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下午,像往常一样去图书馆写作,不为别的,只为了图书馆的安静。没想到,在路上遇到了一个人。
他叫陈琰文,皮肤是小麦色,金融系大一新生。他的长相普通,但一身健硕的肌肉,可谓是让人过目不忘,尤其是在一群戴着眼镜的文弱书生里。他是个直男,常常惹出些笑话,而这些笑话,往往和我挂钩。我们俩成了学校的欢喜冤家,很多人都以为我俩在一起了。但其实,我们还只是朋友而已。
“你怎么在这儿?”
他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从背后拿出一束花,那是他用塑料吸管折的玫瑰,我知道他的意思,也明白的他的心。但我不能接受他的心意,因为,我心里有人。
“你……你应该知道,我不喜欢你。”
他失魂落魄的收回了手,转身离开了。我以为他放弃了,没想到,他越挫越勇,我拒绝一次,他就再表白一次,次次出人预料。我想,换做其他女孩儿,大概,已经和他在一起了吧,他们会甜蜜的在一起,一起学习,逛街,看电影……
只可惜,我就是我,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我做不到勉强答应他的喜欢。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和他保持着最基本的朋友关系,对他来说,进一步艰难,退一步不舍。我,我自觉亏欠于他,在不超出原则的基础上,对他,总是有些心软的。我会陪他打游戏,教他不会的东西,我能做的,也只有这些。
放假了,我被他请去吃饭,就在学校的食堂里,他说这儿好吃,也就依了。我们刚坐下,就有一对儿情侣坐在了我们对面。偌大的学校此刻好像就这么点儿面积,居然能让我遇见已经大三的熙熙。
说起来,我和熙熙已经一年多没见面了,上一次见面,是去年回家的火车。他先我一步上楼,看见他房间的灯亮起,我也不再犹豫,拎着我的行李箱,回家了。
我发呆的当口,琰文回来了。看着我发呆的方向,眼里尽是落寞。是啊,我放不下熙熙,琰文也放不下我。
我们都很好,只是偶尔被人需要罢了。
我收回目光,安心的和琰文吃完这学期的最后一顿饭,他会送我去车站,然后再自己打车去机场。我们就像是意外接近的平行线,渐行渐远。我和琰文无限接近,却不可能相交,因为我们,本身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这一次,是我先回家,我回到了没有人气儿的家,大扫除,洗衣服,点个外卖犒劳自己。假期的第一天,就这样平淡的过去了。我关闭了客厅的灯,却听见了对门的热闹,他们家,向来如此。
数不清是多少年后了,我下班回家,在楼梯口,又遇见熙熙。他还是那样好看,只是,再也不会摸着我的头,告诉我,“别怕,我在。”
他拥抱着我,说了很多让人流泪的话。是啊,我哭了。
泪水熄灭了我心里的那盏灯,而这时,楼梯口的灯亮了,兜兜转转,绕了那么一大圈,还是没能逃过你。
此番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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