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觉得孙宇看到的恐怕就是这则案件,因为尸体有一个细节与他的描述一致:
敲击头部致死
尸体上绑着石条
恐怕孙宇看到的就是这起案子的抛尸过程,你们记不记得他描述的一个细节一一尸体上绑着石条。
对!他提到过这一点!那·····接下来怎么办?
姑且先把什么故宫宫女现象搁置下来,现在先假设孙宇说的成议,然后把一年前的这个沉尸案和现在的案子结,看能不能查出什么。
你的意思是?
假设孙宇看到那一幕就发生在一年轻凶手杀人抛尸的时候,那么根据目前的信息,我们该怎么调查还怎么调查。
也就是说,嫌疑人乃然是A997032的车主,但案发时间是一年轻?可是,郑明和曾群收谁的嫌疑更大呢?
面对这个问题,张处看向了你,你觉得谁的嫌疑更大。
郑明?
曾群?
我觉得郑明更有嫌疑。
郑明?为什么他更有嫌疑》曾群这种走私违法事都干,我觉得他去杀人抛尸什么的也很正常。
因为案件发生在一年前。
啊?
噢,我明白了!因为曾群用的是套票,他一年前未必正在使用这个假套车牌,而郑明的车已经使用多年了。
没错,而且你刚刚自己也说了,曾群是走私犯,那么他一定频繁地去套不同的车牌。
嗯! 有道理!
所以我想目前为止,郑明的嫌疑更大,先查他。
该怎么查呢?我们连死者是谁都不知道。
如果锁定郑明去调查的话,还是可以试着找到源头的。
那么,该如何开启调查呢?
套郑明的话?
排查他的社交圈?
在没有相关线索前,再次审问只会给予嫌疑人狡辩的时间哦!排查社交圈可以探寻杀人动机,甚至能通过与郑明相识的失踪人口来找到死者。
呃·····这么说吧,杀人动机无外乎那么几种。
比如,如果是仇杀,就去调查嫌疑人一年前和谁结仇,如果是情杀,就去调查嫌疑人的异性交友圈及一年前的开房记录。
懂了懂了,这就去办!
首先是开房记录,警方注意到,一年半以前,嫌疑人郑明与一个名叫陈娇的已婚女子开始频繁在市区各个酒店开房偷情。
直到一年前,开房的次数聚然减少,同时警方掌握到,郑明搬到了市区一个叫做嘉兴家园的小区,而陈娇的家就在嘉兴家园小区。
警方继续深入调查,发现这个陈娇的丈夫于一你年前失踪,几个月后陈娇前往当地派出所报案。因为陈娇的丈夫无业,家乡父母已经病故,又没有兄弟姐妹,所以失踪处理陈娇,并没有其他人留意到。
当时在利泽桥一带发现沉尸时,警方曾联系了很多失踪人口的亲属前来认领,其中就包括陈娇,但陈娇否认了尸体是其丈夫。
调查到这一点,警方立即将郑明,陈娇一同逮捕,并分开审讯,在一系列的指正之下,陈娇与郑明的回答漏洞百出,最终两人坦陈一切。
原来一年半前,陈娇和郑明产生了婚外情,两人一直在市区的各大酒店开房,偶尔也会趁陈娇的丈夫不在家,前往陈娇家中幽会。
但在半年后,也就是一年前,嫌疑人郑明前往陈娇家后,被其丈夫撞破了奸情,因为情绪失控,两人扭打起来,最终郑明失手将陈娇丈夫打死。
为了防止事情败露,几天后,一个雷雨交加的晚上,郑明开着自己的货车将尸体拉到偏僻的郊区,行至利泽桥,他将尸体缠上重物后抛入河中·····
事后,陈娇拖延失踪人口的报备时间,并光明正大地与郑明在家中同居。
至此 ,案件终于告破,凶手郑明也得到了法律的制裁,包括死者的妻子陈娇,也作为帮凶得到的应有的判决。
但是,这个案子的开头却始终让人困惑·····
你说,故宫宫女,那种现象真的成立吗?
难道目击者孙宇真的目睹了一年前的抛尸过程?
面对张处的两点疑问,你觉得:
故宫宫女现象是真的?
孙宇确实目睹了一年前的抛石过程?
我想故宫宫女现象只是一个逍遥传,它终究无法被科学证实,但孙宇确实目睹了一年前的抛尸过程。
什么?
您急不急得当时我们调查孙宇的一条线索,它或许可以解释这件事。
亮出证据
他近年来一直频繁开车去往地出差,几乎每次回来市区下高速后,都要走郊区利泽桥那条路,一年前案发时,他很可能也走过那条路,并且在当时看到了嫌疑人郑明抛尸的过程。
当时负责调查沉尸案的同志也判断,案发时可能存在目击者,他们通过监控找到了很多案发时可能途经利泽桥一带的车辆。
是的,我也看到了当时负责案子的同事写的报告,确实有这件事。
郑明被确认为凶手后,我带着疑问,详细翻看了当年的证人名录,里面就有孙宇,但他在笔录里声称,自己并没有看到什么可疑的人,现在看来的话·····
现在看来,这个孙宇所描叙的目击场景,其实并不是他当晚看到的,而是一年前看到的,只不过当时并未报案,而且在警方找到他时,也没有说出实情?
很有可能是这样,当时不报案,其实也不难理解,毕竟谁都不想惹麻烦,他可能是担心自己遭报复。
那他为什么这次突然良心发现,想报案了?
这一次报案嘛,据我猜测,那天晚上他回到市区途经利泽桥时,遇到了和一年前一模一样的情况。
比如说,同样是一个雷雨交加的晚上,他的车同样在利泽桥附近坏了,这让当年的那一幕直逼入他的脑海,他不得不面对长久以来的隐藏的愧疚和良心不安。
甚至以上猜测,可以得出两种可能性。
什么可能性?
其一,在当晚同样的地点,同样的天气,同样的时间等一切环境因素下,孙宇出现幻觉,他又看到了一年前案发的一幕。
嗯·····都出现幻觉了,那他是被恐惧和愧疚折磨得不轻。
其二,同样在环境因素下,他深刻想起了当时的一幕,再一次接受良心的拷问,于是这一次,他决定报警为警方提供线索,从而解除这种心里是的折磨。
我倒是更愿意相信后一种,我希望这是他经过理智的反省后所做出的决定,而不是因为恐惧才产生的什么幻觉。
不过,这么看来,无论哪种可能性,勇敢都只是一时一地的。
所以正直才更加难得,它是恒常的勇敢和冷静的判断。
你点点头,张处向椅背上一靠,脚搭到桌子上,与你相视而笑。
本章完·····
亲眼所见的抛尸!怎会不见?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同创文学网http://www.tcwxx.com),接着再看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