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茨波醒来时,他躺在一个柔软的床上,所在的房间很宽敞,窗外的阳光透过纸帘照在茨波的身上,很温暖。床被子是红色的,四角泛着白色。
床旁是一个大衣柜,衣柜间有一个梳妆台,被分为左右柜。梳妆用的镜子从上面的木头架子上取下就可以,梳妆台上放着胭脂与香水,还有许多茨波不认识的化妆笔,这里是什么地方?茨波心里想着。
他掀起被子,身上没有穿衣服,这样走出去不会出事吧?茨波转了转房间,并没有衣服。他掀开窗帘,阳光的耀眼让他一时看不清外面的世界,好像在一个城市里,外面楼下人声鼎沸,车水马龙。茨波回头打开了衣服柜子,但是柜里仍然空空如也,所以这里哪里都没有衣服。
茨波听见门外有人在低声说话,但听见好像是男人的声音,茨波感觉不必多么害羞,打开了房门走了出去。
客厅是个长方形,在他房门的对面同样是个房间,客厅左边是用灰色石砖铺地板的厨房与餐桌,而右边,橡木地板上放着2个小粉红的沙发,1个大青色的沙发中间围着一个杉木的茶几。
小沙发上坐着一个断了腿脚的男人,大沙发上坐着希波儿。
希波儿的脖子上串着珍珠项链,这些珍珠看起来非常圆润而且饱满,戴在脖间充满活力。在胸前还有一只项链,项链有一个很精致的吊坠,这款吊坠链条的表面设计了很多丰富的元素,每隔相同的间距便点缀了一颗花朵式的宝石。这些宝石的外观是蓝色的,表面还叠加了深蓝的宝石,这样的设计近看远观都极有层次感。
“茨波?”希波儿看着身体裸露的茨波从房间里走出来。
“额,希波儿妈妈,我的衣服。”
“我...我的天哪!”茨波身后传来女生惊叹声。
希波儿站起身,推着尴尬的茨波进了房间。
“我看见不该看的东西!”坐在厨房桌上写着算数题的女生大喊道。
“好了,可拉。你忘掉那个画面就可以了。真该死!”茶几上的男人低声说道。
“真搞不懂他为什么要出来!真是弄脏了我的眼睛!”女孩嘟囔道。
“行了,他怎么知道你会在这里?再说,他的身材不比你谈的那些油腻小男生好得多?哈哈哈哈。”男人笑道。
“那也不能没经过我同意就露身体啊...啊?啊!”
“怎么了,一惊一乍的。真该死。”
“好帅...”
茨波穿着小军服,军服的色彩是白色和紫色,紫色象征高贵,白色代表纯洁、正直。中世纪时哥特式教堂中彩色玻璃窗被装饰得辉煌灿烂,追求天堂的颜色,因此服饰上充满宗教气氛的色彩为人们所向往,其中蓝色被视为“天堂色彩”。
男人回过头,也笑了起来,他想到了年轻时的自己。
12世纪1101年春天,他护送鲍德温一世,前往耶路撒冷进行加冕仪式,其说鲍德温一世是个勇敢的国王,还不如说他是个天才的骑士。
在来耶路撒冷即位的路上,他就绕道到巴勒斯坦南方进行了一次大胆的袭击。他先径直到了阿什卡隆,但他的军队太少,不足以用来围攻,于是他又前往希布伦,进入内盖夫沙漠,烧掉了一些当地阿拉伯人的村庄。他向东一直打到佩特拉,直到圣诞节前夕才赶回来参加加冕。
那时,男人彼特曼就深深迷恋上这个勇敢的国王。
彼特曼年轻时并不强壮,是一个小兵杂种,只是在后勤作为抢劫的帮手而已。
4月,一支热那亚共和国舰队到达雅法。鲍德温一世给了他们与威尼斯共和国相似的贸易特权,在他们的帮助下,他和平地进驻了阿苏夫,用武力占领和洗劫了凯撒里亚。在这年的5月末,埃及军队向阿什卡隆逼近。鲍德温率军进抵拉姆勒,加固城防,集结军队。双方对峙了整个夏天。
直到9月初,埃及的后续部队赶到,穆斯林开始进军拉姆勒。鲍德温一世带着260骑士和900步兵向数倍于自己的埃及军队发动了进攻。由于实力过于悬殊,十字军的先头部队很快被打散了,但鲍德温一世趁敌人的松懈亲自发动了冲锋,经过血战,埃及人撤退了。鲍德温一世禁止洗劫敌营,而是率部继续追击到了阿什卡隆,然后才回来收拾战利品。
这样的胜利在今天来看难以想象,也充分地说明了真正谙悉战术的西方骑士的战斗力在当时,在第一次十字军东征中是多么可怕。
他们借助精良的装备、强大的冲锋能力和无畏的战斗精神,在策应的配合之下,在战场中纵横捭阖、所向无敌。这是骑士的时代。十字军与埃及之间的第一次拉姆勒战役以十字军的完胜告终。
彼特曼随着骑兵的部队后向远方撤退的敌人追赶,不过很快身上的盔甲压垮了他,他瘫倒在身旁的废墟上,眼神迷糊的看着那些勇往直前的十字军们。
“士兵?怎么了?站起来啊!战场可不能睡觉!”
彼特曼睁开双眼,眼前的男人高大又威猛,但那脸上不缺乏柔情。
灰黄的沙尘下,那国王独有的军服上勋章闪烁着银光。
国王向他伸出手,奥斯曼将手搭了上去,很快他便站了起来。
“士兵!继续冲锋吧!”鲍德温一世骑上马,从刀袋中抽起了锋利的长刀,高呼一声往前奔去。
该死,真怀恋。彼特曼心里暗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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