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梓柒乘着陆禾笙睡着了,偷偷下了床,去写日记。
昏暗的灯光称着林梓柒的脸格外的好看。
林梓柒的脸上沾染了一丝的忧伤。
窗外的汽车轰鸣声还没有停歇,这让林梓柒有些烦躁。
他坐下来,深呼吸,打开了日记本。
‘贰〇壹玖年拾月拾柒日星期四晴
我很怀念躺在云南深山里古老的青瓦房之中,细听微风细雨,感受清泉流动,晨曦鸟鸣,张婆婆渡步在木板走廊上嘎吱作响的声音。
我很怀念感受那春雨绵绵,夏夜蝉鸣,秋叶飘落,冬雪白皑的快乐与无我。
我很喜欢清晨刚升起的那一缕阳光,每天七点公鸡那准时的打鸣声。
虽然生活没有像在上海那般的富裕多彩,灯红酒绿,但每天都是那么的简单悠闲,无忧无虑。
我还怀念玉龙雪峰那极高的山巅,新鲜的空气,感受着城市里没有的那种纯洁与淡然。
我希望有一天,我还能回到我的故土。
我想去看看我那一窝儿的黑猫,我想去看看一直照顾我们的张婆婆,我想去看看那久封未动的房子现在到底怎么样了。
禾笙,我对对你的爱,和对家乡的爱都是一样的。
我看到了一篇文章,让我感触很深。
摘自怀念一种声音——
有一种声音,让中年作家越来越怀念了。这种声音非常奇妙,有颜色,有形状,有温度,还有杂含此中的感情故事。
但现在再也听不到了。
他知道这种声音只存在于古城的一条小巷,只存在于他家几代居住的那个小院,那座老屋。院子里有一棵梅子树,有两棵梧桐树,有缸荷花,还有几畦做观赏用的韭菜。老屋为两层,砖木结构,上下呈现出一种古铜的色调。
这种声音叫做雨声。雨声从他出生和成长的方向,不断的传来。在他的记忆里,总是弥漫着一片雨雾和雨声,太阳总是见不到的。
春雨,夏雨,秋雨,冬雨。
“夜雨剪春韭,梅子黄时雨,梧桐叶上三更雨,留得枯荷听雨声。”他听不懂,但他看懂了。
这声音和院子里的景致是相对应的。
“你听——”这两个字在无数次重复后,他的耳朵变得灵敏了。雨点先是小而密,落在薄薄的小青瓦上,叮叮咚咚,如春天的清泉;击在玻璃瓦上,声音尖脆,犹如琴声中的高音阶;打在木晒楼的雨点,声音细腻而光洁;但前厅堂雕花檐板上的雨声,恰恰相反,醇厚而古朴;响在麻石台阶上的雨声,沉着而充满力度。
古城有句俗语:“落雨天,留客天。”
雨是请柬吗?
小巷没有了,老屋没有了,记忆中雨的声音,没有了!巨大的规整的水泥匣子,嵌着一个个用混凝土·玻璃和钢铁构筑的巢。雨声呈现出呆板的灰色,节奏沉闷而压抑。这不是他感觉过的雨声!每逢下雨的日子,他会觉得格外无聊,它如同一匹落入陷阱的豹子,孤立无助。
他希望找回那声音。
他一抬头便看见一栋栋的高楼,整齐地排列着;所有的窗口都装着锃亮的防盗窗,窗口的后面都垂下厚厚的窗帘……这样的背景,绝对不会生发出一种古典的声音!
我好想回到云南去,去看看张婆婆和黑儿。也不知道,你能不能感应到我的想法呢。’
林梓柒写完日记,沉沉地和上了日记本,回到了床上,沉沉地睡去。
林梓柒不知道,后半夜陆禾笙起夜,偷偷地看了林梓柒的这篇日记。
他深刻的感受到了林梓柒的念家。
于是他决定说走就走,等明天就带林梓柒回云南看看。
一夜无梦。
天亮了,太阳升起,阳光照在床上暖洋洋的;照着林梓柒的脸上怪好看的。
“梓柒,今天我带你回云南看看吧。我猜,你肯定想回去吧。”
陆禾笙没打算把偷看他日记的事情告诉林梓柒。
不然林梓柒一定会宰了他的。
“好啊好啊,我就知道你最懂我了!”
林梓柒很开心,脸上洋溢着无比幸福的笑容。
“那我们收拾一下就走吧,我已经把机票定好了。”
“这次我们回去个十天半个月的,你说,衣服得带多少呀?”陆禾笙这个坐拥万千衣服的男人开始纠结了起来。
“哎呀,不用带很多衣服的,反正会一直换洗的,你又不是去时装表演,带这么多衣服干嘛,重不死你啊。”林梓柒随便挑了几件衣服放进了行李箱,再带了些必须用品。
“一切从简。”
陆禾笙这次学聪明了,给自己和林梓柒全副武装,口罩加帽子,低调行事。
这下机场终于没有那么多人了。
回云南之后——
两人下了机场就迫不及待得朝着家里奔去。
“啊哟,梓柒,你怎么回来啦!小禾,你也回来啦!”
张婆婆很是高兴的看着他俩回来了。
自从他俩走了之后,张婆婆就无聊了许多,也没有个人能一直陪着她说说话,只有那几只猫陪着她了。
房间的样子一成不变,所有的东西都还是原来的样子,灰尘也没有落在上面。
看来张婆婆一直在打扫这个家。
“梓柒啊你现在过得怎么样啊?”
张婆婆还是像以前一样,给两个孩子剥了花生,放在盘子里。
“张婆婆,我现在呀过得可好啦,全靠陆禾笙养着我,你看我都胖了一圈了。”林梓柒脸上幸福的笑容倒是挡也挡不住。
“嗯,嗯。胖一点儿挺好的,你现在呀可是被小禾养的白白胖胖的。哎,只要你们过得好,过得开心,那我老婆子也就放心啦。”
张婆婆打开了那台老电视机,电视里放的还是那一出——狸猫换太子。
过了这么久,林梓柒还是最喜欢看这一出戏。
这似乎已经深深地刻在了他的心里。
“你们两个看会儿电视,我去给你们做饭啊。”
张婆婆现在的日子过得还算不错,每月林梓柒和陆禾笙都会给张婆婆寄一笔钱过去,希望张婆婆能好好的。
书上的麻雀叽叽喳喳地叫着,好似永远也不会累一般。
孩童们依旧在外面嬉笑打闹着,林梓柒小时候也是这样的。
但他并没有过多的参与其中,只是偶尔玩一下,他不喜欢吵闹。
他从小就喜欢安静。
但是遇到陆禾笙之后,他变了,他似乎变得习惯了闹腾。
张婆婆给两位煮了菌子火锅,云南最多的就是菌子了。
“天凉啦,多吃点火锅暖暖身子,在上海可吃不到这样的野生菌子哟。”张婆婆笑眯眯地看着林梓柒与陆禾笙围着火锅大口大口的吃,瞬间觉得这辈子有他俩就足够了。
“张婆婆,您的手艺真的棒!太好吃了!”陆禾笙第一次吃野生菌子火锅,他从来都没有吃到过这样的美味。
“那是当然啦!张婆婆是谁啊!仙女好吗!”林梓柒一边吃,一边得意地说。
“好吃就行,你们俩呀,慢慢吃,我去猪圈看看。”
“好,婆婆慢走啊。”
这时,黑儿带着她的孩子们踱着步子围在他俩身边。
“梓柒,黑儿的孩子已经这么大啦。时间过得可真快啊。”
陆禾笙感慨道。
距离陆禾笙刚来云南已经过去半年了。
“是啊,原本我以为,我的生活会永远这么平淡的过下去,没想到遇见了你。”
“林小姐,我们到时候去领养一个宝宝,然后带着他一起看电视,好不啦?”
“我可不希望孩子和你一样傻。”
林梓柒嫌弃的推了推陆禾笙,却被陆禾笙搂的更紧了。
“那他必须和你一样聪明,和我一样好看呀。”
“切,臭美的很。还有,不许叫我林小姐!快吃饭!”
“遵命!我的少年,我的爱人。”
黑儿蹭了蹭林梓柒于陆禾笙,似乎是在祝福着他们。
外头秋风吹叶,叶落地,似乎也是在用自己的方式祝福着他们。
星子在天空中不停地闪烁,这一方天地不仅弥漫着火锅的香味,还弥漫着温暖。
林梓柒,你是我人生中的一道星光。
陆禾笙,你是我人生中的一道彩虹。
我的少年。
我的爱人。
永远。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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