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问裴思宁,与何星洲认识以来,第一个想起来的回忆是什么。裴思宁一定会说是高二开学前三天的暑假。
那时候的裴思宁,是陷入泥沼的裴思宁。
那时候的何星洲,是得过且过的何星洲。
那是一个充满戏剧化的夜晚,正如裴思宁与何星洲的缘分一样。
当时的裴思宁坐在夜店的卡座里,她自己都记不起那店的名字。遇见何星洲之前的裴思宁,从来就不会在意身边的这些小事。
裴思宁长得是极好看的,脸庞消瘦,五官立体,不化妆的时候她就已经很好看了,更别说现在妆容精致的她了,那眉眼能让人的视线在她的身上多停几秒。她坐在卡座里,周身的气质太过冷漠颓唐,和此时此景格格不入,偏生出几分寂寥来。
她纤细的手里捏着一杯白开水,裴思宁的视线从始至终就落在手上。她缓缓的转动着杯子,暗沉的灯光照射在她脸上,许是她表情太过冷漠,看起来让人有几分畏惧。
坐在卡座里的年轻人,余光都有意无意的看着裴思宁,却没有一个人敢和她搭话。他们并不是她的朋友,或者说他们和她连相识都算不上。
几个人本来都算是气氛组的人,这是被她拿钱砸来的,只要一晚上坐在卡座里玩,无论多疯,酒水全免,每个人还能拿到三千块。
说是花钱请他们来玩,可是真的到了,他们哄的却很尴尬。
裴思宁从来了之后,就坐在那里,什么反应都没有,只要了一杯白开水,也不知道干了什么,就坐在那里,晃着白开水发呆。旁边的人叫她,她一点反应都没有,只有在有人快碰到她的时候,冷冷的看过来,那眸子平淡如死水,叫人看得遍体发寒。
王夕苗捅了捅边上的男人,凑到他耳边道:“刘哥,这姑娘,是真的钱多了没事干拿来砸着玩的吧。”
他们这些人都是相互认识的,也玩得挺开。陪裴思宁的这个活,就是裴思宁找到了刘哥,他集结了他们这一群平时玩得最凶的人,可纵然这样,好像也感染不了这个被冷漠环绕的漂亮姑娘。
王夕苗画了个大浓妆,是这种场所混的老手了,她看裴思宁看的最多,和身边人打开了话匣子就没完没了:“哎,刘哥,这小姑娘成年了吗?看着好小,身上气势这么足的吗?”
被叫做刘哥的人无奈的叹了口气,贴近了王夕苗:“我也不清楚,当初就是看她出手大方,也没想到是这样一个人啊。”他也能感觉到身边人的尴尬,心里啧了声,暗叹这都叫什么事啊。
王夕苗点了点头,她也不傻。这多半又是那家有钱人的千金小姐,反正人家出钱,她倒是对这样的事情没有多少感慨。
在这个权力中心的R市里,什么样的特例没有,这一条街的夜店里,也不知道有多少混混的小崽子是没有成年的。
的确这家店的某个角落里,就坐着王夕苗想的未成年,那是一帮穿着不俗的小伙子,嬉笑着坐在卡座里,桌上还放着几瓶开了瓶的啤酒。
“万哥,咱们再点一箱啤酒呗!咱同学这么多人还要给小马同学庆生不是!万哥万哥,今晚通融一下呗!”
座位上,一个年轻的男生正拱着个青年撒泼,周围的小男孩嘻嘻笑笑的,其中一个突然对着一个方向挥了挥手:“洲哥,洲哥这里!”
…………………………………………………作者有话…………………………………………
这篇文比较长,希望有小可爱能陪伴我一起走完吧。
相遇就是缘,爱你们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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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不切合实际,一切剧情都是作者任性,不喜勿喷,左上角退出不见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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