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山海经·大荒西经》中:“有神十人,名曰女娲之肠,化为神,处栗广之野,横道而处”的记载,袁珂则以晋人郭璞注为解:“或作女娲之腹。”又云:“女娲,古神女而帝者,人面蛇身,一日中七十变,其腹化为此神。”并以汉人许慎和刘安的话作为参证 。丁山也认为这“显然又是孕毓人类的寓言” 。尽管如此,这些记载当中仍然没有明面提出女娲造人的说法。
除了造人之外,先秦典籍中女娲为乐器始神(发明瑟、笙簧、埙等)的记载也应该是女娲造物神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这似乎尚未引起学者们的足够注意,尤其是它在移位到文学中的浪漫题材,更是缺少关注。《礼记》与《帝王世纪》、应劭《世本·作篇》作“女娲作笙簧”,可见孔疏不误。这短短五个字的记载却成为后代文学家驰骋才华的平台。
女娲造人(想象图二)
女娲造人(想象图二)
古籍中最早明面提出女娲造人故事的是《风俗通义》,这则故事虽然正面描写了女娲造人的事迹,显示出女娲始祖母神格的地位,但毫无疑问,其中已经烙上人类社会变迁的影子。“抟黄土作人”被认为是人类文化史上制陶技术的发明在神话中的投影,而所造人类产生富贵贫贱之分则是人类进入等级社会的反映。这说明,神话一旦离开了它自身的生长土壤,它的形态就要随着新的生长土地而呈现出新的姿态。
同时,女娲还是人类得以延续的婚姻之神。《风俗通》云:“女娲祷祠神,祈而为女媒。因置昏姻。”罗泌认为:“以其载媒,是以后世有国,是祀为皋禖之神,因典祠焉。”这应该是人类进入婚姻制度之后所赋予女娲造婚神话的痕迹。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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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籍记载
《淮南子·说林训》:黄帝生阴阳,上骈生耳目,桑林生臂手,此女娲所以七十化也。(东汉高诱注:“黄帝,古天神也,始造人之时,化生阴阳;上骈、桑林,皆神名;女娲,王天下者也。七十变造化,此言造化治世非一人之功也。”)
《太平御览》引《风俗通义》:俗说天地开辟,未有人民,女娲抟黄土做人。剧务,力不暇供,乃引(牵、拉)绳于泥中,举以为人。故富贵者,黄土人;贫贱者,引縆(绳)人也。
《独异志》卷下:昔宇宙初开之时,只有女娲兄妹二人,在昆仑山,而天下未有人民。议以为夫妇,又自羞耻。兄即与妹上昆仑山,咒曰∶「天若遗我兄妹二人为夫妇,而烟悉合,若不,使烟散。」於烟即合,二人即结为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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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系映射
女娲造人的神话,并非空穴来风的纯粹杜撰,而正是早期血缘时代之母系社会中女性占据人口生产主导地位的反映。
对于女性而言,男性在一开始处于劣势。
男性对于自己在人口生产中作用的认识,来得太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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