这么深奥。
他放下书,慢悠悠的迈着大爷步掀开窗帘,被强烈的阳光刺得眯了眯眼,瘪瘪嘴正想拉上,眼边忽然晃过一抹红绿。他定睛一看,阳台阴影处摆着一盆玫瑰,能看出是被人精心照料着的,茎杆挺直,叶子繁茂,因为已经过了花期,茎杆上的一两朵花已经要焉不焉的了。
“那你得自己养,开花了再送给我!要是养死了,我就……就不给你亲!”
——原来他一直记得吗?一直记得我的要求,哪怕是无理取闹。
袁因看着那株玫瑰笑了,他忽然觉得,眼前这两朵萎靡的玫瑰,是他见过的,最好看的玫瑰了。
程锦家大是大,已经逛了一圈儿的袁因想,但是真的好空噢,连卧室都只布置好了一间,整个家里唯一的装饰品就是阳台上那株玫瑰花。
他看了眼冰箱上的塑料盒,走过去把冰箱打开了,一时间咋舌——冰箱里干净得可以,连一丁点儿食物的气息都闻不到。
他忽然觉得,装饰品其实不止玫瑰花——这冰箱也是买来做装饰的。
他不信邪的跑去厨房看了眼,碗筷灶炉全都有,烧水壶摆在大理石台上,橱柜里有一把面、几个调料瓶,除此之外,一粒米一根菜都没看见。
袁因:“……”
那碗粥其实是外卖吧。
想到自己的各种荡漾,他又羞又恼,恨不得穿越回去扇自己两巴掌——还做成标本挂客厅,喝冲剂喝上头了吧!但是转念一想,外卖是程锦亲手点的,也是他亲手倒在瓷碗里的,四舍五入就是他做的!
这么一想,他又释然了,心道:程锦果然还是很会过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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